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的日子

      我的第一个图书馆是自家的书房。得益于家中长幼皆好书,从小接触到最多的便是书籍。或是前人留传的,或是父母购置的,或是亲友赠送的……书总是随意搁置,索性家中重新修葺时置办了壁橱书柜,终于给了它们一个安身之所。

      壁橱等人高,一米宽。其存放空间有限,而书日积月累越来越多了。家中藏书量已可与小区阅览室相比,有过而无之不及.直至我升入初中,这些书才陆续处理掉,简单浅显的书拿给有小孩的左邻右舍,具有哲理和人生启示的书打包寄去山区,其余剩下百余本按类包上书皮。虽现家中藏书不多,但脑海中对阅览过的书记忆犹新,比如寄到山区的书里有《南格尔丁》、《羊脂球》、《鲁宾逊漂流记》等等。这些书都是崭新的,我精挑细选出来,希望给那些渴求知识的儿童也带来阅读的快乐。现在仍保留日读万字的习惯,遗憾记忆力已大不如前了。可见年少的光阴多么可贵!

      童年的时间是大把的,每个捧着书的日子是镀了玫瑰色的。我有时也会跑到小区阅览室,东翻西看。一个儿童又能读懂多少深奥的道理来,无非就由着性子随意翻看罢了。令我感到失望的是,政治思想的书就占据了这个原本就不大的阅览室的半壁江山。其余的书刊也不知是多少年前的前朝旧物了,皆破烂不堪。大浪淘沙,再贫瘠的泥沙里总能淘出金子来。在这小小的阅览室里,我找到了几本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书,弥补了我对中国文学阅读的空白。身为中国人,我看四大名著竟然是在国外译作之后,着实有愧于心。我当时看的是白话文版,大了些就自己用零花钱买了一套原版。读起来很是吃力的,真是要感谢胡适等前辈提倡的白话文运动,但不能不承认原著的字字珠玑更有意趣,值得细究。《红楼梦》的前半本已经被我翻烂,依旧一知半解。看完张爱玲的《摩登红楼梦》,不禁感叹这位女天才对红楼人物的一娉一笑拿捏得恰到好处。我喜欢的另一位作家三毛,对《红楼梦》也有特别的喜好。就是这两位作家鼓动我拿起笔的念头,纵然不能与之齐名,沾沾文学的边缘也是好的。

       就在这个时期,我又找到了新的精神宝库。旧友推荐我去一所邻区的图书馆,这是我见过规模最大的图书馆之一。好书多,更新快。可惜我上学时间紧,借还只有等到周末。为了借更多的书,我拿父母身份证办了三张卡,一次可以借九本。我就吭哧吭哧吧九本书背回去,有车的时候轻松些。鄙人是个十足的书痴,看起书来不要命。家人经常说,再看下去眼睛要瞎掉了。直到今天,我的视力在一般人中也算是不错的。大人说的话,多半是为了哄骗小孩的。这种不要命的读法也是有好处的,我总能在一周之内读完九本书。大概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内心常常惴惴不安忧心到期还没看完,久而久之练就了一目十行的能力。莫言花四十三年思考,用四十三天动笔,截稿《生死疲劳》四十三万字。对不住他写得太精彩,我连夜花了不到三天就读完了这部长篇小说。同样借了会读书的光,我的文科不怎么花功夫就取的了好成绩。

      转眼到了高中,我的课余时间是日趋减少了。每天摸到的不是课本就是考卷,连睡觉时间都少得可怜。我和图书馆相伴的日子告一段落,就此我的阅读量在两年内是空白的。额外提一提高中的校图书馆,教辅材料占了大部分是意料之中。极少数的几排小说全是为了迎合年轻人的偏好,青春小说借得最频繁。仅次于其的是推理探险类,或者恐怖小说。加之初高中共享一间图书馆,随处可见打游戏的、玩扑克的,甚至熙熙攘攘你追我赶的乱象。可恨可恨!这类图书馆不去也罢,索性改名为桌游吧更合适。


       再缘图书馆是大学了,这一次终于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在一个平常的下午,我推开图书馆的大门。眼前的场景震撼了我,学生们聚精会神地沉浸于阅读的世界,那种专注的、投入的神情是我许久不曾见过的。这也是我第一次经历“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所言不虚。右手边的书架藏书极为丰富,一排两列的书柜在窗外透进的阳光下显得庄严而神秘。柜子和电视上保密局里放档案的柜子一色一样的,高大的,灰色的。最靠门的类别是外文原著,多半图文并茂。等我看完一本自然科学类的科普书想买一本,翻到背面居然没有价格。在目录只有一个章,我再一看,大意是国外某某公益组织赠阅。多神奇,它们漂洋过海,跨越千山万水汇集在这座图书馆。而这一本又恰好在我的手中被阅读。一种奇妙的情感产生了,我莫名从图书馆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一步,两步……三十五步,三十六步,三十七步。”我在心里默数,一共三十七步。细细检索后,我发现大多数的书皆出自名家或市面上难以金易之的。我内心暗暗欣喜,与它相伴未来三年实在是人生中的值得喜悦的事情。在书林中踱步,看着空气中的尘埃在阳光中起舞,具有亲切感又温暖。

      现在年轻人的问题就在于想的太多,书看的太少。这可以算作和孔子说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同理吧!所以在图书馆的日子,我就做个野孩子,随意地与作家交谈也没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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