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之下––品读余华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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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自私与他的高尚是多么地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摘自余华《活着》中文版自序

余华是一位很有影响力的现代作家,在国际上被喻为中国的狄更斯。很有趣的现象是,他在国际上的声誉远远超于他在国内的声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事实上,这和余华的写作风格是分不开的。

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更加形象的可以比喻为一方的水土。作家使用文字创造了一个介于现实与虚构的世界。这个世界的法则规章,风土人情都和作家自身的特色是密切相关的。

关于余华的写作风格,我认为可以表述为直白的剖析,冷酷的中立,隐藏的温情。如果拿外国作家的风格来比较,海明威与余华的风格是比较贴近的。余华的文学语言简洁精炼,偏向于写实的手法而非写意的手法。正是因为这样的因素,使它翻译版的可理解度与受欢迎度都很高。

事实上,中国语言在使用时有很多特定的语境,语言的环境是决定的语义的一项重要的因素,因此在使用中往往会营造出晦涩曲折的效果。在对事物的描述方面,中国对于意境的追求更加深了对中国文化了解的难度。一些很美丽的句型在被翻译后往往会变得支离破碎,甚至失去所营造的美好。

余华的作品语言更多是直接的表述,不会存在翻译的障碍,而且他在语言上更加注重对形容词的使用,往往能够准确地描述现实。更重要的是,他所寓意的人生哲理更为浅显易懂,难能可贵的幽默使他的文字更有生机。

而他的文章在国内的状况不如国外,也是因为他的写作风格。简洁的风格在更大程度上倾向于粗糙烂制,缺乏文字的美感是他文章最大的缺陷。

在他的文章中,你可能找不到几句可以摘记下来的犹如醍醐灌顶的警句,只有整篇文章凑在一起,才能把握到它大致的轮廓。如果用绘画的技巧来比喻,余华的作品只能算做速写,不能算做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甚至连素描也不算。他的作品只提供了大概的轮廓,在远处观看会留给人空白的遐想,但是一旦走近了,就会发现线条的粗犷,甚至杂乱。事实上,这是符合不同审美的需要的。

打开这一本他迄今为止声誉最高的作品《活着》,这是一本九万多字的书。按照我的阅读速度,如果没有事情的话,两天之内是可以把它读完的。它的篇幅是比较短的。

它的主线,是一位名叫福贵的人一生的遭遇。福贵本来是大地主家的儿子,因为赌博而输尽了家产。家道中落,福贵气死了父亲,累死了母亲。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妻子贾珍在贫困交加中死去,女婿二喜在工地发生意外去世,孙子苦根因为吃多豌豆噎死。福贵经历了人生种种大起大落,从富贵少爷到一贫如洗,从解放战争到大跃进再到文化大革命,他先后经历亲人一个个离世,最后孤身一人和一头水牛相依为命。

在整部小说中,有两个矛盾点,一是时间的变换无常与人间温情的永恒,一个是接踵而至的苦难与生生不息的顽强。这两个矛盾,是这部推动小说发展的主要动力。

正是因为时间的存在,让福贵的一切经历成为了可能,正是因为时间的存在,才会使这一切世事无常看起来是如此的现实,也正是因为时间的存在,才会让这个故事具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

“凡事有定期,天下万物有定时。”在我们所存在的这个世界中,时间成为一个很重要的自然律。在时间的度量中,使沧海桑田,水滴石穿的无常发生,也使一切的事物成为有限。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时间的产物。在时间的变换中,福贵经历起起伏伏,人生喜怒哀乐,富足贫穷。但余华在展示时间巨大的力量与人的有限的同时,又展现出人间温情的永恒。在书中,不乏有人间温情的例子。在福贵家道中落,一家人的紧紧相依;福贵妻子家珍并没有离他而去,而是选择和他一起过艰苦的生活;在得知姐姐凤霞被送人后,弟弟有庆的反抗;有庆对羊的照顾与疼爱;福贵对杀害自己儿子的县长的宽容与帮助;偏头二喜对妻子凤霞的爱与对儿子苦根的爱。这些是永恒的,是短暂的人生中,人性所闪耀的光辉。它们足以战胜时间的荒凉与无常。在爱的法则中,相互鼓励支持,相互温暖依偎,使荒凉的人生并发绚丽的烟花。

生活中永远不缺乏苦难,如果你走在大街上,你认真去查看每一个人的生活,会发现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那么圆满,都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破口,不完全。甚至,他们生活的苦难,他们所遭遇的痛苦之深,会让你留下真切的眼泪。

而在这部小说中,余华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他几乎尝尽了世间一切的苦难。我们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个人简直是一个被诅咒的不幸的人。除了他,他的亲人都离他而去,一幕幕上演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生活,他贫穷至极,卑微落魄,为生存而苦苦挣扎,对于他来说,除了少年时富足荒唐的日子,他几乎都没有真正的舒心过。但是从福贵个人的自述中,我们却看到不一样的一面。他会为着生活中一些甜头而知足万分,也会为死亡的发生找开脱的理由,对于他来说,他从未觉得自己的人生是痛苦的事情,而是用乐观感恩的心态对待一切的发生。余华想要通过福贵呈现的,是一种顽强的原始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好似大地上的泥土一般,卑微厚重。余华把这种生命力揭示出来,告诉我们世界上还有很多像福贵一样的人,他们在承受苦难,却仍旧忍耐坚守。像书最后面所写的,福贵买了一头老黄牛,一人一牛相依为命,他们安静地等待着死亡,他们安静地遵循着万物各按其时的美好,在一切苦难的洗礼后,心灵却如精金般纯粹。

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这所强调的是一种状态,一种生命张力的凸显。余华为我们呈现出一种最原始的求生的意志,一种坚韧与顽强的生命力,这是一首对人类生活的赞歌。关于活着的意义,似乎并不是余华所想要解释的内容,他拥有作家的共性,就是担负了对问题剖析与揭示的责任,但关于问题的解决方法,作家一般是并没有直接的给出确切的答案。如果明确地答案,这将会使小说失去真实的张力而滑向说理的方向。真实的世界就是这样,不存在一切的概念与定义,这些不过是人类所赋予的东西。真实是自有而有的。

或者是,余华并不像给予活着以形而上学方面的意义,他想要做的,仅仅是告诉我们活着是为了它本身。正是因为如此,生命变成一件很伟大很值得敬畏的事情,因为它本身就高过了一切意义。这样的见解,无疑是这本书最核心的哲学观念,也是本书最引人入胜的地方。

不能说这样的视角是错误的,但至少它所呈现的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而不是事物的全貌。这样鼓舞人心的观点,在一些角度却将生活引入了虚无的处境。因为人是有灵魂的生命,他们不能像其他的动物一样仅仅是处于生存的状态。

最后,我引用自己写的一首诗作为结尾,作为这片评论所留的问题。

“你怎样谈论自己的人生?

你怎样为自己写下判词?

你怎样选择自己的生活?

日光之下,众人忙忙碌碌。

没有人不在寻找生命的意义,

没有人不在渴求自由的生活,

没有人不在思索活着的本质,

日光之下,我们为什么而活?

这是一个谜,一个永恒的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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