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
我们上辈子一定是一只流浪猫跟一只流浪狗,某一天遇见后,就靠在一起相互取暖。直到这辈子,直到今天,上天终于成全了我们,让我们变成人,然后相遇,在一起。
我紧紧吸在林水仙左侧的脖颈上,像个有吸盘什么东西的生物。她的黑发覆盖着脖子,又黑又密。我的嘴巴鼻子都紧紧贴在上面,偷偷从缝隙中探进一丝缝隙,就靠着那点缝隙,贪婪地吮吸着水仙脖颈的味道。
而此时的林水仙正在唱歌,由于唱得忘情,没有留意到黑发遮住的我,其实有点透不过气,痛并快乐着、把折磨当作享受,大概就是这种体会。我的舌头很坏,总是不听大脑的使唤,就是这样轻轻一舔,舌尖轻轻触了一下,水仙的脖子触电般一缩,后又一紧,把我的脸稍微给夹了一下。
“呀...嗯,痒。”王菲的写下的歌词中突然多了这么一句。
在遇到林水仙前,还没有被姑娘认真咬过鼻子。我曾经被一张大嘴覆盖,完全透不过气,像是被一块湿湿的毛巾捂住了口鼻,尽管也有某种体验,但并不能使人铭记于心。当水仙轻柔地张开嘴轻咬我的鼻子时,我变成了一只活泼快乐的大狗狗,又纯真又可爱,我想水仙在那时也变成了一只黑猫。我不想孤苦伶仃地在这个冰冷的世界游荡,可幸福从未眷顾过我。猫与狗的相遇打破了这一诅咒。自此,我的文字风格就产生了巨变——即使不相信爱情我也能够写爱情,却只能写爱情令人失望和不好的一面。当这只黑猫从背后用两只小爪轻轻锁住狗狗的肚子时,狗狗便美美地吸了一大口空气,整个鼻腔都是清新的味道,仿佛站在丁香花树下。这只大狗感觉,以前的无数张嘴巴虽然味道各有不同,却没有感情;现在只有这一张嘴巴,却让狗狗拼命地向里伸、嗅啊嗅。
狗对猫说:“我不喜欢人类。”
猫也回答:“嗯,我也是。”
狗又对猫说:“我不理解现代人们的审美与品味。”
这回猫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起身,点了一首至上励合的《棉花糖》。
于是两只动物开始一起唱歌,在甜美的过时代歌曲中,猫和狗逐渐化为人形。跟刚才的造型一样,还是爪子搭着爪子,互相依偎在怀里。但爪子变成了手,手后生长出了手臂。手臂没有狗狗跟猫猫的小爪柔软,但却更有安全感。
刘芒对林水仙说:“终于叫我遇到你,我《只对你有感觉》。”
水仙回答:“你就是我心中的《繁星》。”
我不愿再埋怨生活什么。生命中的这些人,或者我曾遇到过的那些人,总是在爱的时候千方百计找出对方不爱他们的证据;等到对方不爱他们了,又回过头千方百计搜寻爱过的痕迹。
刘芒与林水仙绝不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