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发展,对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员工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目前,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尚存在不足。
(一)观念有些落后,人本理念应用不深入
我国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的思想观念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比较严重,普遍存在着“平均分配主义”的现象。就当前一些公共部门来说,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工作时,虽然也意识到人本主义管理理念的重要性,但是这种管理理念并没有很好地与激励机制相互融合,落实的并不是非常全。
(二)考核激励不平衡,不完善
公共部门在发展过程中也制定了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激励制度,旨在增强工作人员工作动力,提升工作积极性。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考核激励手段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而在一些公共部门中,还过于重视短期激励,对于工作取得突出进步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却忽略了那些一直坚守在自己工作岗位,默默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这样就会造成整个人力资源内部工作人员价值的失衡,没有达到激励的真正效果。
(三)评价指标相对单一,评价工作相对片面
如果仅从工作业绩的角度出发采取激励措施,而不能全面的对一个工作人员的各个方面做出综合考评,那么就会有失公平,难以激发出人力资源的最大潜能,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也就会受到一定影响。针对这种问题,就需要公共部门能够全面的评价人力资源,并以此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
总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够促进一个组织实现高效的运营与发展,是每个单位都应该给予重视的,而想要最大限度发挥出人力资源的价值,激励机制就不可或缺。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能够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尤其是公共部门承担着社会发展的重任,更应该做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根据员工工作性质、表现提供必要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形成一套健全的激励机制,在推动人力资源的发展,也能够提高公共部门的形象,这对于促进公共部门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