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在劳动法律条文中称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很多公司,在录用新员工,都会在入职材料中要求提供上一家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否则将可能被拒绝录用。
可以说,离职证明,对于找工作的人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要求公司必须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但是,现实中,很多企业都找各种理由,拒绝给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比如,变相胁迫员工不敢辞职,或者员工的辞职让自己失了面子,或者和员工发生过争议;或者明知自己违法,干脆破罐子破摔,故意为难员工,等等。
出具离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因公司不出具离职证明,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员工有权就所造成的损失向公司主张赔偿。
1. 公司需出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 不出具离职证明,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在现实中,有些公司以员工的辞职通知未被批准;或者员工辞职影响工作进度,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或者说员工不配合工作交接,等等为由,拒绝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如果熟悉劳动法,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是在狡辩,是无效的抗辩。
员工的辞职通知,是形成权,不需要征得公司的批准,只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
员工辞职对公司工作开展所带来的损失,只要员工尽到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就与员工本人无关,这属于公司的管理责任。公司,必须承担的用工成本,其中就包含了因人员替换带来的各种损失。公司,应该反思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不到位之处,而不是将责任推卸给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出具离职证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员工是否交接并不是公司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因此,公司以员工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绝开离职证明,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但,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不交接工作所带来的合理损失。
4. 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员工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如果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影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入职新公司、享受自主创业或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等。
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对员工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需要承担的赔偿主要有两类,一是赔偿员工的失业保险待遇,而是赔偿员工因缺乏离职证明材料未能入职新公司导致的工资损失。
当然,并不是只要不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就可以向公司主张损害赔偿的,员工首先要有切实的损害存在。
5. 公司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依法维权。
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公司整改,并依法提供离职证明。如果公司依然拒绝提供,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总之,出具《离职证明》系公司的法定义务,拒不提供或延迟提供对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最后提醒各公司HR,BOSS可以不懂劳动法,但是HR必须懂。
因为没有出具《离职证明》、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被判赔偿损失的案例并不少见,需要引起足额的重视,不要心存侥幸。
如果你觉得我的观点对你有所启发,是我的荣幸;如果你不认可我的观点,那你可以倒过来教我一些你认为我应该知道的知识,这是对我最大的奖赏。
我的文章,如对你有所启发,欢迎分享、收藏、点赞、点亮在看。
坚持分享,死磕自己,我是老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