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主体,是执行上级命令,落实政策要求的主要力量,公务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着行政机关能否切实履行好职责。因此开展公务员培训,对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从现实出发,公务员培训在不少时候都停留在形式层面,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虽然耗费了时间与人财资源,培训真正带来的效果却并不明显。不少培训只是走了个形式,应付上级要求,那么如何让培训真正落到实处呢?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主体出发:
首先,培训机关要明晰需求,制定计划。一方面,培训机关对所要培训的人员应该针对不同需求进行分类。比如可以以部门或职能为标准开展分类,也可以按照具体执行人员和领导干部的标准进行分类。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别的参与培训人员,可以采用不同的培训方法,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比如同一个部门或职能相近的公务员,其日常工作与能力要求比较接近,其培训需求也较为相同,培训机关就可以按照此种标准对其开展专业性的培训,从而提升公务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
其次,考核人员要落实制度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培训的公务员在结束后,基本上都会面临一次培训考核。考核的设立本身是为了对公务员培训的效果进行检验,从而帮助其查漏补缺。但是在具体落实中,考核却不一定发挥出了原本的效果。我曾到政府机关参与实习,看过公务员培训考核的成绩单,全体人员都是八九十分,结果看起来让人十分满意。但“优秀”的分数背后,其培训效果是否真有那么好,考核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价打分,则不得而知。
最后,参与培训的公务员要清楚自我角色定位。公务员在国家行政体制内工作,除了主观上的激情与热血外,也需要有客观的知识能力与素质作为基础,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是行政体制的一部分,是人民利益的切实维护者。因此,在参与培训之前,公务员要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人民公仆”的角色,要认识到自身的“人民性”。另外,公务员应该把参与培训视作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而不是把培训当作一次任务去完成。积极主动的参加才能提升培训的效果。
总之,把公务员培训落到实处,而不是简简单单地“走个形式”,实现公务员培训的目的与效果,对公务员自身的素质发展和行政机关履职能力的提高,其意义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