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

我和丁宁约好六月在昆明见面。



{一}

在QQ群里初次认识丁宁的那天,还是某个阴沉的冬日。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或是两年。时间并不重要,年份是衡量生命流逝的刻度,但对于我这样的生命来说,时间的表盘早已失去了意义,行走的指针无论走到何处,指向的生活都是一样了无生趣,我唯一能确认的是,这样的日子已经不能更糟了。

我已经不记得上次坐在办公室里工作是什么时候,但当年的同事依然会偶尔浮现在回忆里。那个总是埋头在电脑里的中年人,仿佛有整个世界的事情要关心,他把那个世界藏在了电脑里,以至于所有人都必须在他耳边重复两遍他在这边世界上的名字,他才会从电脑中抬起头来,迷茫地推一下眼镜,然后说一些牛头不对马嘴的话,把来喊他的人打发走,而后又沉浸到另一个世界中去;行政部那群吵吵嚷嚷的女人,总有说不完的话,她们的世界是开放的,因为每个人从早到晚都能清晰地听见她们聊天;她们的世界又是闭塞的,因为每当她们聊到某个具体的大家都认识的人时,又会在所有人都感受得到的诡异气氛中压低声音,窸窸窣窣地说上一阵,然后摇头或是大笑,留下整个办公室的人在莫名中怀疑彼此;好事的销售、听得懂又听不懂话的领导,以及所有其他人,在这样一家普通的公司里维持着奇妙的平衡。

他们不喜欢彼此,又依赖着彼此。

我对他们感到无比厌恶。

从那家公司辞职后,我去送过外卖,在最炽热的烈日下和最阴冷的暴雪中,在午夜的街角点燃过一支两小时前没抽完的烟屁。我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商圈做过餐馆服务员,在某个中午看到过过去的领导搂着并不是他妻子的女人过来吃饭,当然,我巧妙地回避了他们。

这样的日子虽然辛苦,但好歹让我攒下了几千块钱。准确地说,接近一万块。这不是一笔大钱,但让我有了一点基本的资格对这样无趣又艰难的生活感到厌倦。

我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在一百五十块月租的破旧出租屋躺了半年,每天在中午十二点半起床,先抽一支烟,在满屋潮湿发霉的气味中发上一会儿呆,随后在两点半左右给自己煮上一碗清水挂面,然后躺回床上,这样便可以一直撑到夜里才会感到微微的饥饿。而这时,只需要躺在床上简单地深呼吸,想一些轻松的事儿,比如初中时同学在放学路上打闹的情景,前几天在网吧里玩过的游戏,便可以昏昏沉沉地入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

这样一来,除了每个月一百五的房租,只需要每两天买一包两块五的红梅,隔周去买上两筒挂面,便足以应付基本的生活。每个月最大的开销是在离出租屋不远的小巷里的小网吧里冲网费,冲五百送五百,一小时两块,躺在带着油渍和烟灰的沙发里,消磨毫无意义的时光。

网吧没有几扇窗户,还都开在北面,一到冬天,窗外的寒风呼呼地往里灌。大部分时间,窗户都是关着的,我从窗户往外看去,破旧的城中村一片灰白,狭小的天空如同一片拼图,融入破败的屋顶之中。闪着光的屏幕把每个人的脸映得发亮,他们脸上泛着油光,透着不健康的微红,看着他们,也看着我自己,我觉得屏幕里发出的并不是光明,而是幽深的暗影。

直到丁宁的出现。在那个没什么特别话题的群里,丁宁并不是什么出挑的存在,她话不多,却愿意和群里每一个不认识的人搭话,无论什么人在群里找她聊天,不管是刚进群的新人、还是在群里蛰伏已久的老人,她都愿意用恰到好处的热情来应答。

我也是很久之后才知道,同她搭话的这些人中,并不是每个人都和我一样觉得她亲切温柔,有人甚至觉得她做作敷衍,这让我大为震惊。当我向她发出好友申请的时候,我还以为大家都早已加过她了。主动申请加好友对我来说并不容易,我几乎从来没有在QQ群里加过任何人,她是第一个,大概也是最后一个。

那个冬天很冷,我去网吧的次数很多。在网吧污浊沉闷的空气里,和丁宁聊上一些若有似无的话题,这让我感到暖和与充实。我拥着已经穿了五六年的棉袄,上面还带有去年冬天的油污,隐隐透出陈旧难闻的味道,从厚重的袖子里探出几根手指,在油腻的键盘上滑动着。丁宁回消息的速度令人难以置信,我总是以为她只是对我如此,或者说,我宁愿以为是这样。我们从游戏聊到音乐,聊到各自上学时候的荒唐故事;聊到家庭,聊到男人和女人;聊到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聊到一些我们早已忘却的文章和背后的名字。

丁宁有时会问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回答不了,准确地说,我反对这个问题本身。我同她说,人来到世上,并不是自己的选择,就像你走进一家餐馆,被人安排了一桌菜,无论是不是合你的口味,这桌菜都已经摆在了你的面前,你可以选择吃了它们,或是摔门而去,但这并不能改变这桌菜已经摆在你面前了这件事本身。而你走进餐馆的意义,在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菜单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就已经不存在了。丁宁又问我是不是对别的东西也这么看,比如生活、感情。我不置可否,有些餐馆是自愿进去的,但有时候,我也不知道我进去干嘛。

丁宁在群里说话的次数明显少了,而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多。每次打开群聊窗口,我总是习惯性地翻看聊天记录,看到丁宁没怎么发言,总是让我感到安心和奇妙的虚荣。有时我上线会故意不说话,等着丁宁找我,而丁宁每次都会在几分钟内就主动和我打招呼,这让我感到窃喜,甚至有些莫名的成就感。

网络是一个奇妙的地方,QQ的窗口如同一张巨大的信纸,只是聊天的双方并不知道遥远的对方是谁。这张信纸隔绝了双方所有的距离,身份、地位、贫富、健康,甚至名字、面貌,所有这个世界用以定义人的标准。我时常感到,我和丁宁之间没有距离,她就在我的近旁。我坐在网吧里,在闪动的屏幕前、刺眼的白炽灯下,在一群群被油腻包裹的人中间,被网吧里劣质香烟的烟雾笼罩,隔壁吃剩一半的羊肉汤升腾起的热气从我眼前飘过,而我丝毫不为所动,依然紧紧盯着屏幕,眼中只有和丁宁的聊天窗口。有时我甚至觉得自己身处的环境才是某种幻想,而丁宁不是,丁宁就在某个遥远的角落和我依偎在一起,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她柔软的肌肤,纤细的腰肢,和身体上某些凸出的部位,紧紧地贴在我身上。我能闻到她的发香,看到她朱唇微启,跟我说着一些没有意义的话。

我们经常聊到凌晨,也在一些暧昧的话题里告别。

有一天丁宁对我说,“我们见面吧”。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夜里的复杂心情。我从未跟她提过见面,或者说,我从未觉得自己有那样的机会和资格,去做“网友见面”这种事情,我甚至同她说过,不要发照片,我宁愿凭着自己的想象构建她的样貌。网络隔绝了所有的距离,我总是以为自己可以努力维护这种奇特的亲密感,可从“见面”二字在聊天窗口中出现后,我才发现,人终归是活在有距离的世界里。我竭力维护的亲密感仿佛瞬间消弭,本来拥在一起的两人刹那分开,天涯相隔。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我和她离得那样遥远,隔壁打游戏的大叔洪亮的声音透过耳机传来,整个网吧的打字声音仿佛要将我淹没,我摘下耳机,环顾四周,窗外一片漆黑,如同贴上了黑纸,屋内烟雾升腾,难闻的气味从四面八方传来,我扔下耳机,夺门而出。

第二天是个阴冷的雨天,我照例中午起床,煮一碗清汤挂面,一边吃一边想着丁宁。我把面条随着热汤灌进肚子里,面条软滑,无味的清汤给饥饿了许久的肠胃带来温柔的抚慰。我想起脑海中丁宁的模样,透过狭小的窗户看出去,雨丝绵密,声音细碎。

我最终还是答应了她。



{二}

时间定在三个月后的六月。去昆明的车票对我来说有些昂贵,我身上的积蓄所剩无几,只是勉强能负担车票和住宿。但毕竟是和丁宁见面,不能太过寒酸,于是我重新干起了外卖员的活,送了三个月外卖,攒了点钱,便买了车票准备启程,顺便还精心从网上挑选了一条廉价但精致的项链作为见面礼。丁宁问我什么时候返程,我回答她,我显然不是那种会买返程票的人,她发来一个偷笑的表情,我仿佛看到远方的她笑靥如花,不禁也浮起一丝微笑来。

卧铺火车的上铺很狭窄,抬头不到半米便是天花板,我仿佛被关在一个令人窒息的空间内,动弹不得,任由无数个隧道中呼啸的风裹挟着平躺的身子,去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去昆明的车程需要三天两夜,我在第二天的清晨醒来,艰难地翻过身,望向晨光里的窗外,朦胧的晨光中大地显出一片灰蒙蒙的蓝色来,天光像一片轻纱,覆盖着山间、平原、直到轨道近处的田地。列车飞速奔驰,远方树影模糊,在起伏的山间仿若哨兵一般,静静地矗立在世界的边缘。近处的田地却在飞速倒退,让人看不清晰。我整理了一下枕头,把手臂撑在脑袋下面,就这样看着窗外,直到日头升起,阳光从远方的山头一点点流向铁轨,把近处模糊的景象也都染成黄灿灿的金色。

直到第三天上午,距昆明还有几个小时车程时,列车忽然减速,在一个不知名的小站停了下来。车厢里一阵熙攘,列车员通知大家,火车遇到了问题需要检修,让大家提前下车,可以凭着车票在本站等待换乘。车厢里瞬间炸了锅,各种方言吵闹起来,我只知道,那大概都不是什么好话。我一边整理行李,一边听到列车员跟大家说,最近的一班从也海出发去昆明的列车需要明天清晨才能到达。这下车厢里更热闹了,大家围着列车员说个不停,我听不清他们的话,但我知道他们说什么也无济于事,就像多年前办公室里的那些人一样,大多数人总在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自然也包括我,或者说,包括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提起包从人群的夹缝中挤过去,下到地面上。六月的云贵高原天气舒爽,清风从阳光里吹来,我抬头看到站牌上写着“也海站”三个字,未曾想过会在这个奇怪的地方发生些什么。

高原的小城陈旧而安静,远远可以看到远方连绵的雪山,崭新的高速公路从山中延伸出来,穿城而过,和周围老旧的建筑格格不入。阳光近乎垂直地铺下来,照在每一户略微发黄的白墙上,把整个小城都笼罩在温和的白光中。路上行人稀少,大多还是从火车站那边来的操着各地方言的外乡人。他们行色匆匆、喉咙里带着厌烦的呼吸,在六月的阳光里让宁静的小镇莫名地躁动起来。

我不想和他们走在一起,于是独自躲进了小镇的老街之中。从一户户紧闭的大门前走过,偶尔有老人坐在路边,毫不避讳地盯着我看,我理解他们,并且很想和他们解释打扰他们并不是我的意愿,但终于没把这种多余的解释说出口。小镇里的建筑多有着通体洁白的墙面,多年未经修葺的土色屋顶在湛蓝的天幕下呼应着空中的高阳。太阳不会说话,但我走过这些老屋的时候,又仿佛听到这些古老的房屋和太阳攀谈闲聊的声音。

我掏出手机给丁宁打了个电话,约她晚一天来车站见面。丁宁知道也海这个地方,她说这里是一个偶尔有游人的古镇,在镇中心有酒店和一些零散的商业区,让我去那边转转,也好打发这无聊的一天。我和她一边说着,一边走着,但古镇的阳光让我不太想说话,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不知怎的,这里的日光、白墙,稀少的行人和安静的空气,都让我感到沉静,我不愿发出声音,甚至竭力让自己的脚步也尽量轻柔缓慢,我不想吵到这里的空气,也不愿吵到老屋和太阳的聊天。

不一会儿我便找到了丁宁所说的镇中心,穿过一条马路,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里商铺遍地,路边的小吃地名从上海一直到成都、从北京一直到广州,给人一种误入全国小吃展销会的错觉。我回头看看刚刚走出的老街,破败的屋顶、泛黄的白墙安静地矗立着,像一个老者静静望着对面的喧闹。我想,他也许和太阳也聊过这事儿,只是没有得到什么结果吧。

我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客栈的装修没什么新意,屋子里弥漫着浓重的木漆味道。我在窗边的床上躺下,不禁回想起城市里的出租屋来,这里自然比出租屋舒服许多,但细想起来,这并没有什么分别。有的人在城市里漂泊,有的人在他乡漂泊,所有的人来到世上,不过是在生活里漂泊一回,有些人会提前订好酒店、做好计划,甚至买好返程票,但我不会。虽说六月里的高原还带着一丝寒意,但阳光温暖,我躺在床上,不一会儿便昏昏睡去,直到夜幕降临。

夜晚的也海则是另一幅景象,商铺纷纷关门,连小吃店也关得比城市里的旅游区要早得多。大概八九点的光景,街上便没有什么亮灯的店铺了。我走出客栈,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夜晚给也海蒙上了面具,老街、商业区都失去了姓名,他们都是街道和房屋拼成的空间,彼此并无什么不同。正如街上偶尔蹒跚走过的老人和风风火火地放着音乐骑车的年轻人,他们也没有什么分别。我走在街上,很轻易地混进了这个拒绝了我一天的小镇。夜色之下,只能听到老屋沉静的呼吸,他们不会和月亮聊天,月亮是外乡的,只有太阳才是自己人。

夜空明朗静谧,衬着陆地上的也海格外荒凉,一整条街上,只有一家酒吧闪着刺眼的霓虹灯。这让我有些意外,不过转瞬便明白了这家酒吧的意义。这样的夜里,这样的小镇,只有酒精和荷尔蒙能让人从通俗的恐怖中抽身出来,略微窥见一点奔腾的人生。在城市里我不太会去这种地方,只有更年轻一点的时候,有些朋友会约着一起去酒吧喝酒,而大多数的酒吧只让我觉得吵闹,但好处是越吵的酒吧越不容易喝醉,有时我觉得,那只是耳膜和大脑先醉倒了,导致人感受不到酒醉而已。

可是今晚不同,这里过分安静了。安静得让人想要逃离,想要感受一下存在与温度。我向着那一点红色的霓虹走去,脑海里响起一些无可名状的巨大噪音来,这种声音让我想要躲进喧闹,离安静和清醒远一点。我推开酒吧的门,一片以奇妙的角度拼接而成的锐利光线从门内迸射而出,瞬间将门口的夜色切割成蓝色和紫色的碎块。伴随着巨大的音乐,我感到有人把我一把拉了进去,我艰难地找了个地方坐下,从不知哪里递过来的酒单上翻到啤酒那页,随便指了指,那酒单便飞快地飞走了,直到啤酒上来,我才看清自己点的酒。

与其说是音乐,不如说这里的声音只是一种生理上的催化剂,舞池里的人群摇头晃脑,挤在一起,又保持着微妙的距离。如果只看他们的上半身,很难看出随着节奏摇着头的他们有什么特别之处。但男人们往往会走来走去,或者说,在女人们之间穿梭来去。他们的手在身下的黑暗中摸索着,在那些年轻女孩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趁着闪烁的灯光离开,而女孩儿们也随着人群穿梭,扭动着包着短裙和黑色丝袜的腰身。只有在音乐的间隙,我才能勉强分辨出他们的脸,无论男女,都带着一些满足和不满,但他们的眼神都令我感到熟悉。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这里和城市也没什么分别,办公室、网吧、城市、小镇、酒吧,只要是人,但凡在生活里打着滚的人,都是这样。

我想起丁宁关于人生的问题来,但随即被巨大的音乐打断。我拿起酒瓶,喝下一大口冰凉的啤酒,没什么味道,甚至有点像自来水。

我像一个隐士一般在热闹的舞池旁独自喝酒,甚至不清楚自己今晚为什么会在这里,巨大的噪音把脑袋震得发昏。我抬起头努力找寻门口的方向,但周围尽是喧闹狂乱的人们,一时竟找不到哪边是门。不过这并不要紧,因为我也并不想现在就离开。

直到一个男人打翻了我的酒。

在多年以后想起那摔倒在桌上的半瓶酒的时候,我依然无法理解当日里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像一头被激怒的猛兽一般,腾地站起,抡圆了臂膀一拳结结实实地打在那男人的脸上。这一拳并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做。声浪裹挟着如同巨大玻璃一般的怪异光线,在我们之间狭窄的小桌上翻飞,我看到那男人的脸以极慢的速度干瘪下去,在光线离开的一瞬间,从我眼前消失。当粉色和紫色的光线重新照到面前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低下头看去,那男人已经抱着头蜷缩在桌下,整个身体痛苦地翻滚着。他的头颅同啤酒的泡沫混在一起,在一片光怪陆离之中仿佛涌出了紫色的血液。微卷的头发像章鱼一般贴在地面上,随着身体抽搐着。我俯下身去,不知怎么办才好,周围的人仿佛完全没有意识到我们,只有远处舞池里几个女孩儿眼中露出了微微惊讶的神色,但随即便低下头去,继续沉入巨大的音乐声之中。

我扶起那个男人,他身上酒气熏天,明显已经喝得神志不清了,再挨上我这一拳,怕是一时间清醒不了了。我艰难地把他的手臂搭在一边肩上,扶着桌角站起,在狂乱的人群中尽量摸索着出口。光线从人群中穿过,如同一根无形的绳索,把这里的所有人绑在一起,也包括我和肩上的这个男人。

我迷路了。我的肩上有一个被我打晕的人,脸上带着鲜血和酒精。没有人在意我们,他们也没有必要在意一个不认识的人,一个今天才到这里的外乡人。我抬起头来,漫无目的地在人群中穿行,经过一个又一个在紫色光线中闪动着的几乎相同的面庞,不知怎的,我忽然想起丁宁来,伴随着冬天里网吧沉闷的气味,和羊肉汤的味道。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终于找到了酒吧的出口。推开门的瞬间,夜色涌入屋内,引得周围人一阵喧哗,他们赶忙把我推了出去,巨大的门砰地一声在我身后关闭,忽然间,我感到耳膜一阵瘙痒,仿佛无数夜晚的精灵飞入耳中,他们占据了我的耳朵,又占据了我的身体,在一瞬间把我和肩上昏迷的男人包裹进茫茫的夜色之中。

把那个男人安顿到镇上唯一一家小诊所的床上后,已经是后半夜了,但时间在西部的高原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虽然已是凌晨三四点,但黑夜的浓雾依旧没有散去,银色的月牙挂在天边,像一把锋利的弯刀。我拿出一盒褶皱的软包红梅,抽出一支烟,靠在诊所门口的墙上点着,思考着怎么和马上就要赶来的家属交代。

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我才借着小诊所门口的白色灯光远远看到街角有人朝这边走来。是个女孩儿,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到近处我才看清她的模样:微卷的褐色长发披在肩上,刘海很长,遮住了半张脸;黑色的皮质小背心和小皮裙包裹着小小的身体,在灯光下,我只觉得她那两条细长的白色大腿闪着光,插在一双不长的靴子里。这身装束倒并不让我意外,我竟觉得刚刚她也应该就在那家酒吧里。

女孩儿用我听不懂的方言问了我一句话,我一脸迷茫,问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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