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我在第三个时间点阅读这篇文章:第一次是预习的时候,第二次是在课堂,第三次是在深夜。
对于目前的中国社会而言,如果单纯论本文所描述的“于勒”的形象:行为不正、糟蹋钱、“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的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这种人在城镇农村大有人在,他们的结果大多是最后卷钱跑路,欠债不还。我从父母那里听过很多,也见过很多。再者最后在买牡蛎全家人对于勒避而远之,于我而言在我的生活中是时常发生的。就好比我的任何一个亲戚是似无赖,那么我认为我的父母也会像菲利普夫妇一样装作不认识,或者是人们认为生活中任何一个“不傻”的人都会这样做。为什么呢?中国才过上好日子时候,尤其是这些地方穷怕了。在我们这里被亲戚“坑死”的人不在少数。于是小说的人物形象在我的脑海里非常鲜明:于勒就是个无赖,而菲利普夫妇则是可怜的一方。这是我的第一次感受。由我父母赋予我的主观意识和生活经验得到的。可以说是我思维的局限性。
那“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要拿出来给他看”这几句话如果继续按照我从小经受的教育,是无法继续巩固菲利普夫妇的可怜地位。习惯思维是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那随便拿这位叔叔的钱就有些过分,见人就读就有些爱慕虚荣。于是第二种菲利普夫妇的形象出现了:爱慕虚荣,不思进取,对于勒的钱如饥似渴。缺乏同情心,冷漠,自私自利。这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于我而言,这个观点是能够解决一切逻辑的,但是不是我主动想到的。于勒懂得写信回报,是个好人(也有可能是个主动炫耀,爱慕虚荣的人)。而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的遭遇不同对待他的态度差异巨大,明显运用对比手法,突出菲利普夫妇。而若瑟夫所描绘的于勒,是从菲利普那里听说的。至于菲利普有没有丑化,是很有可能的。
但是,继续拿到现实生活中。假如于勒果真是个无赖,偶然遇见时应该给予打招呼并且给予救助吗?最好的办法是打招呼但是不给予救助。因为他是个无赖。因此我从小所受教育、我父母所受社会影响的思维短板就暴露无疑。作者没有客观的说明于勒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因此就有了不同的看法,由生活经验所引发的不同,这就是思维的奥妙之处...
如果按照第二种看法,菲利普夫妇的文学形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更常见的。尤其是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一抓一大把。他们的贫穷,大抵是因为自身能力有限,社会条件有限,再加上那些曾经恶劣的传统思想...
(突然觉得自己写出了一个假命题...)
所以我的理解方式是和课文有出入的。
究其根本,因为我从小在这种环境中渲染长大,虽然教育没有使我成长成于勒或菲利普那样的人,但是由于我只是道听途说,没有真正需要我自己的抉择,于是观点受到习惯影响。从而产生偏差。
又到了十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