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灵巧而勤劳。
手形是小巧可爱型的,所以戒指项链耳环这些首饰,我最喜欢的就是戒指,我有好多好多各种各样的戒指,其中比较特殊的一款是草编戒指。
我的巧手做了许多巧活。八九十年代,人们戴的帽子手套,穿的毛衣毛裤都是手工编织,这些我都会而且质量非常高。这里面最不好织的是毛衣,因为毛衣的领子、上袖都是曲线,需要不断地加针减针,减针加针,比较复杂,这些地方往往拆了织,织了拆,无数个返工是常事。
另外毛衣需要配上花样,有了花样才好看不单调。为了能针出漂亮的花样,我看书学习,跟有经验的老师傅学习,学会了很多的花样,可惜现在想不起来名字。
会织毛衣还不算有水平,能把毛衣织的很平整才算真正有本事。我织出来的毛衣既好看又平整,就连学校最有名最能挑剔最讲究的老翟老倪都喜欢我织的毛衣。那时候谁要是能穿上一件合体的漂亮的毛衣是很得意的事情,我很得意,因为我能穿上亲手织的漂亮的时髦的毛衣。
我还会用钩针钩,钩过围巾,钩过玩偶还有自行车上的各种套件。同龄人并非都有这样本事,还不是因为我有一双灵巧的手。
多肉一般不开花,我能把它养得一次又一次的开花,这双手是不是很巧。再看这些图片,都是我照的,我愿意用自己的照片
我的手虽然小,出的力并不少。小时候帮妈妈做过太多的家务,抱过弟弟,用水桶拎过水,担过扁担,蒸过馒头,喂过鸡鸭喂过猪,还刨过猪圈挖过菜。工作之后,最主要的是写粉笔字钢笔字还有毛笔字。偶尔也翻翻书,翻的最多的当然是语文书。
现在开始用这双手写简书,日更已经63天,成文100多篇,每天平均五六百字。
可是,可是,随着手机的到来,这双手目前最大的用处就是翻手机刷屏,手实际上在开始退化,变得越来越不灵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