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天灰蒙蒙的,雨滴在上面慢慢的聚合,呈一个沙漏状。挤压挤压,很快就有第一滴落下来。落在了街上一对准备接吻的恋人双嘴之间。挡了一下,湿湿的。他们加快了速度,很快地面也湿了。雨止不住的倾泻而下。女孩脸上左侧的婴儿肥流露出一丝不爽的神色。对着天空竖了个中指,自己走了。那男的也失了兴致颓然走远了。有一条小黄狗从阁楼上,咯噔咯噔的跑下楼梯,冲进雨中,对着街角的电线杆撒了尿,又快速的跑了回去。
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除了一个像风筝般飘来飘去的白色塑料袋,只剩泥土和残菜渣滓。后来塑料袋也没了。被风挂到旁边的电线杆去。那节电线杆灰白灰白的,残余的尿液上方有叠乱的小广告。我颓然的从那里路过,看到了一张有巨大器具的插图。天灰灰的,掉下来一张招聘杀手的广告。上面有人用蓝色的钢笔写着:时间才是最好的杀手。
50岁的时候我的头发花白,然后像小孩稚齿一个个脱落。过去我让小孩把脚站齐把脱落的牙齿丢到背后的屋顶上去,告诉他丢不上就不长新牙了,他就一次又一次屁颠屁颠的捧着断齿跑到屋顶最低的厕所边去,一次又一次的傻乎乎的照做了。在阳光下,小小的身子拉出一道更细小的影子。在那团小阴影里我总是想起我的父亲。他是有爱不会表达的人,身上有无法执拗的小固执,我对他曾带一点恨。但现在,恨还在,人却永远的散了。我在回来时经过的一条眼泪溢满眼眶的小街道里,收养了一条小狗。是一条走丢了的黄色牧羊犬。傻乎乎的把自己钻进一个废弃的塑料袋里,然后又无助的惊慌失措。绒毛黄的很脏,和我头发的颜色一模一样。我把头发染成黑色,就再也没有上过颜色。很快伊烨就出生了。躺在床上,软绵绵的,我在旁边逗着,不敢抱。他笑起来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把他放在车的篮子里,一圈一圈的绕过以前印象里去过的一些相似的地方。在阳光明媚的午后大街上,我唱歌,他就沿着大马路尿尿,冲过往的漂亮的姑娘大声叫姐姐。厌恶和太多的人挤在一起。懒惰,冲动…。现在却也都学会了自己在外面赚钱生活,和一个漂亮但不那么成熟的女孩偷偷的存钱,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而我终归是落寞了。大段大段的时间和一只发福的老狗呆坐在沙发,咬着假牙吃蛋糕。因为很小就喜欢吃各种味道颜色新奇的蛋糕。特别是黑心巧克力和酸柠檬的,那种气味能让人快乐一整天。而现在手上的是一小块焦黄的三角形,怎么吃也没有味道。味觉退化得厉害,即使吃最怪的芥末也没什么味道。不过不能加奶油和辅料的蛋糕确实是没有味道的。让人厌倦的东西,有时候也讽刺的给人安慰。我看一些奇怪的书,有些奇怪的想法。有时跟保姆絮絮叨叨的说半天,甚至多给她两百块薪水以求赞同。但三十岁的女保姆毅然决然的说:你病了。她的嘴唇嘟起来很好看,不像是说谎。我去了医院,医生也说,是长年累月缺乏运动的下场。他是一个带蓝框眼镜小个子男医生,不嘟嘴唇,额头有一颗标致的青春痘,我端模着给他递了一支软香绫,他收了放在桌角。然后用一支蓝色钢笔哗啦啦的写一串很难辨别的字体:细小,有跨度。像僵尸额前的符咒。我告诉他我曾与僵尸做过爱。然后才把纸条放在口袋里,揉得扁扁的带回家。回家的路上买了10块钱即刮彩票,输了5块钱,有点不开心。销售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我色迷迷的盯着她看,心情又好了一些。可是旁边有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婶,老盯着我的屁股看。我连忙跑回家了。带上绊着一根小带子的老花镜,一字一字的把药方猜测对译在另一张纸上。用尽可能粗大正楷的字体仔细写好。写好后把它贴在床顶——睡觉时躺着看着。有时候还想着售彩票的小姑娘,想着想着忘了点蚊香就睡着了,早上起来眼角被盯了个包。很痒,挠起来又疼。根据药方上的意思,从此我就不能吃味道好点的东西,哪怕是颜色漂亮的也很少能吃。我把眼角的包用力抓破了,贴个创可贴。然后又翻起身在车库里抽出一辆崭新的很久未用的凤凰单车来,用尽力气绕着护城河缓慢的转了一圈又一圈。喘得像一头奄奄一息的老狗。河边有几个头发红黄的专门劫车嗨药的青年,注视了我很久,最后还是狠不下心动手。晨跑的小姑娘看到我这样滑稽的老头,有一个还调皮的把短裙子掀起来,露出了白色透明内裤和黑色毛发双重遮挡着的模糊器官,然后嬉笑着跑掉了。在河边撒尿的小孩看到我也立马跑了。河边的柳树叶掉落在河水面上,轻轻浮着。有一只小蚂蚁在上面也用力的划往与我相反的方向。陪伴我的只有一条可怜无辜的老狗,在旁边喘得比我还厉害。它也要吃那种焦黄的蛋糕,我在上面偷偷撒一些碎肉,它就津津有味的咀嚼着。这样我就也会有一点食欲,多少啃下一点东西。在远处看来,会误以为一个不伦不类的老头,正和一只黄色的苏格兰牧羊犬在争抢两种食物,最后狗赢了,得到了那份好的。但其实它很温顺。头上有一小撮不伦不类的白毛。也从不参与争夺的事情。
关于亲切的狗。
我养的第一只狗叫弗。是它的母亲,来历你都知道。弗死了就剩下它。我叫它加弗。弗是纯种的黄色。所以加弗那撮难看的白毛来自它父亲,但我也不知道是哪个。我们的生活一样的乱,谁也无暇理会谁。在这里,我写下那只公狗是不负责任的混蛋。但后来又擦掉了。我不敢骂任何人或者狗是混蛋,那样我就等于影射般的骂了自己。想起过去犯的众多低级的错误就让我睡不着。为了能鄙视别人,我用了一辈子去尽力的做一个能骂别人混蛋或者其他任何不堪字眼的人,可是直到死,都只能在纸上写下:我只是个未成长完全的小孩。诸如此类的低智商的让人笑掉门牙的话语。这些话都应该擦掉,我在旁边用红色字体标记。然后继续我猥琐不堪的故事。
加弗已经12岁了。我现在只是等着它死,或者让它等着我死,这样彼此都有个寄托。但除此之外,我还有个愿望,就是临死之前再做一次爱。这事情我的保姆也知道,她从13岁就开始看我的书,并迷恋上了我。当某个燥热周末午后收到一封蓝色的附带一张少女照片的信函时,我的心态有了微妙的转变。也许你也有过这种感觉的。我就是这样。抱着绝不迷奸她的想法回了信。书信来往3年后,我们约在里克咖啡馆见了面。那天我甚至穿了白色的T恤,短袖的皮夹克,黑色紧身裤子和一双精装鞋。这和我以往只穿一条红色内裤到处溜达的装扮实在大相径庭。我还在皮带里系了一条银色的链扣,以使自己看起来年轻朝气一些。提前一小时驾车到达约会地点,把车丢在停车场,把一支长筒的猎枪和弗丢在车上。然后去赴约。
像一条亢奋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