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顶一万句》之“喊丧”
杨百顺最崇拜的“人物”---喊丧的罗长礼,也是本书最神秘的人,比《熊出没》的李老板还神秘,也拜师不成,又不是天天死人,况且自己做的醋也不好吃,所以杨百顺也不想投靠他了。他只是喜欢“喊丧”的仪式,比较正规,人神鬼三界对话,不是一般的人,功力达不到的。
余华老师说:“文学保罗万象,但最重要的的是什么?就是人。”人是一切的,人是目的,人生一团欲望。刘震云的人物试图找人“说话”,缘于内心的孤独,但越说越孤独,因为语言的误解,更重要在于人心的狭隘和自私。看遍我们的同类,我们找不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朋友千千万,知心有几人。杨百顺找不到对话的人,喊丧”显然是一种更为强烈的哀悼形式,也可能是一种更强烈的幸存经验。“哀鸿一片”是乡土中国丧葬的主导表现形式,它同时也是以血亲纽带重建家族共同体的重要手段。在“喊丧”丧、幸存与友爱之间,这部小说构成了一种隐秘的关系。
喊丧”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借用死者的权威和恐惧,利用鬼魂的超自然超现实的力量,来规划和建构亲属的共同体;但另一方面,“喊丧”的人却有一种他者的地位,他几乎灵魂出窍,他成为一个旁观者,他指使别人来到死者面前,而他超然于死者的权威之外。在死亡的现场,唤来其他存活的生命向死者顶礼膜拜,还有什么比这样的存在更为令人敬畏的呢?似乎只有罗长礼可以超越死亡。在那样的场景中,罗长礼也是一个孤独之子,他是唯一的这一个,是唯一的与死者享有同等权力的人物,它实际上就是死者的替身,作为死者的代言人,把生者唤到死者面前,它本质上就是一个“鬼”。罗长礼是复活的“鬼”,甚至是不死的“鬼”。他是在场,是时间的停留。他前有死者,后有生者,都与他无涉,他是孤独的,绝对的那个人。他活脱脱就是死者的在场。
杨百顺本质上是孤独的人,他的生存如同一个永远延搁的“喊丧”事件。喊丧”并非只是单纯的爱好的表达,喜欢看“喊丧”这一行为一出场,其实是少年杨百顺的颇为痛楚的经历。家里羊丢了,他正打着摆子,他不去找羊,却跑去看罗长礼“喊丧”,结果遭遇家庭暴力,被父亲拿皮鞭抽了一顿,晚上还是要去找羊。因为惧怕狼和豺狗,他不敢回家,想在外面躲躲。家庭暴力在乡村生活中实在是司空见惯,它就是一种日常经验。这个“喊丧”的场景在小说开始不久,它所引发的故事,却是对家庭伦理的直接颠覆。杨百顺在路上遇到剃头的老裴被他带回家,受到友爱的关怀。小说兜了一个圈子,并非是老裴如何善良,而是路遇杨百顺让他打消了杀人的念头,杨百顺也无意中救下一人命。
对于刘震云的叙述来说,“喊丧”未必有意识地与这些随后的情节构成一种隐喻关系,但“喊丧”又实际上与这些随后的情节牵扯在一起,随后的事件、行为都与家庭伦理有关,也都与人伦友爱相关。在乡村的日常生活关联中,亲人与亲友之间,却是如此充满了怨恨与误解,一肚子的冤屈无处诉说。因而教书的老汪解释孔夫子的《论语》中的第一句话:“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说是因为身边没有朋友,没有人说掏心窝子的话,所以才想着远方的朋友来能说个交心的话。而老汪也是一个孤独之人,他平时每月有两次要在野外长走,他也是一个幸存者,他的五岁的女儿掉进水缸淹死了,他的孤独与幸存也构成一种相互关系,有孤独处就有幸存的经验,幸存的经验也与孤独相通。
孤独的根本在于人作为一个如此绝对的个体,它无法构建一个共同体。喊丧,独特的存在,更是一种独特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