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是依法管理公务员的依据和保障,是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更加成熟定型,保障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做好公务员法修订工作”的重要指示,公务员法修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进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与原公务员法相比,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更加鲜明提出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调整优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设置,巩固拓展分类改革成果,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增加禁止性纪律规定和监督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纵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内涵丰富全面、制度设计合理、彰显中国特色,必将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法律保障。”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位教授认为。
从“夯基垒台”到“积厚成势”——
公务员法修订颁布后,中央组织部加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坚持“立改废释”并重,统筹推进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制度链条、厚植制度优势。
录用规定、培训规定、考核规定、奖励规定、转任规定、回避规定、参照管理单位审批办法……近30部重要配套法规相继制定或者修订出台,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体系的系统性、集成性、耦合性不断提升。
与上位法相衔接,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把公务员法的原则性要求、统一性规定转化为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文件,畅通“中间段”、打通“最后一公里”。据不完全统计,公务员法修订颁布以来,全国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制定或修订公务员管理政策性文件570个,废止不合时宜的政策性文件205个。
一些地方按照精准科学、规范高效、务实简便的原则,运用制式化、模块化的方式,将公务员法律法规细化为公务员管理操作流程。黑龙江等地制定“政策服务包”“模版工作箱”“工作流程图”等,将政策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健全完善了制度体系的“末梢神经系统”。
“这几年真是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波峰期,重要法规制度密集出台,公务员管理工作有了制度遵循,我们的工作更有底气了,也更好干了。”一些组织人事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从“制度完善”到“效能发挥”——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2019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对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管理公务员,促使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公务员法、组织人事干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广大公务员自觉遵守公务员法,依法管理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出台后,让广大公务员真干假干、多干少干、干好干坏不一样;《公务员转任规定》出台后,2021年公务员转任人数较上年增加55%,促进了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了队伍活力;新修订的《公务员回避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操作性更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大大加强……公务员工作的提质增效正是得益于公务员法的有效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学习培训和宣传形式,推进公务员法知晓度、覆盖面、影响力不断扩大,法规制度逐步落地生根。
召开31场座谈会,查阅7000余份文件资料,走访10多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及30多个地方机关,与不同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座谈访谈……2021年9月至10月,中央组织部在各地区各部门自查基础上开展了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实地抽查。这是公务员法修订颁布以来第一次“体检”,对提升公务员管理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