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儿童的错误行为,如果只是采用阻拦制止、预示警告的办法,那么他们毕业离校时,一定是个意志薄弱的人。
2.努力做一名创新型教育工作者——致力于培育儿童精神优势的创新者。
3.珍惜和保护儿童身上一切好的东西。任何时候都不可急于揭穿孩子的不好的、错误的行为,都不可在集体面前公布孩子的全部缺点。让孩子发挥其内在的精神力量来克服自身的缺点吧!让集体在孩子身上首先看到好的东西吧!
4.处罚是最需细致且不无危险的教育方法,在运用这一方法时,许多教育工作者常常会犯错误。
5.受处罚的孩子确实常常是正确的,而且及其也站在他这一边,原来处罚是不适当的,因而也是不公正的。(在学校里所实行的处罚中,有90%是不公正的。)
6.处罚永远是“双刃剑”,最好还是将其束之高阁。孩子所犯的错误不管有多严重,只要不是蓄意而为,就不应当给予处罚。对孩子们采用处罚手段,只应当是在极个别情况之下。
7.谅解会触动儿童自动性那块最为敏感的角落,会促使儿童心灵中生成改正错误的意志力和积极性。如此,孩子不仅会为自己犯错误而深深地后悔,而且会以积极的行动来改正自己的错误。
8.不要急于处罚孩子;得好好想想,是什么促使孩子干了这件或那件坏事;设身处地去考虑,那你们将会确信——孩子是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正那些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