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润的《底层逻辑》一书中提到了三种对错观,分别是法学家的对错观,经济学家的对错观以及商人的对错观。法学家的对错观就是谁证据确凿是谁的错;经济学家的对错观是谁社会总成本低谁的错;商人的对错观是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对于如何理解这三种对错观,书中提到一个例子:坏人A诱骗好人B进入C的未锁门的工地,B失足摔死了。法学家会认为这是A的错,如果证据确凿,A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济学家,可能会认为这是C的过错,他是这样考虑的:整个社会为避免B被A诱骗进入C的工地要付出的成本,比C把工地上的门锁好的成本要高得多,虽然惩罚C会让C觉得冤,但如果以后工地的所有者就此都能把门锁好,这样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而对于商人而言,无论让谁承担责任,B都无法起死回生,从损失角度考虑,B的损失是最大的,B在临死之前会想这是他的错,他不该蠢至被A诱骗至此。
上面三种对错观,前两种对错观立足于群体,后一种对错观立足于个体,法学家的对错观注重于公平,经济学家的对错观注重于效率,而对于我们个体而言,最需要有的是商人的对错观,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比如一个负能量爆棚的人,不小心碰撞到了你,但是他还准备跟你大吵一架,这个时候你需要想一下,你的时间比他值钱,浪费同样的时间,你的损失比较大,如果再因为情绪激动后造成双方动手打架,那你的损失可能就更大了,因此,这个时候,你最好的方式是跟对方说:“是我的错。”然后微笑地走开。
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保有这个观念既可以让我们避免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可以让我们在问题出现时,做到及时止损,同时还可以在问题出现后提醒我们不要怨天尤人,而是学会更好地反思自己,修正自己的思维和行为,便于下次行动时获得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