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学习,整理了一些我们在日常选人用人程序上的注意事项。
第一个是“凡提四必”,一是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二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三是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四是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 凡提必查”。这四个问题是必须搞清楚后才能走下一步的,一般在动议环节就启动“凡提四必”工作。同时,注意醉酒驾情况,因为涉及跨区域、跨部门情况,纪检部门、公安系统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醉酒驾情况,避免工作被动。
第二个是“回避审核”。一是地域回避,领导干部不得在自己成长地担任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法检、公安等主要领导职务。这里说的成长地主要是指本人接受中小学教育或者最初参加工作时间比较长的地方,哪个地方时间长哪个地方就是成长地。二亲属关系回避,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第三个是事前报告:一是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即将离任前提拔、调整干部的;二是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次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或者一定时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三是因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暂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四是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五是破格、越级提拔干部的;六是领导干部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七是领导干部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八是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任职不满3年进行调整的,现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调整就必须要报州组织部审批;九是领导干部因问责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撤职,影响期满拟重新担任领导职务或者提拔任职的;十是各类高层次人才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本人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含外籍专家),因工作需要在限制性岗位任职的;十一是干部达到任职或者退休年龄界限,需要延迟免职(退休)的;十二是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同时,注意把握领导干部马上达到退休年龄或者任职年龄界限的时候,一般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注意超职数配备或乱设机构名称,因机构改革允许一定的消化调整时间,但不允许消化期间再安排新任领导干部到需要消化的岗位。注意新提拔干部培训情况是否达到学时要求等,未达到学时要求要及时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