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说家

文  |  南 一

我梦到人们长了翅膀和犄角,在一座废墟小岛上方。天空从蟹壳青转向鱼肚白,再由鱼肚白变成火烧红。他们一直在飞行,盘旋,无处落脚。忽然夏天到了,仿佛耳际有“铛”的一声响起,从海中央升起另一座小岛,他们欢快地飞向那里,一座拥有四个夏天的小岛。

人们赤身裸体,他们跳舞,唱歌,吟诗,拥抱,交杂着欢声笑语和滚烫热泪。整座小岛上,灵感压境,叶韵灵动,飘羽满天,眼泪成诗。我如同一个灵魂漂浮在空中,看着他们在这座拥有四个夏天的小岛上展示行为艺术。

我醒过来的时候,枕边的白猫正在舔舐我的鼻翼,并似乎舔出了趣味。我任它放肆,瞥眼看见窗外下起了雨。这不是雨季,只是冬天一场意外的降雨。它以一种情景再现的方式,告诉我,我已然不在夏天了。

然而似乎记忆的长度不是这世间百年的距离可以衡量的,尽管我再也回不到过去时光轴上的任意一个点,但我可以像梦中一样,在脑海中让自己拥有那么一座小岛,一年有四个夏天。

 我看过一篇叫做《朵丝》的小说,其中的主人公时刻幻想着,酝酿着要写出一篇惊世骇俗的小说,她带着憧憬与虚妄,似乎要把所有的灵感都灌注到最后的倾力之作中,最后,她始终没有动笔,“她低下头去,只见那逐渐不成形的月光,那些逐渐扭曲的树木,那无血的杀戮,越来越沉重,仿佛随时要崩落,而将她紧紧地掩埋了”。她那么悲壮,就像是捧着心的丹柯。

所有的写作人都有这样一种虚妄,我认为这虚妄正是思考者与无脑者的最大区别。

 那个夏天,我在写一个故事。实际上我是在无预谋地写那个故事,没有约稿,没有灵感,只是纯粹想把很多梦境、象征、词语、情节和人物串联起来。然而这恰恰与我之前的所有产生了冲突,在那个夏天我突然厌恶起朵丝,觉得她忧心忡忡,有着大多数写作人自傲与多患的通病,虽然这其实也间接地厌恶了我自己。

在无意识的搜集信息中,我做了好多场梦,把真实和幻境混淆了,忘记了真正的主角,忘记了该记忆的细节,忘记了那年夏天发生在某处的某些事。

就在我漫无目的地筹备我的小说雏形的时候,我遇到了苏昕。

每每我的心情大好的时候,苏昕就会对我说:“还记得人生最糟糕的某年某月吗?有没有觉得拥有如今这一切真的来之不易?”于是我就会想起以下两段的描述。

那时我正处在所谓的崩溃边缘,内心与这个世界交流的幻想彻底破灭。我总想着死亡和逃离,汗水和闷热使我昏昏欲睡,一切都是消极的,转瞬即逝的。那时候我也爱上了村上的一句话,得到之日即失去之时,得到的过程就是失去的过程。

种种罪恶,纠缠着我的身体。尽管我脱光了衣服,却还觉得有一层用来抵挡外界的隐形保护衣裹着我,于是我总是做这样一个梦,梦到我把自已撕开,想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可是我看到的,是无尽的空洞,和从中呼啸而出的凌冽的风。

“嘿,还记得我们怎么认识的吗?”苏昕说。

我说,当然记得。我怎么会忘得了,那个跳进我生命,稀释我的痛苦的人。

夏至日过后,如上面所讲的,我开始写新小说。只是一点事先的构思都没有,完全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那个夏天,我喜欢上了这种写作方式,从开头到结尾,不加以拘束,完全由笔下的生命自由发挥,他们会生长,会强大,会改变你的笔锋的走向。而这时候,他们的性命就完全由命运来掌控,而不再是由我的想法。我只是顺着运数将人物的轨迹描绘出来而已。

于是,在盛夏的某一个午后,我的笔下出现了苏昕。如同现实中的那样,他削瘦,直发,大眼睛,高鼻梁,长手指。原谅我那么直观地描述他。我甚至不知道当我写完他的外貌之后,接着要写什么。因为故事还没有从纸中的另一个时空渗透出来。我甚至觉得,是小说里的苏昕投射到现实中,让我遇见他,然后又以纸笔的方式再现出来。

我对纸的另一面存在另一个时空深信不疑

在我的小说一筹莫展的时候,苏昕和我的故事开始有进展了。

我坐在车上,手里握着手机,望着窗外流转的风景。夏日的空气是黏稠的,从窗缝里涌进来的热流几乎要把我蒸发。好在天气是晴朗的,万里无云,盛世安宁。对于对去学校很恐慌的我,是唯一一件好事。

现在我的心情就不是很好,车里闷热的空气,让我眩晕。我几乎要想要叫司机朝相反的方向开去,到达地球的另一边。

就在这时候,车子急刹车。我顺着惯性,头撞到前座。一位瘦削,直发,大眼睛,高鼻梁,长手指的男生上来了。他显然是其他学校的,只是可能和我顺路,他赶时间吧。

他和司机说了一些话,然后朝我看过来。我朝他点点头。

他便上车了。

这种情况是少见的,大多数学生都不坐出租车,而我所在的学校又远离市区,所以很少有成年人打车。

思绪被小插曲打乱,一下子从那种憋屈的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我瞟见他抬起头,看窗外的风景,然后微微一笑——这时候窗外的风似乎变成了凉爽的海风,吹得他的刘海飞起来。露出额头。

那天司机要我们付两个人的钱,我利索地把一人份的钱丢给他,然后和他下了车。他说,其实按惯例,是要付两人份的,只是要便宜一点。我说,我就要破那没道理的惯例。他愣了愣,不说话。

后来的某一天,我突然问苏昕,当初为什么要给我联系方式。他说,还是那个原因。

“直觉。觉得你值得我认识。”

我倚靠在椅背上,侧脸看着窗外。好一个直觉,这不正是我的写作风格么?我喜欢有一位作家把“写作”说成“造化”,是的,写作的本源就是造化。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把灵感灌输给你的下意识。所以,该有话可说的时候,全靠直觉就可以畅所欲言。直到这时,我才真正坚定了自己的写作风格,而朵丝似乎成了我过去的一个典型——忧心忡忡,思前顾后。

 接下来的一整个夏天,我们都在交流理想。在这之中我竟发现,苏昕也喜欢写作。于是我们开始真正地交流,坦出心声。我是弗拉基米尔,你是埃斯特拉冈;我说恶之花,你说巴黎的忧郁;我说张爱玲,你说伍尔夫;我说狭小的空间可以使气氛更加紧张,你说镜头的描写可以推动情节发展。

于是我的新小说开始有进展了。我的下一段这样写:这是一个郁郁葱葱的夏天,不再炎热,然而小区门口趴在桥边路上的流浪猫仍旧睡得很香。昕说让我们各自写一个关于猫的故事吧,我朝他微笑,不言语。

昕说他也讨厌朵丝的性格。他最喜欢意识流的风格。

那一日,我走在街上,昕在我旁边。忽然他牵住我的手,这时候日光覆盖在我们的身上,温暖贴近肌肤。他看着我,叫我去吃小吃。我好像觉得。这一刻似乎变得很有意义,是两个孤独的质数之间,无限趋于靠近的过程。

就在我的小说写得顺风顺水的时候,那个夏天要结束了。我说过,每一个夏天就是一个更替,我逃离不了这个命运。我的小说还没有结束,笔锋就直转,笔这个使者告诉我,它传达在纸上的意思是——昕要离开了。那语段纷纷降落到我的梦境里,使我不得不相信。

我不是鬼神论者,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把责任都推向纸中的世界,总之可以把事情的因果推给命运,因其无法主宰,所以让自己不太难过。

昕告诉我,他想去巴黎铁塔看夜景,我说我要陪他去;他说他要等我那篇小说写完,然后细细阅读修改,我说好;他说要和我一起收养那只大桥边的流浪猫,我们立即就收养了。

然而巴黎还没去,小说还没给昕看,故事就结束了。

他在高一下学期被检查出喉癌晚期,其实我早该注意的,他很喜欢吃烫的东西,譬如麻辣烫,瘦肉丸。我甚至在那之后不敢吃任何带有热度的东西。请原谅我在故事风生水起的时候给了一个匆匆的落脚,因为纸中的世界就是辗转不定,它会制造遗憾。

他走的时候我没有看到他,毕竟我还要上学,而他一直在县级的大医院里。最后我只是幻想着,凭借着笔下的世界来得知他的消息。白色,恐怖,死亡。在小说的结尾,就只有三个词为中心串联成的语段,然后没有其他了。

在昕不在的几年后,我渐渐发现如上所述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我的回忆欺骗了我,我的小说仍旧是朵丝那样。一般都是有关于昕的事情先发生,我才去写下来。昕的死也是我事先知道了,然后谎称自己做了预知的梦才写出来。一切都是谎言。没有什么纸中的世界,我那么大篇幅地说那个理论,只是想诓骗我自己,昕的死不是一个遗憾,是归来与离去的一种选择,是注定了的。

然而,在那个夏天我所写的小说,始终没有结尾,我知道昕的死不是结尾。我想着要给小说一个结尾,但我想不出在昕死之后,还有什么真正的结尾可言。一切可喜的修饰都是无力与仓促,都是黑夜里的跳窜的火苗,岌岌可危。这就成了一篇残稿,昕已经死了,在之后的几年里,我最终放弃了续尾。

我又想起昕的话,“还记得人生最糟糕的某年某月吗?有没有觉得拥有如今这一切真的来之不易?没什么好遗憾的,认识你就是最美好的事。”

尽管我花了一个夏天的时间写了一篇残稿,但是昕的存在是完整的。尽管一切遗憾都在每一一个我惴惴不安的夜中油然升起,但那只猫却还留下来,成为我对昕的唯一纪念。

我还记得他写的那篇与猫相关的文章,他在结尾这样写:我走之后,请你好好照顾这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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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一

编辑:戴注销

首发:车马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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