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霍布斯先生所说:财富相当于权力。不过获得者继承了一大笔财产的人,不一定获得或者继承了民政上或军政上的政治权利。他的财富,或许可以为他提供一种获得政权的手段,不过仅仅占有那些财富并不一定能给予他民事或者军事的权利。对于财富的占有,可以立即并直接给予他权力的购买力。是对于所有劳动、或者对于那个时候市场上所有劳动产品的一定支配权。或者说,他的财富是大抑或小,和他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他人劳动量或他人劳动生产数量的大小恰恰成正比。每样东西的交换价值,应当相等于他所赋予所有者的这种劳动支配权利的大小。
劳动虽然是所有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不过所有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根据劳动量来估算的。要确定两种不同数量的劳动间的比例,常常是非常困难的。花费在两种不相同工作中的时间,常常不是决定这个比例的唯一因素,工作中经历的不同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一个小时艰难的工作,要比一个小时轻松工作所花费的劳动还多一些。在一个需要花费十年时间的劳动去学习行业感伤一个小时,要比在一件普通容易的工作之中干上一个月还要辛苦。但是不容易寻找到一种准确的尺码来衡量其困难程度或者精巧程度,确实,在两种不相同的劳动产品的相互交换过程中,通常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常常双方都要做一些调整。这种调整闭并不是通过什么准确的尺度,而是经过市场上的讨价还价以及协商。根据这种即使不准确但大致上的平等,却足够维持日常的商业来往了。
此外,商品在绝大多数场合是和其他商品相交换的,因此多于商品相比较,商品少与劳动交换,因而较少和劳动比较。所以估计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更多的是用另外某些商品的数量,而不是一个商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大多数人也都仅仅懂得,一定量的某一商品意味着什么,到那时并不懂得一定量的劳动意味着什么。由于一个是普通而可触碰的实物,一个是抽象的含义,即使这个概念被人们充分理解,但总是并不那么自然而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