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个灰姑娘的情结。
在我幼小的童年,我以为不幸拥有总是横眉冷对貌似继母的亲妈和刻薄毒舌得如同继母姐姐的青梅竹马的我,虽然不住在灰堆里,可是仍会有王子不辞辛苦的找到我,将我接到皇宫从此幸福快乐直到永远。
我耐心的等待,可是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王子之所以没有找到我,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普通姑娘。
我没有水晶鞋,也没有神仙教母,所以再不幸也还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普通姑娘。
灰姑娘丢了她的鞋,王子会捧着光芒四射的水晶鞋爬山涉水过关斩将俯下身温柔为她穿上。可是像我一般的普通姑娘若是丢了鞋,大概只能维持着金鸡独立的形象眼睁睁看个不知从某处窜出的流浪狗叼着我的鞋子跑得头也不回,剩下我在原地被人耻笑。
我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我的小初恋终于跟叼水晶鞋的流浪狗般跑得头也不回。我还没有嫌弃他没钱又不够正儿八经,可是他却已经厌倦了我的普通。
他对我说:“夕色,对不起,我想我们并不适合。”
我正在专心啃甜筒,一时间没有听清他说什么,于是他好脾气的重复:“夕色,对不起,我想我们并不适合。”
八月的阳光下冰淇淋很快融化,在焦香的蛋筒上滑出草莓味的眼泪,我怔怔望着他垂着眼帘问出了事后我都觉得缺心眼至及的问句,我问他:“所以呢?”
他似是没想到还有姑娘这样不要脸,于是很无奈的做出结案陈词:“我们分手吧。”
我想我是被甩了,做为新鲜出炉的怨妇一枚,我仔细思考了怨妇的种种行为艺术。
A、跪地上抱住他的腿拼命哭求;
B、很女王的打他一耳光,很气势的说:不是你甩我,是老娘不要你了;
C、把甜筒扔他脸上后很窝囊的转身泪奔。
八月半的正午,地表热得可以煎蛋,所以A选项被我毫不犹豫的抛弃;B选项是很大快我心,但万一人家突然小马哥附体当街对我咆哮,或是很没品的打还回来,我怕最后变猪头的人可能是我,所以B选项忍痛放弃;其实C选项最符合我这种冲动又没胆的性格,可是甜筒扔他脸上就不能吃了,多可惜。
“好吧。”我继续啃我的甜筒,然后转身很没气势的走掉,走了两步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我回头望着站在原地的小初恋:“你不会是偷偷背着我在跟颜如谈恋爱吧。”颜如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怕狗血的剧情在现实上演。
他黑着一张脸,嘴角抽搐的样子很像要打人,我缩缩脖子干巴巴的冲他微笑:“啊,那个我随便问问。”
现在我可以确定,失恋的我还可以打电话约颜如出来陪我一起晒着八月的大太阳一起讨伐无情无耻又无理取闹的男人们了。
瞧,我就是这样的普通姑娘,连男友闺蜜双重背叛的狗血苦情戏都轮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