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世界上有一种价值观值得强加在其他人的身上,就像三体中的思想钢印一样的话,那我认为这个价值观就是“不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他人身上”。在某些方面稍微有点长处的人,总是很容易犯好为人师的毛病,对自己充满自信,尤其在擅长的领域,更是如此,希望所有人按照自己的逻辑来思考,以自己的标准为标准。小到长辈挂在嘴边的“我这是为你好”,大到世界强国把所谓的“自由”,“民主”行销世界,似乎不遵循这个标准的国家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应该被其制裁甚至消灭。
然而我一直都心怀恐惧,生怕我也犯了这样的毛病,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像基因一样,是人深层次的本性之一。历史上因此闹出的悲剧并不少,像地心说,就是古时候的人们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就认为全宇宙围着地球转。还有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的文化,神话里的神总是以人的形象出现,所以有人说,不是神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人,而是人按照自己的面目创造了神。在东方人的传说中,神肯定是黑头发,黄皮肤,而非金发碧眼的洋人,而在西方人的眼中,神也必须要有雪白的皮肤,而不能是黑色的。种种的矛盾,战争和悲剧,都源于这固执的执念,认为所有人的想法,观念都必须和“我”一样,如果不一样,那便是罪孽,需要以“圣战”清除这些异端。
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价值的言语,就是关于价值观的讨论了。人生来就是群居的动物,害怕孤独,需要被认同,有些人选择放弃思考,附和他人,以此换得同伴;有些人选择征服,要求他人跟从自己;还有些人则温和一些,把自己的主张与他人做下对比,找到跟自己相近的人,形成一个“圈子”。圈子一旦形成,我们就开始对周围的人分类,打标签分为圈内和圈外,圈子内是自己人,圈子外则不是。如何对待圈子外的人,以及跟别的“圈子”相处,则又有不同的选择:有的是清除,有的想说服,还有的就干脆互不往来,你别管我,我也不管你,大家各过各的,还有的则是求同存异,承认彼此不同,找找共同点,做有限的交流。
我不会去说哪种更好,哪种不好,因为这本身就是主观的东西,他们会随着时间,空间以及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不要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在他人身上”,是唯一值得强加于他人身上的思想,从这点来看,“清除”和“说服”这两个选项都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别人的想法不允许存在,这种想法本身,才是最不允许存在的东西吧。这样想来,董仲舒的确称得上是民族的千古罪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简单的说就是你们说的都不对,都别说话,只有我对,只有我能说话,这是何等的恐怖。
记得中学时学欧式几何,我却被那种简洁而有力的思维所震撼,假设几个公理,这几个公理无法被证明,却符合普通人的认知,然后在这几个公理的基础上,推演出了各种各样的定理和规则,竟然能解释生活中许许多多的现象,颇有一生二,二而生三,三生万物的感觉,仿佛用无上大道,生生造出了一个世界。所以有时候会想,这个世界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由几条至臻至简的“公理”推衍而来,生生不息呢。假设有的话,我是多么希望“不伐异”就是其中的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