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早上,匆匆赶往单位上班的我,刚步行至小区大门,就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断响起。这一嘈杂、急促的声音触动了我的神经,循声而望,只见小区门外一中年男子正双手举起一辆共享单车往大树下扔过去。大树下,原来排放整齐的共享单车已经东倒西歪。
他一边扔一边朝小区里面看,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容,显然内心还不够强大,还是有点局促不安。一股怒火在我心中升腾,必须制止这个无良的人。我站在小区门口用眼光直射他,一动不动。也许是我凛然的目光让他心虚,他搓了搓手,停下了猖狂的动作,转身回到了摩托车上。他如果再不收手,我就报警了。
共享单车招惹谁了?招惹他了,一个摩托车拉客仔!
与众多的地铁口、公交站、路口一样,我们小区门口大树下,常年守着摩托车拉客仔,多时六七个人,少时三五个人。他们从早到晚,都守在那儿。
以前每次坐地铁,刚出站,一帮摩托车拉客仔就蜂拥而至,他们或头戴头盔,或一手拿着头盔,以此表明他们特有的身份,大声招揽出站的旅客,“坐摩托车了!去哪里?”“坐摩托车了!去哪里?”
之前,他们的生意比较火爆,因此聚拢了一大批人从事该行业。后来,随着网约车的出现,摩托车拉客仔的生意受到冲击。人们手机一按,网约车招之即来,出行太方便了,而且安全系数更高了。
而从去年底开始,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大街小巷的摩拜(mobike)、小黄(ofo)、小蓝(Bluegogo)、小鸣等随处可见,这些经济廉价、环保安全的共享单车,深受广大市民喜欢。笔者深有体会,从地铁口到我小区门口一千八百米,如步行需要20分钟左右,如的的打车需要9元左右,如坐摩托车需要7元左右,而骑共享单车只需要0.5元、7分钟。这太方便了。
共享单车的出现,为市民群众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
也正因为共享单车的普及,让摩托车拉客仔的生意受到重创,以前地铁口围着一大帮摩托车拉客仔,而今,已经是“门前冷落鞍马稀”!偶有的几个摩托车拉客仔只是一些点缀罢了。
不可否认,摩托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至今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仍然不可替代,确实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许许多多的市民出于生产、生活、工作的需要,仍然在使用。政府对摩托车违法行为一直保持着高压严管的态势,全力做到“见违必纠。”同时对不同地区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而不是一刀切。禁摩,主要是在城区禁,而不是把触角延伸到农村地区。
对从事摩托车拉客行业的人,本无可厚非。开摩托车拉客,简单方便,来去自由!对每一个劳动者,对每一个凭着自己汗水挣来劳动果实的人,我都尊重,都心存敬畏!
但是,也要清醒地正视现实。
当今社会,新鲜事物日新月异,令人目不暇接!如果抱残守缺,不提高能力素质,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那就会被淘汰。当然,提出这样的要求对从事摩托车拉客行业的人来说,确实太高了。他们早年因为家庭或个人的原因,没有打下扎实的基础,以至于没有掌握到过硬的谋生技能,在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的当下,只能被动适应!对此,我心存怜悯,深表同情。
但是无论如何,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把自己生意惨淡归因于共享单车的出现,那就不应该了!
这两天朋友圈传播的视频让无数人为之动容。视频中,兰州一位没有腿的残疾人坐在平板车上,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拉着共享单车,艰难地往前移动。不知道实情的人们,可能以为他只是拉着单车乱跑,在破坏单车。可是知道真相后,我们在感动的同时,更为其行为点赞……
正是这样一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找到了80多辆被随意丢弃和惨遭破坏的共享单车。看着他找来的共享单车,人们除了感动,更肃然起敬。
而我们小区门口的那位呢!难道,发一通火,扔几辆共享单车,就可以解决问题!就如支付宝出现以后,实体店大受冲击;微信出现以后,短信大量减少一样,这种趋势是挡的了吗?挡不了!与其挡不了,还不如另谋出路!
摩托车拉客生意不好做,也可以转行做其他行业的嘛!
再说,摩托车拉客,是一项风险极高的行业,不管是对拉客仔,还是乘客,都存在着巨大的潜在的风险。
以数据为证。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1-5月,广州番禺区涉“五类车”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高达80%,而“五类车”中以摩托车为甚。
据调查,涉“五类车”交通事故较普遍,含有驾乘没有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五类车”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肇事一方往往会不顾损害后果而选择逃逸,受害方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今年5月25日凌晨零时1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大北路与番禺大道北交界路口,一名女子受伤倒卧在路上。番禺交警一中队接警后立即出警前往处理,然而现场除了伤者的一滩血迹、背包和购物袋等个人物品外,没有其他痕迹物证,随后伤者被送往医院ICU进行抢救。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分析大北路卡口抓拍、沿线公安视频和私人监控。原来,伤者是沿着大北路南往北步行至坑口路路口,然后乘坐一白衣男子驾驶的红色二轮男式摩托车,当车行至事发路口时,因为车速太快乘客从车上坠地受伤。随后,侦查组通过监控录像循线追踪,获得嫌疑人特征和肇事车辆号码,经查为套牌车。侦查组昼夜伏击,终于在5月26日晚上11时许在市桥大北路将正在候客的拉客仔欧某及肇事摩托车一并查获。倘若案件没有顺利侦破,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笔者,在此略表意见,坐摩托车,那是速度与风险并存,方便与隐患同在!乘客朋友们,可要三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