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教会我们为人处世之道,切莫用强迫之道把人际关系僵化。这个具有千百年普世价值观让我很难三言两语能够阐述,不过我知道,己所不欲又施于人,是一种不好的处事,同时我也清楚地让自己奉行,诸恶莫作。当我想把不喜欢的事情期待别人做的时候,我会先询问,得来不情愿的答复,便要终止。顺之,假使我喜欢的,想让别人也接受,是否也应当询问,如果得来不情愿的答复,是否也要终止呢?
好比一场学校组织的教师舞蹈,别人盛情地邀请让我感到如果拒绝便是一种罪恶。积极地去跳吧尽情地舞吧,我相信定能体会到其中的乐趣。可遗憾的是,虽然我对舞蹈这门艺术甚是敬仰且羡慕,能歌善舞的人都能让我非常欣赏,不过,我自身不喜欢舞蹈,它不是我的自信源泉,也不是欢乐所在,我了解自己的特性,我不能违心。
现在,如果不做点违心的事儿,似乎都不好在社会生存了。可是生活得有点诗啊,违心的事儿我想让它放放,我不能让这些事儿影响我一分钟的生活。
今天没有写教育感想,是因为我想教育教育自己,己之所欲,施于人或不施于人?他之所欲或不所欲,余受与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