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莫唑胺+洛莫司汀
Temozolomide and lomustine
洛莫司汀,是一种亚硝脲类烷化剂,具有重叠的血液学毒性和重度骨髓抑制风险。
替莫唑胺,是一种口服烷化剂,根据体表面积给药。
洛莫司汀,与替莫唑胺类似,能中度致吐,应预先给予足够的抗吐药。
例如,每次给药前30分钟,应预先给予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口服8mg昂丹司琼。
其他潜在的非血液学副作用,包括口炎、脱发、进行性氮质血症和肾毒性以及肝毒性。患者可能出现肺浸润和/或纤维化,通常见于累积剂量>1000mg/m2时,建议进行连续肺功能监测。
CeTeG/NOA-09试验指的是,在放疗开始的第1周,给予替莫唑胺+洛莫司汀,每6周为一周期。
第1个周期的剂量如下:
●洛莫司汀100mg/m2口服,第1日给药
●替莫唑胺100mg/m2,第2~6日给药
放疗期间,应每周检测全血细胞计数以监测血液学毒性,这与每日使用替莫唑胺患者的监测方法类似。
在后续周期,从第21日开始每周检测全血细胞计数。在每个周期的起始和中期应行基础代谢检查和肝功能生化检查。
如果第25日之后出现:白细胞<1500/μL或血小板<50,000/μL,则下一个周期的洛莫司汀剂量为初始剂量的75%。
如果后续周期仍有:白细胞<1500/μL或血小板<50,000/μL,可以进一步降低剂量,降至初始剂量的50%。
如果两次降低剂量后,仍有:白细胞<1500/μL或血小板<50,000/μL,则永久停用洛莫司汀。
替莫唑胺,根据前一周期头25日内的细胞计数最低值,来调整剂量,具体如下:
●当白细胞<1000/μL、或血小板<25,000/μL
下一周期的替莫唑胺的剂量,从100mg/m2降至50mg/m2(第2~6日每日给药)。
若使用50mg/m2时,白细胞<1500/μL、或血小板<50,000/μL,则永久停药。
●当白细胞为1000~1500/μL或血小板为25,000~50,000/μL
下一周期的剂量,从100mg/m2降至75mg/m2(第2~6日每日给药)。
●当第1个周期前25日内没有出现上述最低值、且放疗结束时计数已恢复(白细胞>2500/μL且血小板>100,000/μL),可以将替莫唑胺剂量,从100mg/m2增至120mg/m2。
如果后续周期也满足这些标准,可以再增加2次剂量,分别增至150mg/m2和200mg/m2。
替莫唑胺
替莫唑胺,是一种口服烷化剂,根据体表面积给药。
放疗期间,替莫唑胺需每日给要一次,包括双休的那两天,也要吃药:剂量为75mg/m2,空腹服用,距离最近的一餐,至少为2小时。
有建议将放疗日(即周一到周五)使用的替莫唑胺,调整到放疗前1小时,理论上这能与放疗产生最大的协同作用。
另有医生会让患者在每日相同时间服药,例如:晨起后先服药,再用早餐,或者在晚餐后至少2小时后再吃替莫唑胺。
同步治疗期间,需要每周监测1次全血细胞计数。由于血小板计数和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可急剧降低,如果前者低于100,000/μL或后者低于1500/μL,应暂停替莫唑胺。此后可能需要更频繁地监测,直到测得最低值。
放疗后第1个替莫唑胺周期,通常在放疗结束后4周开始,剂量为150mg/m2/d,连用5日,每28日为一周期。
若血细胞计数尚可,第2~6个周期的剂量为200mg/m2。每个周期的第22日和第29日应检测全血细胞计数,并且每个月都应行基础代谢检查和肝功能检查,以监测有无毒性反应,并在必要时帮助指导剂量调整。
用于胶质瘤的辅助治疗时,尚未发现其他替莫唑胺给药方案,比标准的放疗后方案更有效。
止吐和肺孢子菌预防
替莫唑胺中度致吐,每次给药前30分钟应预先给予5-羟色胺-3受体拮抗剂,例如:口服8mg昂丹司琼。
替莫唑胺和昂丹司琼均可引起便秘,医生应指导患者维持排便。
一些患者发现,4mg昂丹司琼比8mg,较少引起便秘,但仍足以预防恶心。
同步放疗阶段,建议使用抗菌药物,预防肺孢子菌肺炎。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更要持续进行预防,直至淋巴细胞恢复至>800/μL。
副作用和监测
血液学毒性
替莫唑胺化疗患者,有发生血液学毒性的风险,在放疗期间应每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替莫唑胺治疗时,女性的血液学毒性发生率是男性的2~3倍,原因尚不明确。
在辅助替莫唑胺治疗周期中,应在每个周期的第22日和第29日检查全血细胞计数以监测毒性,并在必要时帮助指导剂量调整。直到血小板>100,000/μL且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时,才能给予后续周期的治疗。
●中度至重度的血小板减少,是最常见的血液学不良反应,见于10%~20%的患者。在同步治疗阶段,如果血小板计数降至100,000/μL以下,应暂停每日替莫唑胺。
尚不清楚放疗是否会增加出血风险,放疗可以在轻度~中度的血小板减少期间继续安全地使用。对于重度血小板减少的患者(例如血小板计数小于10,000~20,000/μL),一些医生会选择暂停放疗直到获得血液学稳定状态。
治疗持续时间
在实践中,通常会在放疗后使用替莫唑胺治疗最多6个周期。
治疗6个周期后病情稳定的患者则进入监测期,每2~3个月进行1次MRI检查。
对病情稳定患者继续使用替莫唑胺超过6个周期并未显示可延长生存期,但会使患者面临化疗的持续副作用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