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指事字。甲骨文上部是“木”(树)的枝干,下部是根部,三个小圆圈是指事符号,表示这里是树木的根部所在。金文、小篆基本沿袭了甲骨文的写法。隶变后楷书写作“本”。
《说文·木部》:“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本,树木下部叫本。从木,记号“一”标志在树木的下部。)
“本”的本义是指草木的跟或靠近根部的茎干。如《国语·晋语》:“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引申指事物的根本、基础。
如《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又引申表示原来、本来。如“本心”。
又表示自己方面的。如“本国”、“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