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看农业方面的文件文献,总会被耕地、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这些词卡住,不知道其确切涵义,也就无法完整了解文件的意思。最近专门查了下资料,基本搞懂了,现梳理在此,备用。
1.土地和农用地:我国土地政策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类和未利用土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耕地(即农田):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耕地的相关概念来自《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01010-2007),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见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林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南方小于1米宽、北方小于2米宽的沟渠路坎(埂)。耕地可以分为:水田、旱地、水浇地。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以上,亦即常说的“18亿亩耕地红线”。
3.基本农田(即一般农田、一般耕地):指主要用于种植粮(小麦、玉米、水稻),棉、油和蔬菜等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基本农田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因此是重点保护的耕地种类。(《土地法》对基本农田的有准确的规定,此不详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坚决遏制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不准”,是不准将基本农田用于造林、种果、养鱼(禽)、绿道绿化、建设。2001年全国共划定基本农田16.32亿亩,2004年普查统计全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为15.89亿亩,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到2020年,全国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46亿亩,也就是“15亿亩基本农田”。
4.永久基本农田:指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已任何方式挪作他用的基本农田,是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的概念。比对基本农田的重视程度更大,保护力度更严。
5.高标准农田:指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200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确定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稳定保障1万亿斤以上的粮食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