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吴姓状元7人
3:吴廷琛(1773~1844),字震南,号棣华,江苏元和⼈。嘉庆七年(1802)壬戌科会试、殿试皆第⼀,集会元、状元于⼀⾝。嘉庆帝对吴廷琛连中“⼆元”也颇赞赏,在赐给他的诗中有“双元独冠三吴彦”之句。中状元后,吴廷琛按惯例⼊翰林院为修撰,掌修国史。嘉庆九年⼋⽉,出为湖南乡试考官,旋任湖南学政。嘉庆⼗五年任⾦华知府。⾦华号为“学道乡”,⽂化发达,儒学兴盛,吴廷琛到任,追缅贤哲,问民疾苦,锐志兴⾰,修葺⽂庙,创⽴育婴堂。多⽅筹措,并带头捐钱,重修城外双溪桥。在⾦华做了六年知府,调任杭州知府。他接到诏命,正准备动⾝,忽闻⾦华府辖下的永康、东阳⼀带⼤旱,遂前往巡视。
道光⼆年(1822),吴廷琛升任直⾪清河道道员,并代理按察使。他⽩天处理案件、政务,晚上缮写奏稿,常常⾄三⿎⽅罢。第⼆天清晨便赴直⾪总督衙门汇报,得总督称许。不久,奉命出任云南按察使。到任后严加整饬,量罪定刑,依法办案。道光五年,奉诏代理云南布政使。
吴廷琛在24年的仕宦⽣涯中,因尽职操劳⽽体弱多病。⼊京不久,就频患嗽疾。翌年秋,不图⾼官厚禄,急流勇退。上疏请长假回⽼家养病,此后不再出仕,优游林下⼗七年。他捐钱助费修治苏州城;遇上歉年,放粮赈济饥民。闲暇时,修订旧著,名为《归⽥集》《池上草堂诗集》。他还是近代最早的矿业实业家。
道光⼆⼗四年(1844)九⽉初三⽇,吴廷琛寿终正寝,享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