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最早的名字叫《忠义水浒传》,甚至就叫《忠义传》。明杨定见《忠义水浒全书小引》认为:“《水浒》而忠义也,忠义而《水浒》也。”小说描写了一批“大力大贤有衷有义之人”,未能“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却被奸臣贪官逼上梁山,沦为“盗寇”;接受招安后,这批“共存忠义于心,同著功勋于国”的英雄,仍被误国之臣、无道之君一个个逼向了绝路。“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相尚依然!”作者为这样的现实深感不平,发愤而谱写了这一曲忠义的悲歌。
最能体现作者这一编写主旨的是宋江这一形象。宋江作为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就是忠义的化身。他的性格在既矛盾又统一的忠和义的主导下曲折的发展。他作为一个县衙小吏,能“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第三十二回),结交天下豪杰,但又有忠君孝亲、安于现状的习性。从“义”字出发,他“担着血海也似干系”(第十八回)救晁盖,也同情他们被逼上梁山,但又认为“于法度上却饶不得”(第二十回)。“杀惜”后,他辗转避难,就是不想去水泊投奔晁盖,“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第三十六回)。他劝人家落草时,也希望人家牢记“如得朝廷招安……日后但去边上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第三十二回)。但与此同时,贪官污吏对他的残酷迫害逼着他向梁山一步一步靠近。浔阳楼吟反诗,自然的流露了被“冤仇”所郁积的叛逆情绪。从江州法场的屠刀下被解救出来后,他一方面感激众位豪杰不避凶险,极力相救的“义”,另一方面也深感到“如此犯下大罪,闹了两座州城,必然申奏去了”,再难在常规情况下尽“忠”,于是他表示“今日不由宋江不上梁山泊投托哥哥去”(第四十一回)。上梁山后,他牢记着玄女“替天行道为主,全仗忠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的“法旨”(第四十二回),一再宣称:“小可宋江怎敢背负朝廷?盖为官吏污滥,威逼得紧,误犯大罪;因此权借水泊里避难,只待朝廷赦罪招安。”他坐上第一把交椅后,即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进一步明确了梁山队伍“同心合意,同气相从,共为股肱,一同替天行道”(第六十回)的基本路线。就在“替天行道”、“忠义双全”的旗号下,他带领众兄弟惩恶除暴,救困扶危;创造条件,接受招安;争破辽国,平定方腊;直到饮了朝廷药酒,死在旦夕,还表白:“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衷心不负朝廷!”(第一百回)盖棺定论,宋江就是一个“忠义之烈”(李贽《忠义水浒传续》)。自称为“书林”、“儒流”的水浒传作者,以“忠义”为指导来塑造宋江,并描写了以东江为首的一支“全忠仗义”、“替天行道”的武装队伍。至于像叫嚷“招安招安,招安甚鸟”的李逵等,只是作为“忠义”的映衬而存在罢了。
《水浒传》在歌颂宋江等梁山英雄“全忠仗义”的同时,深刻地揭露了上自朝廷,下至地方的一批批贪官污吏、恶霸豪绅的“不忠不义”。小说中第一个正式登场的人物是高俅,他因为善于踢球而得到皇帝的宠信,从一个市井无赖遽升为殿帅府太尉,于是就倚侍逞强,无恶不作。整部小说以此人为开端,确有“乱自上作”的意味。这样,从手握朝纲的高俅,蔡京,童贯,杨戬,到称霸一方的九州知府蔡九、大名府留守梁世杰、青州知府慕容彦达、高唐知州高廉,直到横行乡里的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祝朝奉,乃至陆谦、富安、董超、薛霸等爪牙走狗,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把整个社会弄的暗无天日,民不聊生,不反抗就没有别的出路。于是,一批忠义之士不得不“撞破天罗归水浒,掀开地网上梁山”(第三十七回)。《水浒传》作为第一部长篇小说,第一次如此广泛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并揭示了“奸逼民反”的道理,是很有意义的。但作者在这里要强调的乃是这样一个悲剧:“全忠仗义”的英雄不能“在朝廷”、在“君侧”在“干城心腹”(李贽《忠义水浒传叙》),而反倒“在水浒”;“替天行道”的好汉改变不了悖谬的现实,而最后还是被这个“不忠不义的社会所吞噬。“自古权奸害忠良,不容忠义立家邦。”作者在以“忠义”为武器来批判这个无道的天下时,对传统的道德无力扭转这个颠倒的乾坤感到极大的痛苦和悲哀,以至对“忠义”这一批判武器自身也表现了一种深沉的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