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坦言,创业初期,我们并没有过多考虑股权的问题,我们想的最多的是创业、立足、发展,这个是当务之急,等业务规模做起来之后,再来考虑也不迟。
昨天,和一个初创路上的客户聊天,他也是同样的观点,蛋糕都还没有,想这么多干嘛,大家兄弟伙,亏盈都平均分,以后蛋糕做大了,挣两亿一人一亿,不复杂。
这位朋友和这位客户的想法,或许代表了大多数企业家的想法。创业初期,创始人对股权的认识不深,对股权如何设计、如何维护、如何退出,没有提前布局,导致发生纠纷时,以为可以靠义气、靠感情、靠情分,就能化解,现实真如大家想象的这么简单吗?
我们先来回顾真功夫控制权的争夺战。
真功夫可以说是从白手起家到市值过亿的典型,创始股东:潘宇海、蔡达标、潘敏峰(潘宇海的姐姐、蔡达标前妻)。这几位创始股东可能从来没有想过,真功夫能够迅速占领市场,成为连锁餐饮的翘楚。
创业初期,他们的初心也是如此美好,股权平均分配,有钱一起挣。
真功夫的三个创始股东持股比例是:潘宇海占50%,蔡达标、潘敏峰各占25%。在整个早期阶段,餐厅的主导权和控制权属于潘宇海。
2003年,蔡潘二人达成口头共识,总裁职位让给蔡达标,五年一轮换,但实际还是潘宇海控制。
2004年,启用真功夫品牌。蔡达标开始逐步控制公司。
2006年9月,蔡达标与潘敏峰协议离婚,潘敏峰所持25%股权归蔡达标所有;这个时候,潘宇海和蔡达标的持股比例分别是50%。
平分股权、口头协议,为公司后期的发展留下巨大隐患。
2007年10月,蔡达标引入两家风投:中山联动和今日资本投资,各1.5亿元,各占3%的股份,蔡达标和潘宇海的股权就同时分别被稀释到了47%。
当年,真功夫还曾宣称2010年底要开设1000家连锁店并实现上市。
之后,真功夫发生的事情,就是大家在媒体新闻上看到的:
蔡达标5年一届的总裁任期届满,拒绝交出总裁职位,进一步架空潘宇海,双方的争斗愈演愈烈。直至蔡达标因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两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自此,潘宇海再次获得真功夫的控制权。而真功夫也因此停留在了400家,上市无限期延迟。
控制权争夺之后,真功夫和股东得到了什么?
管理层流失。还未等蔡达标案件宣判,受家族内斗影响,获公司期权的高管多数已离职。
公司经营业绩下滑。2011年3月份以前,真功夫每个月的净利润基本保持在800万左右,在蔡达标出事以后的两个月公司净利润一落千丈,4月份的净利润仅60多万元,5月份更跌至6万多元。
公司估值大幅度缩水。
真功夫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惨烈的控制权争斗?仅仅是他们的人性没能经得起考验吗?
任何一个结果的产生,背后都有无数的推手。
导致这场争斗的原因有很多:
平分股权,没有领头大哥,必然会面临控制权不稳。一山二虎,两虎相争。
没有考虑在创业前期和中期各股东的价值贡献,出资比例决定股权比例。
没有考虑在平均分配股权的情况下控制权归谁这个问题。
没有考虑在控制权不稳定的时候,解决问题的机制。
没有考虑在争议无法解决时,引进退出机制的问题。
如果我们可以在法律框架内,将公司控制权设计好,那么,即使出现纷争,我们也能够合法合理争取权利,挽回失控的局面,而不会像真功夫一样,以为能够依靠人性解决,没有想到人性在巨大利益面前展现了它最大的恶,最后的结局就是:明日之星陨落,股东陌路,有人获刑。
那么,如何才能让创始人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呢?
我们说,最为常见的方式是:持有大比例股权而控制公司。
另外,通过协议安排(如委托投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等)掌握公司控制权;有限公司通过章程对股权作出特殊安排,掌握公司控制权;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法定代表人、管理层等层面掌握公司控制权。等等。
讲到这儿,你是不是还会认为挣2个亿,一人分一个亿这么简单呢?
控制权设计仅仅是把大家商议好的一些安排协议化,只是在设计的时候将价值贡献考虑进去,将可能出现争议时的一些解决方案考虑进去,将退出机制考虑进去,让大家即使分手,也有分手的途径和方法。
即使你真的觉得你和你的合伙人都能经得起人性考验,那么,在创始之初,提前将控制权设计好,并不会损害合伙人之间的情谊,只会让大家的价值在股权中得以体现,让公平不仅仅停留在嘴上,让出现纷争时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