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在新时期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能上”也“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才能让领导干部任用机制正常畅通流动。
这一规定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理论所涉及的选拔任用与晋升原则,从一定程度上作出了新时期的新诠释,对干部选拔任用与晋升提出了以下新要求:
(一)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做到用人以公。选人用人必须在用人以公这一根本要求下进行,方能得贤能之才。古人有句名言,“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流程不公正,影响的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不仅难以服众,更会败坏风气让“公生明,偏生暗”。只有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才能让德才兼备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不断强化人才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让包藏私心者,原形毕露,让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完全暴露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
(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做到以德为先。我们党一直以来都强调选拔任用要德才兼备,并强调以德为先,方能堪当大任。在组织人事中,优先选拔使用品德高尚的高质量人才,才能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为激励更多的干部投身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要把德不配位的干部调整下来,以防这样的人一旦坐到拥有某个权力位置上,很可能耍官威、拉帮结派、谋取私利。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都要把德放在首位,才能选出一批党性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德不配位者,应当及时下马,还政治生态一片风清气正。
(三)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要做到政以才治。选拔任用之人的才能高低直接决定党和国家的事业开展效率和质量,领导干部能力不足,各项工作就不能得到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也不能如期实现。因此要在品行优良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事业心、综合能力强、能力过硬、敢于负责和担当的干部,依规依制选拔任用人才,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取巧者得利。要让庸碌无为者退位,给能力素质过硬的人尽情发挥才能的机会,切实担当起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头雁”职责,才能使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总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用人以公、以德为先、政以才治,坚决净化选人用人风气,深入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把包藏私心、德不配位、庸碌无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在新征程上为党和国家奋勇争先、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