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抱怨现在考试制度不公平。拿高考来说,考同样的分数,河南考生和北京考生简直有着天壤之别。现代如此,古代中国的情况怎么样呢?古代中国的科举考试难度如何?各个朝代又有哪些奇怪的考试规定呢?
先来看看唐朝的情况:
古代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被录取后,对应身份是举人、贡士、进士。科举录取比例比现代高考低很多,而且不同朝代或同一朝代不同年份都不一样。
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
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据《朝野佥载》:“乾封(唐高宗年号)以前选人,每年不越数千;垂拱(武则天年号)以后,每岁常至五万。”
曾任洋州刺史的唐代经学家赵匡在其《举选议》中称,尚书省考试录取,“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录取率大概是5%。虽然此录取率比唐初增加许多,但因考生越来越多,录取率仍较低。
所以出现了《通典·选举五》所说的情况:“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唐朝科举各科的录取比例并不一样。据《文献通考·选举二》:“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即唐朝进士科的录取率在1%至2%左右;明经科录取率较高,比进士科多了10%。进士科录取名额每次仅30人左右,故唐人李山甫诗中称:“麻衣尽举一双手,桂树只生三十枝。”
到了宋朝,取士情况则大有改变:
宋朝连考15次未中者可被照顾,破格录取,在科举考试设计上,宋朝更注重录取的公平性。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曾就科举中的不公表态:“贡举谤议,前代不免。
朕今召所谓势家子弟者,别坐就试。”宋代对“官二代”特有的“别试”,由此而来。
在公平方面,宋朝的录取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录取名额向平民、庶族倾斜——科举的平民化,让一般学子有了出人头地的机会;二是扩招,增加录取名额。
事实证明,赵光义的扩招是有眼光的。在太平兴国二年录取的学子中,出了好多名人、重臣。如后位至宰相高位的政治家吕蒙正。
在109人进士名单中是一甲第一名,即俗话说的状元。可以讲,没有朝廷向“寒人”倾斜的录取制度,吕蒙正想出人头地很难。
宋朝录取人数最多的一次是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据《宋史·选举志一》记载,这一年进士诸科录取了740多人,其中特奏名900余人;此外,还赐予河北进士诸科350余人,又从落榜生中补录500余人。
“特奏名”是宋朝独特的录取政策,用来照顾录取老的考生。宋初赵匡胤规定:凡应试十五举以上未被录取的,可不再经过考试,特赐本科出身,这是少见的照顾性质的“破格录取”,名副其实的“恩科”。
因为录取率高,宋朝大概是中国古代是最容易金榜题名的朝代。在利好刺激下,宋朝考试人口剧增。据《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上的统计数字,仅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全国各地参加解试的考生就有10万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