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嘉元年(公元132年)
春,正月二十八日,立贵人梁氏为皇后。
洛阳发生旱灾。三月,扬州妖贼章河等人造反,攻打六郡四十九个县城,杀伤地方官吏。
三月十三日,赦天下,改元阳嘉。
夏四月,梁商(梁皇后父亲)加封特进;不久又被任命为执金吾。
这年冬天,乌桓校尉耿晔派乌桓酋长戎末魔等人攻打、抄掠鲜卑人,缴获颇丰。鲜卑再次进犯辽东属国,耿晔移兵,屯驻辽东郡无虑城(辽宁盘锦无虑县),以便防御鲜卑。
尚书令左雄上疏:
“从前孝宣皇帝认为,频繁调动地方官吏会使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地方官任职长久才能让老百姓乐于接受他们的训导。对于那些治理有方、政绩突出的地方官,孝宣皇帝就降旨予以嘉奖,增加他们的俸禄,赐给他们财物;如果三公九卿职位有空缺,就依次录用他们。因此官称其职,民安其业。汉代优秀的地方官吏,以那一时期最为鼎盛。
“而现在,一个县的县令或县长经常更换,各人都抱着临时观点,没有长久打算。滥杀无罪小民的被认为有威严,擅长搜刮钱财的被认为贤良能干。相反,能够约束自己安定人民的被认为低劣懦弱,奉公守法被认为没有治理能力。一点小的怨恨,则处以髡钳之刑,一时的喜怒,可以酿成伏尸惨祸。把人民看作仇敌,征收苛捐杂税,比虎狼还要凶暴。
“朝廷派出的监察官吏,前后相继,他们和地方官吏具有同样的弊病,见到错误不检举,听到邪恶不调查。仅在驿站视察政情,要求地方官吏做出政绩,而把期限定在一年之后。赞扬地方官吏的善政,和他的品德不相符合;褒奖功绩,则没有事实根据。善于弄虚作假的获得声誉,踏实肯干的遭到诋毁。
“有人因罪状无法掩盖,就声称轻视富贵,弃官而去,以表示清高;有人因瞧见上司的脸色不好,就立即辞职,以表示自己有先见之明。而州官不审查内情,争相延聘,反而使他们得到越级提升,比正常的升迁更为迅速。有的人虽被弹劾缉捕,却逃亡而免罪,遇到大赦,或者行贿,便将过去的罪行,重新洗刷,朱和紫同色,清和浊不分。遂使奸猾之辈,到处充斥,他们不在乎被任官和被免职,任免官吏如流水一样,官职缺额动不动数以百计。
“乡官、部吏,由于职位卑微,俸禄不多,他们的车马衣服,都是出自人民,清廉的只要自己够用就满足了,贪婪的还要满足他的家属。于是,又巧立所谓特选、横调等名目,不断搜刮人民。送往迎来,费用浩大,损政伤民。和气未洽,灾难不消,原因都在于此。
“依我愚见,郡守国相、县令长史,治理地方成效显著的,就提高他们的级别,增加他们的俸禄;不要让他们挪动地方。如果不是为父母守孝,不得弃官不做。对那些个不遵从法令、藐视王命的人,终身禁锢,不得再次为官;即便是施行大赦,也不把他们包括在内。如果因为被弹劾而逃亡的,把他全家都流放到边远地区;以儆效尤。那些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的乡官、部吏,全都由家世清白、有从政能力的儒生来担任;减免他们的人头税,增加他们的俸禄;等到任职满一年,才有资格接受州牧、郡守的征聘。如此一来,地方官作威作福的路被断绝了,弄虚作假的弊端被铲除了,迎来送往的差役减少了,横征暴敛的源头被阻塞了;奉公守法的官吏能够致力于教化,普天之下的老百姓得以安身立命 。”
汉顺帝被这番话深深打动,重申官员无故不得离职的禁令;并且责令有关部门制定出考核官吏政绩真伪的详细规则。然而宦官们认为这些措施对他们不利,便加以阻挠;到底也没施行。
[点评]
左雄的建议当然很有针对性,但是这样既挡人财路又使官混混们无法弄虚作假,实行起来肯定是阻力重重。
左雄又上书说:“孔子曰:‘四十岁而不惑。’《礼记·曲礼》曰:‘四十岁智力强盛,才出来做官。’请从现在开始,孝廉科的人选,年龄未满四十岁的,地方官府不得举荐。凡是被举荐的孝廉,都应先到司徒府报到。如果是儒生,则要考试他所师承的那门学问;如果是在职的文吏,则要考试起草上奏朝廷的表章。并将他们的副本,送到皇宫的端门,由尚书检查虚实,以观察他们的杰出才能,以建立良好的风气。凡是不遵守上述规定的,依法定罪。如果有特殊的才干和能力,当然也可以不限年龄。”
顺帝听从。
胡广、郭虔、史敞上书反驳说:“凡选举,都是根据才能,不要拘泥于某种固定的制度。陈平六出奇计以佐高帝,不是出自儒家的经学。子产在郑国和晏子在东阿的政绩,也不一定是因为他们善于起草上奏的表章。甘罗和子奇受到重用时,年龄离四十岁还差得很远。终军和贾谊名扬天下,都在二十岁左右。从前世以来,实行荐举制度,从来没有改变过。现在,陛下以一位臣子的建议,违背先朝的传统典章,便利并不明显,而人心不满。纠正错误和变更常规,是重要的政事,而既未征求三公府等有关官署的意见,也未和官员们商议;如果诏书颁下,有人会有反驳的意见。要是不准有异议,则朝廷难以实行;要是准许有异议,则圣旨已经下达。我以为,应把这件事交付百官,充分听取赞成和反对的意见,然后查找优劣,仔细地作出公允的决定。”
顺帝不听从。
闰十二月二十九日,下令:“郡国举孝廉,限四十岁以上。儒生要通晓儒经章句,文吏要熟悉公文程式,才能应选。如果有茂才异行,像颜渊、子奇那样有才的,不拘年龄!”
后来,广陵郡所荐举的孝廉徐淑,年龄不满四十岁。尚书郎诘问他,他回答说:“诏书上说:‘如果有像颜回和子奇一样的特殊才能,则不受年龄的限制。’所以本郡让我来应选。”尚书郎无法反驳。尚书令左雄又诘问说:“颜回听到一件事,可知道十件事,孝廉听到一件事,可知道几件事呀?”徐淑无话可说,于是,被罢黜送回故乡,郡太守也受到牵连而被免官。
袁宏论曰:计划一件事情,建立一项制度,用来治世教人,一定要使它可以实施才行。古人所说的四十岁而做官,不是说一定要四十岁才可以做官;而是认为当官之时应在强盛之年,所以举出一个大的界限,以作为一般人的适中标准。况且,颜回、子奇,乃是一代奇才,而要用他们作标准,岂不太偏了吗?
[点评]
今天来看,40岁以上才能当官,这个规定有点不可思议。然而,左雄这项建议在当时也是非常有针对性。汉代官员选拔是察举制,就是由地方官或一些中央官员推荐并经由中央考核来确定的一种选官任人制度。就察举制而言,相当于先秦时期的世官制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推荐制度有一个巨大缺陷,那就是很容易营私舞弊(以现在上大学为例,在文革后期,曾实行一段推荐工农兵学员上大学的政策,但大部分被推荐者都是有父母当官背景的子女,所以人们普遍认为高考选拔考试还是相对公平的)。察举制到了东汉后期就为世家大族所垄断,被举荐当官的,多半都是“官二代”。左雄建议40岁以上才能当官,这样就可以让很多官宦子弟断了仕途。
左雄另外一个改革要点:地方政府保举之后,中央还要考试。于是,考试在文官制度中,开始显示功能,逐渐形成制度,终于演变为科举,作为小民进入政府官员的唯一渠道,影响深远。
但是,左雄正直精明,能洞察人情真伪,坚决地推行自己的主张。过了不久,胡广出任济阴太守,与其他郡守共十一人被控举荐不实,被罢黜。唯有汝南人陈蕃、颍川人李膺、下邳人陈球等三十余人得拜为郎中。从此州牧、郡守都畏惧战栗,不敢轻易举荐人才。直到永嘉年间,举荐和选拔,始终清廉公正,国家得到了很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