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前453年晋阳反击战到名义上的“三家分晋”,这50年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资治通鉴》以追叙形式呈现,首当其冲的便是豫让对赵无恤的行刺。
原文及译文:三家分智氏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
译文:韩魏赵三家瓜分了智家的土地之后,赵无恤因为恨透了智瑶,把他的头骨当做酒壶来用。
司马光用了这种较为温和的说法来记载。在其他的史料里,记载智瑶是被虐杀的,死的很惨,他的头骨被赵无恤当成了便壶。还有一则记载就是晋阳之战后论功行赏。赵无恤把这个最大的功劳给了高赫,然后张孟谈就说。晋阳之难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功劳,只有高赫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凭什么论功欣赏时反而把他推在第一位?赵无恤给出的理由非常充足,在局面最艰险时,眼看晋阳城就要失守,我自己也要丧命了,你们所有人都怠慢了对我这位主君的礼数,依然不失君臣之礼的只有高赫一人,所以我才把他定为首功之臣。
这段记载在很多基本史料里反复出现,司马光肯定不会漏看,而这段记载所反映出来的价值观,恰好是司马光特别推崇的价值观,为什么《资治通鉴》里完全没有看到高赫的身影呢?
站在儒家本位,礼的规范应该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么相应地,如果“君不君”就难免“臣不臣”,如果“父不父”就难免“子不子”。赵无恤虽然是赵氏家族的宗主,拥有主君的身份,但对于晋国的国君来说,他的身份就变成了臣子。有自己的一套,责任和义务,赵无恤既然对国君已经“臣不臣”了,那么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也不应该要求自己的臣子以传统的责任和义务侍奉自己。所以赵无恤以高赫为首功之臣,是一桩很荒唐的事情,完全没法自圆其说。在《资治通鉴》的叙事里,虽然相对于智瑶,赵无恤属于正面形象。但相对于儒家极力捍卫的宗法传统,赵无恤只是一个“乱臣贼子”。
而司马迁没有儒家的包袱,所以在《史记》中记载了高鹤的事迹,而且对于赵氏家族,司马迁是有好感的,他把赵无恤的经历写成了一个底层少年逆袭上流社会的成功故事,以至于那些侵略扩张啊,阴谋诡计啊,瓜分母国啊,都被打扮成了天意,所以同样是记载晋阳之战的前前后后,《史记》和《资治通鉴》给人的感受迥然不同。
时代的演变就是这样,历史事件会被不断的重新表述,历史观也会被不断的重新构建,每个。时代的人们都是在特定的观念框架里理解历史的。
司马光以弘扬儒家正统价值观为己任,但现实总是比理论复杂,晋阳之战的尘埃刚刚落定,就出现了一个让人左右为难的伦理难题。这就是著名的豫让复仇事件。
原文:智伯之臣豫让欲为之报仇,乃诈为刑人,挟匕首,入襄子宫中涂厕。襄子如厕心动,索之,获豫让。左右欲杀之,襄子曰:“智伯死无后,而此人欲为报仇,真义士也!吾谨避之耳。”乃舍之。豫让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行见其友,其友识之,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邪?何乃自古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豫让曰:“不可!既已委质为臣,而又求杀之,是二心也。凡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襄子出,豫让伏于桥下。襄子至桥,马惊,索之,得豫让,遂杀之。
译文:智瑶的家臣豫让想要为他报仇,伪装成受过刑法之人(这里指的是肉刑),带着匕首藏到赵无恤的茅厕内。赵无恤去茅厕时突然心生感应,让属下去查看茅厕,发现豫让并抓获了他。手下之人想把豫让杀死,赵无恤说。智瑶死后,他想为智瑶报仇,说明他是一个义士,值得尊敬,应该放他走,我以后小心点就是了。于是就把豫让放了。
豫让这次没有死,但他并没有放弃杀赵无恤执念。他知道这次行刺失败后以后就更难杀死赵无恤了。所以他下了更大的本钱,他毁了容,还吞炭烧哑了嗓子,连老婆也认不出来了。但还是有朋友认出了他,朋友看到他这样泣不成声的说,以你的才华,如果去做赵无恤的家臣,必定会得到他的信任,那个时候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轻轻松松杀掉赵无恤,你又何必走现在这条路呢。
朋友很简单就给出了一条可行性的方案,这样刺杀的成本最低,而且可行性又最高,那么为什么豫让自己不这样做呢?是他不懂吗?
豫让并不傻,他之所以舍易求难,是因为他的动机并不是复仇这么简单,他是这样回答那位朋友的,如果我去做了赵无恤的家臣,然后再去行刺,这就说明我做臣子却对主君怀有二心。这不道德,不是为臣之道。我很清楚我选择的是一条很艰难的路,但他也是一条光荣的路,我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榜样,让天下后世那些做臣子却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
第二场行刺发生在一座桥上,运气依然没有站在豫让这边。赵无恤的车队经过桥上,马忽然惊了,肯定有异常,卫队开始搜索。抓到了埋伏在桥下的豫让,这一回赵无恤在并没有给他再活命的机会,直接让属下杀死了他。
《资治通鉴》把豫让的事迹打造成一个,人臣无二心的道德楷模。司马光的这份用心,背后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宋朝是建立在五代十国这一大堆烂摊子之上的,国家说灭就灭,家臣说反叛就反叛,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统治世界,道德没有生存空间可言。所以北宋从建国开始的大方针就是要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儒家思想贯彻下去,司马光铁肩担道义,努力扭转这种社会风气,在《资治通鉴》很靠后的一段议论,他详细论证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命题,“正女不从二夫,忠臣不事二君。”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表达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做女人不正派即使再有如花似玉的美貌、纺纱织锦的巧手,也称不上贤惠;做臣子不忠诚,即使再才气过人、足智多谋、政绩卓著,也不值得看重。
这种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代封建伦理道德中对忠诚的重视。在古代社会,忠诚被视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品德,尤其强调臣子对君主的忠诚,女子对丈夫的贞节。
但是遇上真的是个忠臣吗?熊毅老师给出一个疑问。因为豫让的忠诚形象,是被司马光从原始材料当中精心删改,塑造出来的。
《史记》中的版本是这样子的,赵无恤从桥下抓到了豫让狠狠的说了他一番,你这个人啊,我记得你以前是范家的家臣,后来又转投到中行家做家臣,范家和中行家都被智瑶灭掉了,而你不但不为主君复仇,反而又做了智瑶的家臣,现在智瑶死了,你凭什么偏偏要为智瑶复仇呢?《三国演义》中张飞骂吕布是“三姓家奴”,吕布没有办法还嘴,而豫让并不比吕布好多少,但是他给出了一番掷地有声的回答,“范家和中行家的主君只把我当成普通人看待,所以我就以普通人的姿态回报他们,智瑶把我当成国士来看待,我自然要以国士的姿态来回报他。”
从豫让的这番话,我们也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时期,时代观念的巨变。原本“委质为臣。”就有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的义务,而在豫让这里,“委质”只是一个形式一份手续而已,真正的约束力并不是来自这个形式或者手续本身,而是君主的态度。这就意味着君臣之间呈现出了对等关系,君主不能再用空乏的身份义务来要求臣子了。
在身份社会里,你是什么身份,就有相应的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当身份社会瓦解,规则就变成了你受到什么样的什么样的待对待,就该怎样回报。在战国时代,君臣关系逐渐变成了双向选择,合则留,不合则去。所以在《战国策》的版本里豫让还留下了一句经典名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然而,司马光所处的北宋时期,虽然需要重建伦理秩序,但这种从战国时期就开始变化的君臣观念的影响依然存在。他在《资治通鉴》中对豫让形象的塑造,虽有其时代需求下的合理性,但也无法完全掩盖历史在不同视角下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提醒着我们,在理解历史人物和事件时,不能仅局限于某一种观点或某一个时代所推崇的价值观,而应全面考量不同时代背景下观念的演变,如此才能更接近历史的真相,更好地从历史中汲取经验与教训,避免简单化地评判历史人物的忠诚与道德,让历史研究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具深度和广度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