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算看完了。
花了大概24个小时才把这本书看完,24个小时也就一天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通常一天我只看一个小时,再加上中间断断续续的,算起来足有一个月之久。我只能说,不要轻易去看这本书,看起来确实有够费解的,注释就有好几百处,时间线不停跨越,我到现在还会搞混里面的时间线。
《喧哗与骚动》,书名来自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这个说法蛮悲观的,人生就是各种琐事的总和,人们都在喧哗与骚动,但实际没有任何意义。
其实故事本身很简单,通过4天发生的事,进而把整个家族几十年来的故事讲诉出来。先把几个关键人物说一下,杰生(父亲),康普生太太(母亲),班吉明(白痴儿子),凯蒂(女儿),昆丁(儿子),杰生(这里跟父亲同名,也是儿子),小昆丁(凯蒂的女儿),迪尔西(一个黑人,康普生家的佣人)。以上均为康普生家族的主要成员。
算上附录部分,通篇分为5个部分,每个部分的视角都是不同的。读前两部分花的时间最长,因为这两部分的意识流特别多,但这两部分运用这种手法也很合适,因为前两部分的叙述视角都不是正常人,他们的思绪很混乱,意识总是飘来飘去的。
第一部分是班吉明的视角,他是个白痴,智商只有三岁。他原来不叫班吉明,但康普生太太为了家族的名誉和自己的大家闺秀,给他改了名字,这个名字好像跟神话里面的人物有关。这个部分视角就是白痴视角,通过视觉、气味等简单直白的视角来讲诉的。班吉明特别喜爱姐姐(凯蒂),因为整个家族只有姐姐比较疼爱她,但后来凯蒂因为比较放纵自己,逃离了这个家族,并且怀了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也就是小昆丁。班吉明就对姐姐的物品和气味十分敏感,每次哭的时候,只要把姐姐的拖鞋放在他面前,他就不哭了,或者看见别人打棒球,棒球好像和凯蒂的发音有点像,他就会哭泣。最后被去势,送去了疯人院。最后作者的描述让人感到悲伤,在他的世界里面,他什么都没有失去,他只是对一些物品感兴趣而已,他可能都把姐姐忘去了,他只是感到若有所失。挺让人心疼的,没有任何思想,只是陷入了一片混沌,仿佛像是老年痴呆的老人一样,世界里什么都没有。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视角。他是个对时间特别敏感的人,对钟表声很敏感,他受父亲的影响,对家庭荣誉和自我要求极高。他因为受不了凯蒂的放纵,竞编造出他与妹妹乱伦的谎言,这样他和妹妹就能一块下地狱,受纯洁的火焰燃烧。或许他不是爱妹妹,是爱家庭的荣誉。父亲卖掉了家族最后一块地,让他去上哈佛,他上完一年之后,不堪忍受这种折磨,选择了跳河自杀。他的思绪也很混乱,而且要比白痴班吉明更为复杂,所以这部分的语言也意味深远。
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视角,这个杰生是儿子,不是父亲。他可以说是一个正常的人,是一个实用性功利主义的人,在他的世界只有钱。父亲把最后一块地卖掉的钱是用来给女儿凯蒂结婚和儿子昆丁上哈佛用的,但是没有给杰生用。当时的背景,南方农业社会被北方工业社会冲击,工业社会比较功利,贪婪、混乱在杰生身上表现得很明显,用我们的角度来看他是个十足的坏蛋,但他确实又是一个比较正常的人,他不看重家庭荣誉,也不重视亲情,只看重利益。他用小昆丁要挟凯蒂,不让她回家,并且把凯蒂寄回来的抚养费全部收入囊中。班吉明被去势是他干的,被送去精神病院也是他干的,因为父亲去世之后,是他在养活家庭,他觉得班吉明是个累赘。他对小昆丁也不太好,一直欺骗她,小昆丁继承了凯蒂的基因,逆反放纵,她把杰生的钱偷走之后桃之夭夭了。
第四部分是从第三视角写的,是写那个黑人,迪尔西,她善良温柔,从头到尾都有她的存在,与这些白人形成了对比,是个十足的好人(当时的背景黑人地位不高,一般都是奴隶)。见证了康普生家族的衰落,也看到了每个人的结局。她即便受到了这些白人的不待见,依然兢兢业业地照顾着康普生一家。她清楚每个人的心思,比起康普生太太更像母亲。这就不得不提康普生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她心里实际是重视自己的大家闺秀(也就是贵族身份的意思,但实际家族早已没落了),但却一个劲地说爱孩子,换个今天的说法,就是道德绑架,她不让孩子这样做,不让孩子那样做,实际上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贵族气质。其实昆丁早已看清这一切,但他又忍受不了,最后选择了自杀。凯蒂也看清了,她选择了出逃。
第五部分,算是做了一个总结,介绍了康普生家族的历史,还有每个人最后的结局。凯蒂和小昆丁杳无音讯,杰生是老单身汉,还是接受不了被偷钱(其实这笔钱大部分是凯蒂给的抚养费)的事实,班吉明被送去精神病院,康普生太太死去,这个家被卖掉之后,康普生这个名字也就真正消失了,这个家族就此没落。每个人都有介绍,最后是迪尔西的介绍让人印象深刻,只有一句话:他们在苦熬。她是见证一切的人,她看见了初,也看见了终。这句话作为结尾,有点神来之笔的意思,让整篇都化为平静,从头到尾的种种事情都变得毫无意义,也贴合了这本书的名字——《喧哗与骚动》。
虽然没有凯蒂的叙述部分,但我觉得她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她,这一切都不存在。首先,对于家族她是比较叛逆的,她怀上了一个男人的孩子,家里接受不了她的不纯洁,就安排她与另一个男人结婚,以此来掩盖这些事实。这样一来,康普生才会把地卖掉,给她结婚用,昆丁因为她选择了自杀,杰生因此才会特别功利,班吉明也因此最后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用我们今天的思想看,凯蒂并没有干什么坏事,她只是没有守着自己的纯洁而已,而且她很疼爱白痴班吉明,自然而然,对她也比较同情。
这本书虽然较之前的书而言有些难读,但我感觉这本书是福克纳的巅峰之作。(虽然我没怎么读过福克纳的书,但在众人的评价中,这本书可谓是展现得淋漓尽致。)首先,就是他的意识流,这本书意识流运用得很多,而且很娴熟。其次,是他的多视角叙述,这本书不言而喻。还有,他善于对位神话故事和历史,这本书许多语言文字都和神话故事有点关系,并且具有那个时期极其鲜明的美国南方道德观和价值观。当然,他的文字也很不错,在他的文字里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感受(在我看来,这是每个大师的优点)。这本书每个部分都不一样,不单单是叙述视角,而是文字语言也跟着变化了。最后,令人惊艳的不是他的故事,是他的艺术手法,他的创作手法可以说是相当新颖。
终于看完了。呼~,不过是喧哗与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