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提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应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
提议一出,网友瞬间沸腾。很少看到一水的墙裂支持。
广大网民迫切表示,张代表提议非常非常好!这才是有利于民的建议。对于人贩子,起刑点就算提到二十年,公众都没意见。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他们一困就是一辈子,尤其是女生,被拐卖后所遭受的苦难真的很难想象,一个人贩子手里不知道毁了多少人的一辈子,10年太低了,人贩子不能忍受!!!应该直接死刑。一人买卖全村受罚,另外必须买卖同罪,只有死刑他们才会害怕,才能有效防止人贩子。如果判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表现很好也不可提前释放,毕竟在服刑期间有吃有住的,比在外面躲躲藏藏的日子好。毕竟人心存恶念时,是最会伪装的。
人贩子是最冷血无情没有良知的,而且还善于伪装成有亲和力的骗人,是披着羊皮的最狠的狼,法律只能严惩,不能姑息,不然这个还是全民焦虑,冰岛的婴儿车满大街一放,我们一线城市到初中都要有人接,时间精力比他们多耗费太多了。
当然,我们也听到了极少数不和谐的反对声音。
慎谈死刑。很多网友气愤地表示,人贩子该一律枪毙。这种心情能理解。但您想过没有,如果拐卖孩子是死刑,那人贩子行踪败露,或被发现或被警方追捕,以前可能就把孩子扔了,现在他们很可能把孩子杀了,因为反正一死。 走私毒品也可以判死刑,毒品就杜绝了?朱元璋连扒皮的手段都用上了,贪污治住了?关键是,有需求就会有买卖,有暴利自然就有人铤而走险,不是杀几个人就能改变的。
这个观点的逻辑其实还是有所欠缺的,总是考虑死刑可能让被拐妇女儿童处境危险,怎么就不考虑加重量刑可以避免绝大多数妇女儿童被拐呢?老是考虑这个考虑那个,在犹豫中,妇女儿童被拐的情况有减缓吗?没有。如果死刑不合适,那不如建议追责,一个村买了妇女儿童,整村什么扶贫什么优惠全部取消,村委乡委领导下课。一般村子就那么大,哪户人家有点什么事情不会不知道,特别买卖人口这种。
另外针对这个话题,香柚妈咪也有很多话想讲。以前看到媒体上的报道或者一些纪录访谈,或者是电影“失孤”“亲爱的”,总是心痛到无法呼吸,痛恨人贩子为什么这么可恶,为了一点不当利益不惜贩人毁人,搞得小孩出街总是神经紧绷人心惶惶,到底做些什么才能制止这样的情况,到底怎样才能帮助到这些失去孩子后无助绝望的家庭呢!
首先,提高量刑肯定是最有效的一种。要让人贩子知道害怕,知道做了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就是死刑。其次,追责制度也是一种。村委乡委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村子里有这档子事情,如果查到本村村民存在贩卖人口情况属实,立即取消一切扶贫优惠政策,并且有关责任人全部撤职调查,看看还能有多少庇护。
再次,我们应该从根源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儿童被拐。一.建立全国儿童出生DNA及指纹数据库,儿童在出生或体检时就提取DNA和指纹,上户口、入园入学时均须进行DNA审查比对。二。被拐儿童家庭有权要求收买被拐儿童者及其家庭赔偿巨额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应予支持。三。修改《收养法》,适当放宽收养儿童的条件,提高收养程序的可操作性。
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不知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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