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东方/文
历史上的无数实例证明,无官不贪,几乎没有不贪腐的官,但也有清官,极其个别,比如他能够凭着良心和道德自我约束,而敢于拒贿,尽管一时不被人知道。
有个故事说,东汉时的昌邑县令王密(县长),为感谢其先生的栽培,特趁夜偷偷将10斤黄金赠送给东莱太守杨震(市长 ),并说:“深夜无人知”,请杨震一定收下。杨拒绝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王只好携金退出,悻悻而去,这县长的良心多少还是有一点的。
很多时候,惩治腐败,多不是靠制度,而是靠并不管用的道德和良心,可是,人一旦昧着良心,贪腐也就无法遏制了。
腐败,是全世界每个国家都存在的问题,其行为是指“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为了个人利益出售政府财产”,也可以将腐败定义为“为了私人利益滥用公共权力”,更为确切的定义是,腐败是“一个官员为了私人利益而破坏规则”。比如一个基层官员将一个扶贫项目批给了自己的老家,只要没有违规,算不算腐败?都是腐败,不能因为官员自己没有索贿或受贿,就不能不认定为腐败。
腐败对于官员来说,就像麻醉剂一样上瘾,记得近二十年前,传有个造汽车的民营企业主曾说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就是有腐败就有效率,即腐败效率论。
按照这一说法,他们的理由是腐败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率。有效率腐败的观点是建立在利益至上上:由于权力的扭曲,当事人只能通过腐败或贿赂降低扭曲成本,从而实现利益和效率最大化。这样的观点,不乏更多的理由,诸如腐败有助于加速官僚程序,使得高效率企业获取稀缺资源。企业主无路可走,只能通过贿赂的方式可以避开某些无效率拖沓的管制,让官员为其快速办事,并额外还为官员办事人员本人提供一些隐性补贴,结果真的会增加官员的努力水平。所以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腐败给企业带来的便利和给官员带来的好处超过了给企业带来的成本,那么腐败就成为了“帮助之手”。
英国的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其实,治贪腐之根还必须靠制度,但制度不灵或制度缺位的情况下,怎么办?只能靠清官的良心了,比如劝官不要行贿、拒贿等,有一个题诗拒金的故事说,明朝李汰到福建主持考试,有个不学无术之人,企图用黄金打通关节。李汰在送来的装有黄金的匣上题诗:“义利源头识颇真,黄金难换腐儒贫;莫言暮夜无知者,怕塞乾坤有鬼神”。行贿者见诗后,抱金而溜之。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再如明代永乐年间,监察御史吴讷奉命去贵州巡视,返京时,地方官府派人追送百两黄金,吴讷严辞拒绝,并在礼金上挥笔题了一首回绝诗:“萧萧行李向东还,要过前途最险滩。若有赃私并土物,任教沉在碧波间”。送金者持黄金和拒贿诗,悻悻而回。
还有很多,诸如东汉的庐江太守羊续,把下属送的鱼高悬于官衙中,之后凡是送来的礼物,都照此办理,以示拒贿之意; 南北朝时的南朝清官顾协,为政清廉,对贿赂者恨之入骨。有一次,他从前的一位门生因有事相求,便送礼行贿,顾协怒不可遏,责令对其重打40大板赶了出去。消息传开,从此顾府杜绝受馈。顾协对人说:“送礼纳贿,必然徇情枉法,吏治怎能清明?”宋代的钱惟演奉使高丽,归途中,高丽王派官吏送来金银器4000两,钱拒收。该吏哭着说:“我国王有令,如您不收,就处我以死刑。”钱答曰:“我只能按规章办事,死是你们的事,与我无关,金银我决不能收!”明代的于谦,官至封疆大吏,相送金银珠宝者络绎不绝,但他为官清廉,一生家无积私。其拒贿的办法是:每遇行贿者,命家人出示一牌,上书“清风两袖朝天去”。行贿人看到警告,便只得羞愧离开。
如今也是一样,比如有些媒体和学者因清官口吻站在道德高度这样劝人“受贿当戒”:“明含着笑,暗张着嘴。芝麻勾西瓜,鸡肋换火腿,小鱼钓巨龟。送香烟,熏黑你的肺。送美酒,腐蚀你的胃。送糕点,堵住你的嘴……洁身的,沾你污秽。上钩的,拉你下水,得意的,牵你犯罪。甜在表,毒在内,同志啊,劝你莫受贿!”
古往今来,贪官污吏,比比皆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腐败不能根治,所以只能期待清官,几乎人人都有清官情结。期待清官洁身自重,清廉自守,出污泥而不染,浙江海宁县谯楼曾有过这样一副对联:
宽一分则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上联提倡对民实行惠政,下联戒勉属官务守清廉。
治贪腐,只能靠激发官员的良心,这多少有点讽刺的意味,正如那部很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样,现在人民依然期待清官,期待处处可见“清官的名义”。
注:写作不易,转让一本旧书“大字报发表一周年”,有喜欢的请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