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 买房(2)
-25- 广告公司的故事
那家广告公司是由一位从广州美术学院大学毕业的老板创办的,老板三十多岁,是潮汕人,理一个平头,留着稀疏的山羊胡子(颇有艺术家气质),肤色偏黑,身材高大(据目测接近一米八),平常喜欢穿一件白衬衫,显得整洁利落、风度翩翩。
罗默觉得白衬衫对他来说“再合适不过”,原因在于老板本人长着一张与自身年龄不太“匹配”的过于老成的脸,而白衬衫所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恰好“巧妙”的遮掩了他的“老气”,并且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一首经典歌曲——白衣飘飘的年代。如果想得“深远”些,一件潇洒如风的白衬衫,往往会让不少涉世未深的少女感到温暖、亲切,乃至于心湖荡漾……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扯得有点远了!
据作者多年“研究”,白衬衫似乎的确是一种永不过时的衣装!首先是百搭,几乎什么人都能穿,其次是它能给人一种素净文雅的感觉,更厉害的是它能遮掩岁月痕迹,使人倍显年轻,即通常所说的“减龄”。另外说说一种有趣现象,就是我们经常会在某些青春偶像剧中看到——男主角穿着白衬衫,踩着自行车,载着女主角一路飞驰(这事我也干过),两张青春的笑脸写满阳光;或者是女主角穿着白衬衫,散发出小清新气息,甜蜜的依偎在男主角胸前,要不就是与男主角背靠背坐在草地上,四周绿草如茵,蝴蝶飞过来停在两人头上,等等。总而言之,白衬衫大行其道,为导演们所钟爱,它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影视镜头当中。
那家广告公司的老板,现在正是穿着一件电视剧中常见到的白衬衫,站在自己公司的一个角落里,从一个书柜中抽取出一本美术设计画册,打开内页,低头细看……而碰巧的是,罗默当时也要找一些资料,因此他走过去站在老板身旁,集中视线在书柜中不停的搜找着,并且也没跟老板打招呼。而实际情况是,罗默当时还不知道站在自己身旁的“白衬衫”是公司老板,因为他是三天前刚进的这家公司,通过简单面试后就直接办理了入职手续——招聘罗默进公司的是魏总经理,老板的一个表亲,罗默一直错认他是老板。
罗默站在书柜前对“白衬衫”说:“麻烦您让一下,我这里要找一份资料!”
老板拿眼角瞟了一眼罗默,表情中似乎带着一丝惊诧,话也不说,就给罗默让出一个身位,自己则闪到一旁,继续低头看那本设计画册,好像是在寻找着某种设计元素。
罗默好不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资料,是一本某4A广告公司的楼盘策划书(包含不少广告营销策划细节),罗默准备用来做为楼书撰写的参考和借鉴,他心情兴奋的拿着那本策划书回到自己座位上,然后扭头侧身,指了指“白衬衫”,问邻座一位美工设计师:“那个人是谁?我以前怎么没见过!”
“是我们老板啊,嘿嘿,哥们,你连自己老板都不认得!”说话的是一位光头青年,个性率直,阳光开朗,并且带有几分艺术家气质。他叫黄胜,工作能力超强,据说以前在4A公司干过,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竟然来到这家公司,成为罗默的同事。这哥们有一张带三分“痞子气”的脸,平时一有空当就会唱上几句阿杜的歌(唱得深切动人,酷似原唱)——甚至是在上班时间,为此他被总经理数落过好几回,但却依然故我、死性不改;总经理也熟知了他的脾性,因此通常只是口头批评一下,再说偶尔来几句“阿杜”也可以活跃一下工作气氛!这位同事还有一个明显标志,就是他头顶有一道凹进去的疤——据他自己说是撞伤后留下的,但罗默感觉更像是刀疤!罗默跟他是工作搭档,两人一块负责华南新城广告项目。
“刀疤”一脸坏笑,咧着他的满嘴“烟熏牙”,拍了一下罗默肩膀,嘻嘻笑了两声,说道:“怕了没?我瞅着你刚才把他……挤到一边!”
“嘿嘿,我刚才还是非常有礼貌的……也没什么,工作需要嘛!”罗默苦笑着说道,心里却在想——什么奇葩公司,老板竟然天天不露脸,又没说是去出差……
这是罗默大学毕业后进的第一家公司,位于广州美术学院,办公场所是一栋两层小楼。公司规模比较小,全体员工人数十人左右,但公司部门划分却十分明晰,设有行政部、策划部、设计部、客户部和财务部,另外还配有一个专职司机,唯一没有人力资源部——因为由行政部总经理亲自负责招聘和解雇员工。就是这么一家毫不起眼的小公司,竟然也能接到华南新城这个大单?!
罗默后来才从某位同事口中“打听”到一些背景。据说是老板通过亲戚关系“认识”了地产公司某位要人,因此“近水楼台先得月”,捞到这个“肥差”。不过听说老板本人也是非常“有料”的——他是广州美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系的高材生,并且学生时代有美术作品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等等。罗默知道这些真相后,不由得对自己老板“肃然起敬”……
不久后,罗默遇到了另一件有趣的事,也可以用来解释这家小公司能接到大单的原因!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全公司聚餐,地点选在一家高级餐厅,餐桌上比往常多出三张陌生面孔。经老板亲自介绍,那三张面孔分别是——广东画院某潮汕籍著名画家、中山大学文学院某博士,还有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某主任。每一位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而且据说与不少房地产商有着“交集”!罗默当时觉得自己的小心脏扑通直跳——呵呵,像他这种刚迈出大学校门的毛头小伙,阅历浅、见识少,被吓到也是正常!罗默在心里暗暗暗惊叹:“怪不得……原来如此!”
老板站着逐一介绍完毕三位大咖,又说道:“这次的华南新城项目,承蒙在座三位老师鼎力相助,才得以顺利拿下!为了表示对三位老师的敬意,小弟我在这里先敬三位一杯!”话音刚落,只见他拉直脖子,把满满的一杯红酒(法国原装进口),咕哝咕哝几口灌进了喉咙,末了还用手抹了一把嘴角残留的红色酒液,然后才毕恭毕敬的往酒席上三位大咖的高脚杯里面轮流倒酒。
“老板,应该是三杯才对,三位老师每人敬一杯!”这时有位“不明就里”的公司同事喊道。
“对对对,应该是每人敬上一杯!来,小弟我继续!”老板顿时一楞,旋即又笑道,并且马上开始往自己的空杯里倒酒——准备再来一轮!
这时那位建筑系主任说话了!他迅速从旁边的位子站起来,伸手拦截下老板准备举起的拿杯的手,笑着说道:“别别别,慢着点喝,小李,以后大家一起喝酒的机会有的是!”非常明显,他及时阻止了一场“酗酒表演”!
那次酒席是在火热的气氛和大家的轮番敬酒中散场的。讽刺的是,席间罗默不得不先后起身三次,向三位大咖每人敬上一杯(虽反正老板事先交代过,也不用自己付酒钱)。只不过罗默平时不爱喝红酒,因此只是感觉到味道有点咸,更没有“国酒”茅台或者五粮液的那种浓香。不过毕竟是进口货色,所以口感醇厚,且颇带劲道,有种“酒沉丹田”的感觉——罗默回家后才得以“领悟”!
李老板(建筑系主任口中的“小李”)那天喝得脖子通红,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最后只好由总经理搀扶着跌进一辆丰田轿车内。显而易见,酗酒事件最后还是发生了!
一个星期后。有一天,在酒席上露过脸的那位中山大学的文学博士,他竟然毫无征兆的又出现在罗默他们公司里。博士的个头不高,微胖体型,脸圆圆的,皮肤白净,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上去很儒雅。他姓林,所以大伙都恭敬的叫他林博士。
林博士单独找到罗默,提出来要看一眼已经打印装订好的楼书样册,还有罗默已经写好的“报广软文”——报纸广告软文的简称,并且强调必须完完整整的交出来。罗默突然才明白,敢情他是老板重金请来的高级顾问,或者根本就是一个“职业写手”。如果是后者,他的职责就是运用自己的生花妙笔,来为楼盘广告项目撰写相关的广告宣传文字(罗默目前的工作内容),而且自然少不了楼书和报广软文,甚至还包括其他文字内容。
罗默心想:“他应该是来审核把关的吧……那倒也不错!毕竟自己是第一次搞房地产策划,正好让林博士这位权威专家给点拨一下!”
罗默很麻利的将自己手上的全部资料,悉数交给了林博士,转身回到座位上,坐等着“训示”!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罗默大失所望,甚至于忿忿不平……
只见林博士一声不吭,笑吟吟的看着罗默的“杰作”。他看了将近四十分钟,总算全部看完,这期间他的笑容一直挂在脸上——似乎他“天生爱笑”。他紧接着把罗默的作品整齐叠好,轻轻挪到桌面左侧,又伸手从他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叠草稿纸,朝罗默招了招手,示意罗默上前。
林博士当时坐在罗默斜对面会议室的椅子上,而会议室的门开着,他刚好对着罗默,两人相距不到两米。罗默心里有点忐忑不安,而且隐约有种不祥预感。罗默感觉林博士那张笑吟吟的圆脸,还有隔着眼镜片投射过来的目光,似乎隐藏着某种“杀气”。比起那些动不动把愤怒和不满写在脸上的人,林博士笑吟吟的样子甚至显得有些“阴险”……
罗默上前一看,发现林博士刚取出来的那叠草稿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用钢笔书写的文字,既有实写楼盘硬件设施的干巴巴的说明文字,也有虚写楼盘绿色生态环境和现代舒适生活的华丽优美文字,简直是如诗如画、流光溢彩。
罗默也没心情去欣赏林博士的美文,他首先想到的是,既然老板已经请到林博士这种高人来执笔,干嘛又不早说,这不是让我白忙活一场的节奏吗!罗默突然感到有点气愤,不过他并没在脸上流露出来。罗默又转念一想:“老板肯定是认为,自己的员工领着工资,就不能不做事,哪怕是让你瞎忙活……”
林博士依旧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他对罗默说道:“大学生,你写的不是不好,就是还欠火候,甚至还带有‘学生腔’……不过嘛,毕竟你是初次写这种文字。呃,也不用着急,慢慢就会写好了。这么着,你把我的这些手稿全部敲进电脑,然后拷贝给设计师重新排版吧……你的就先放一边!”
罗默接过那叠手写稿,粗略估计有二三十页,字数不详——必须等输入电脑才能统计出来。罗默很纳闷,心想这都什么时代了,竟然还有人使用这种原始方法来写作,真是一个“怪胎”!罗默再仔细瞧瞧上面的文字,倒是笔迹工整、字形雅丽,像是专门练过钢笔书法的。罗默又想,难不成林博士是为了展示自己的书法水平?!
罗默听林博士那么说自己,觉得也没什么好申辩的,唯一能做的就是照办——毕竟人家才是老板“特聘”的权威专家。
罗默嘴上不说,心里却堵得慌,他觉得自己全部的工作成绩一下子给人统统抹杀了——要知道为了完成那本楼书,自己可是连续加了一个星期班,甚至熬了两个通宵,期间更是字斟句酌的仔细修改,一遍又一遍的反复校对,才交给设计师“刀疤光头”排版(这么给他取绰号,希望他本人看到小说后不要来找作者单挑),然后再对着电脑屏幕,把已经排进插图的全部文字又校对了好几遍,最后才敢打印出来并装订成册——因为怕有错别字需要重新打印,老板更是不止一次说过不能浪费纸张和彩色墨盒!
可怜罗默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才俊,本想着好好把握机会,施展平生所学以建首功,不料却半路杀出个林博士,一下子又将他“赶回茅庐门口”……罗默也只能先“忍辱负重”了,他也在思考着自己与林博士之间的差距,从而激发起他的斗志,下定决心日后“苦练内功”,向职业经理人的高度发起挑战。
罗默在这家公司只干了半年,后来主动申请了辞职,原因大致如下——首先罗默觉得自己像个“闲人”,自从林博士介入工作后,自己的日常工作不外乎是给一些简单的宣传单张、户外喷画、街边海报等撰写点文字,或者是帮林博士检查错别字(他偶尔也会出差错),又或者是跟几个同事一起去楼盘实地考察,搜集第一手资料,顺便见见客户,听取并记录下客户的意见和要求,等等。
不过机会还是有的,林博士有一个月突然生病住院了,所以有几期报广软文是由罗默真真正正亲手撰写的,而且据客户反馈,说是广告投放效果特别好,拿着报纸广告前去看楼的人络绎不绝。
有点搞笑的是,老板起初还试图说服客户继续采用旧稿,建议反复刊登多几期林博士的软文,显然他始终对罗默不放心。最后由于“抵挡不住”客户推出新软文系列的强烈要求,才决定采用罗默撰写的系列软文,说是先投放几期试试,不行再用回旧稿。
实际上老板根本就不敢违拗客户意愿,记得他有一次在公司里告诫全体员工,说无论如何都必须服务好这个客户,就算是没了任何别的客户,但只要这个客户还在,就足够了!他还说只要做好这次的广告项目,以后就会财源滚滚来,大把的发展机会,等等。
他说得简直太对了!因为公司所服务的这个客户,可是大名鼎鼎的“合生创展”和“珠江投资”——不说全国,只拿广州来说,至少还有十多个大型楼盘是由其投资开发的……
撰写新软文的“光荣任务”意外的交给罗默执行,他甚至因为这件事而激动了半个多月,直到林博士康复归来……林博士实际上只是每周五固定到公司上班,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家里写稿,因为他每次来公司上班,就会带来新手稿,只不过他也不好意思每次都让罗默充当打字员角色,从而改由前台文员打字,罗默再做校对、修改。
林博士回来了,罗默的“好日子”也就戛然而止了,他又必须做回“本分的自己”。一个月后,罗默终于主动请辞。这也不能说他是由着性子乱来,试问对于每一位刚踏入社会并且卯足劲、准备大干一场的热血青年来讲,会有几个人甘心在一个小公司里长期充当默默无闻的“边缘角色”?——估计换作其他人,也会一样待不住的吧。
假设罗默当时已经在职场混过一年半载,并且谙熟职场生存法则,也许不会冲动请辞,而是“静待良机”?我想,这个问题就交给那些“职场专家”去讨论研究吧!
罗默虽然在这家公司里干得不开心,不过倒是结识了几位趣味相投的同事,在烦闷的工作中经常相互调侃逗乐,闲暇时间几个人在一起打打球,周末去爬白云山,或者约上公司几名女同事一块去唱K,还三不五时的晚上溜出去吃街边烧烤和大排档,几个人一边灌着啤酒,一边吐槽公司和老板,或者是借着酒劲“控诉”社会的种种不公平,抒发自己的“凌云壮志”,再不就谈论各自的“风花雪月史”,分享一下自己的“泡妞心得”……
如果刚好约上女同事或者是“私带家眷”,往往就会更加好玩,比如有一次,“刀疤”嚷着说要给公司的客服AE“小鱼儿”找个“白马王子”,不料小余(就是“小鱼儿”)反唇相讥问他干嘛不给自己找个“灰姑娘”,结果“刀疤”干脆拿板凳当白马——骑在上面,双手合十向小余行礼,问她想不想要“唐僧”。原来他所说的“白马王子”指的是他自己!其实这哥们已经不止一次“暗示”过自己对小余的“好感”,也不知道后来有没有打动美人芳心?!
罗默离开公司后,由于种种原因,也一直没再联系过他们……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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