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487,11-10-4,告子章句上10-4》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今天是丁酉年辛亥月乙巳日,九月廿六,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
上一节,孟子继续阐述义的原理,即慕义之心与憎恶不义之心是一对内生的力量和运动,生成抉择的标准和律令,形成舍生取义的原则,涌现人间一曲曲动人的英雄赞歌。
这一节开始,孟子老师将此人性原理作出重要的扩充,指出其普遍性存在性。
先看一对矛盾:人人都好生恶死,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它并没有成为最高原则和最终目的,而是听命于更为本质的常道,即良心,从良心的层次看生死时,对义的追求超越了求生的本能,对不义的憎恶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
孟子说,关键是,这份常道的良心,不只是贤者执持而已,而是不分贤愚、不分丰薄,人人都有,人人一致。那么,为什么人会产生贤愚之别,又为何德有丰薄之差呢?原理不复杂,就是丧失或者操存的行为造成的结果。丧失是因为物质欲望把良心变成私心,操存是因为守而勿失。
精神意志对于道德修养与独立人格的作用是巨大的。
效果亦惊人。
真正的自由来自这里。
世俗生活和物质世界的一切都受到前提条件的限制,即使放下外在物质追求,心灵的忧虑同样成为人的限制,比如说怕吃亏或者怕死,一个受到限制的人,何谈自由呢!
惟有操存此心,超越生死,追求义和憎恶不义的心,坚定不变,这才有自由。
贤者的这份勿丧之心,其实人人都有,物欲未昏之时,何尝没有过天理暂明的时候呢?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资治通鉴直解》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滕文公、告子》南怀瑾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