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喜欢上文字是什么时候?大概是从九年前那个下午一节不寻常的语文课开始。
下午铃响过后的两分钟里,我淘气的同桌使劲地摇晃着他的桌子,我微微侧目恶狠狠地盯着他,心说你丫作死啊不好好听课,刚想偷偷在课桌下踹他一脚,却发现我的凳子也使劲地晃动了起来。惊恐中我不小心瞥见了讲台上的语文老师,只见她上身俯在讲桌上,双手抵在额头与桌面之间,一动不动。这时候我看见了天花板上猛烈晃动的日光灯管,同学中也有人发现了这一点,失声大喊道:“怎么了?怎么了?”
过了几秒,老师双手撑桌直起了身子,用力挤出了一点微笑:“没事,老师没事,就是刚刚突然有些头晕。”与此同时隔壁教室突然有了跑动的声响,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地震了,地震了。”
“同学们快往操场跑,不要推挤,快。老师断后。”
就是在那个下午,我们在操场上等消息。慌乱中语文老师居然还带着她的讲案,我们坐在操场上围成半圈,听她读“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圆乎乎的脸蛋伴着淡淡的绯红,齐肩的短发在风的抚动中摇摆,呆萌又认真的表情,我想,就是在那一刻,我喜欢上了语文老师。啊呸,就是在那一刻,我喜欢上了文字。
昨晚听三姐从文字的叙述方式讲到正确的语法,从人物的描写到修辞手法的运用,甚至细扣到标点符号和“的得地”的用法,都让我有了回到高中课堂的感觉。她在一遍遍地强调基础的重要性,正如三姐所说:“如果一部小说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有掌握,又怎么能让别人信服呢?”
神奇的三姐引用了98版《新华字典》里的造句来讲解标点的用法,一个非常政治正确的句子——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哈哈,这句话我也知道呢。
三姐辛苦啦,棒棒哒!期待下一节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