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会拥有的生活,不是一场激烈的戏剧,甚至一个激烈的片段都不是。我们都是斯通纳。
小说斯通纳讲述了一个农民子弟斯通纳在偶然的英国文学课上被莎士比亚诗歌震撼而弃农从文,在随后的愉快又自我的阅读中成为一名留校教师,他结婚,生女又被病态的妻子折磨,退缩在仅有的精神世界中,他与系主任间为了内心信仰的争斗持续20年,不为了任何名利,只为了自己内心的坚持。他拥有一段久旱逢甘霖的爱情,却最终不得不向现实低头。最终在离退休2年的时候罹患癌症,在思绪万千中离开世界。
斯通纳也许是个成功者,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身份,成为了知识分子,离开了祖辈生活的土地。至少在婚姻变得不堪前他都是勇猛并应该被肯定的,他想着心中的理想进发,并颇有斩获。然而在结婚后,面对明显病态的妻子和畸形的婚姻生活他没有适时地停止悲剧,而是让这样的悲剧慢慢把他的精神和肉体一点点腐蚀,被连累的还有他的爱女,他们婚姻生活唯一的温暖。也许这就是斯通纳吧,他的顽固与坚持,在对学术的热爱上,也是对承诺的坚持上,他不曾言败,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刻他仍然认为和伊迪斯的婚姻并不懊悔。虽然无法认同这样的价值观,但是敬佩这样从一而终的勇气,这样石头一样的stoner(斯通纳)。
小说中的几段友谊很典型,早逝的预言家戴夫·马斯特思,圆滑世故的戈登·费奇,还有他一生的“敌人”劳曼克思。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都扮演着似乎无关紧要,但却无法忽视的影响。戴夫的死一直在斯通纳心中,让他对人类对战争的狂热感到心痛和虚无。他一生都时不时会冒出戴夫生前的只言片语,有意无意地左右着他的判断。戈登,前去参加一战,回来后担任院长助理直至院长,他一直是斯通纳身边为数不多的伙伴,一直在并未尽全力的帮助他,这种友谊如我们大部分人生活中的友谊一样,不值得赞扬也没有必要苛责。而劳曼克思这个自大又自卑的家伙,他们与其说是互相憎恨不如说互相太了解。他几乎毁了斯通纳的一生,然而,谁又能说不是斯通纳允许的呢?
斯通纳的衰老是从离开他一生唯一的挚爱凯瑟琳之后发生的,他迅速老去,在文学、婚姻、女儿、教学、研究后让他倾其全部热情去对待的一个人,离开他带走了他对爱情热情,此后他封存那种感受,直到凯瑟琳的著作被捧在斯通纳的手中,扉页上写着献给“威·斯”这种爱让人羡慕,它深刻,透彻,短暂但又如此真实地长久存于心中。无法说斯通纳是对是错,但是爱情就是来过,他们爱过。这或许就是一生的追求,爱情也许不属于最初爱的人,而爱的人也不一定会永远相守,真难过,但是也许就是事实。
唯一遗憾的是,书中没有解释,斯通纳妻子伊迪斯的病到底源于什么,为什么无法治疗,这种病毁了他们一家,也许伊迪斯也是父母婚姻的受害者。
最终,斯通纳面对死亡的镇定,让我对他最后的评论定格在尊敬上,他也许没有什么今天动地的事业不过就是教了40年书的老头,但是他非常清楚自己的一生,即使被别人视为懦弱,顽固,但是他非常清楚他是谁,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斯通纳。
笔者注:这本书第一次出版于1965年,是美国作家John Williams的第三本小说。2012年英国再版,2014风靡美国,大陆版由世纪文景出版,腰封推荐语这样写道“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