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张某大学毕业入职A公司,签订5年期的劳动合同。
2016年7月,A公司选派张某到国外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学费10万元,双方订立了《培训服务协议》,约定10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张某若离职,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020年7月,张某劳动合同到期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张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
问题1: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题2:公司要求张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是否合法?
不合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问题3:张某若离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是多少?
张某若离职,支付违约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