“也许欣赏不是一种愉悦,更是一种关注。我们通过思考而对某一件艺术作品欣赏,是一种无法解释的关注,排除了任何企图;这是一种对于欣赏瞬间本身的满足,不带任何欲望。”
咱没有楼上的那谁,把事情说的这么玄乎。欣赏一部小说:小说是艺术作品,不像我的写字,用笔记录某个人,某件事或某个想法,不是作品,更谈不上艺术。不,对于我来说,应该是读一部小说,既有企图,又有欲望。
知道米兰·昆德拉,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开始。最初,就觉得这书的名字很牛逼,一本讨论哲学的书。一次路过书店,有心翻看了版权页,发现这是一本外国长篇小说,还知道了作者的名字。耐性读了几页,妈呀,这哪是小说,尽是些不知所云的词语和段落,没有一点小说的故事性。
难看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米兰·昆德拉这名字,越来越多地漂到人们的眼睛里、耳朵里。似乎不知道这个名字,就有点土豆;如果能谈论几句这个名字,就有些洋芋。我呢,冒充了解他,当然,只是针对不读书的孩子。我担心真有懂他的人,就自恰说对昆德拉的了解在土豆和洋芋之间。我百度过他的简历和作品的呢。
号称喜欢文学这门艺术,其实读文学作品少,读小说就更少了。我以为小说就是故事。短篇小说就是《故事会》里的故事,不过就字数稍微多了点儿,长篇小说就是更多字数的故事了。嗨!这不就是土豆和洋芋的关系吗,其实就一个东西,叫法不一样而已。
这,这,这理似乎哪里有点不对头。
五年之前,偶然的机会,以极低的价格买到一套13本二手的米兰·昆德拉作品集。这套书虽二手,却是极其新,完全没一道褶子,更别谈翻动书页留下的痕迹。如果不是有透明塑料书皮儿,一定可以当新书卖。
可怜的昆德拉,被一手小心收藏起来,生怕染了灰尘。可是,收藏的目的是什么呢?喜欢他的人,或者喜欢他的作品?还是用“喜欢他的人”来装逼,或者用“喜欢他的作品”来装逼?
最终,昆德拉被一手无情地倒卖了。也许一手有了新欢,马尔克斯流行了起来,莫言也火了起来,还有……
现在,她被二手陈列着,可谓玉体横陈。偶尔被宠幸一会儿,二手发现太难看,又迅速松手。这样来来回回,就添了一、两道褶子而已。
二手对她有企图,好像没欲望呢,还是她太难看的。
兴许她还会变成三手货,流落到三手那里,只是不知道三手会不会宠幸。如果她还是那样没几道褶子,兴许会变成千年的妖精。不要变成黑山老妖,变成天山童姥就好,还是有人惦记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