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年的时间,读路德希维·冯·米塞斯的不朽巨著《人的行为:经济学专论》(谢宗林译本),持续更新读书笔记。
第四章 一般行为概念的初步分析
第二节 价值排序
1.价值排序
行为人于其可选择的机会中,取其一,而舍其他。
行为人按照其心中的价值或需要排序安排其行为,他满足最迫切的需要,而舍弃较低的价值不予满足。
价值或需要排序,只在真实的行为中显现它的本身。每一个行为,总是完全符合某一价值或需要排序,因为这种排序只不过是一个概念工具,专门用来解读某个人的行为。
2.关于道德或伦理学说
道德或伦理学说,在于确立一些人的行为应该遵循——但不必然总是遵循——的价值排序。
这些学说是规范性学科,志在认知什么应该存在。对于事实,这些学说不是价值中立;它们以某一任意选定的标准为观点审判事实。
3.行为学和经济学的态度
行为学和经济学认识到:人的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不接受任何绝对标准审查的。行为学和经济学只研究行为人用来达成所选定目的的各种手段。行为学和经济学不做价值评判。对于各种手段,经济学和行为学唯一的评判标准,是:那些手段是否适合达成行为人所欲达成的目的。
4.价值来源何处?
价值,系指行为人对各种不同的最终目的判定多么重要。
只有最终目的,才有主要和原始的价值。各种手段的价值,按照它们对最终目的的达成有多少贡献,推衍出来的;某一手段的价值评估,是从该手段适合用来达成的那些目的的价值评估引申出来的。
价值不是固有的,不是事物内在的什么性质。价值存在于人的心中,是人对环境情况进行反应的方式。
价值不在嘴上,不藏于学说中,而是反映在人的行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