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就应该说出来。生命只是时间中的一个停顿,一切的意义都只在它发生的那一刻。不要等。不要在以后讲这个故事。
-- 珍妮特·温特森
1
相识的第三天。
夜晚,海边,车里。
躺在车里,看着天窗,大叔说他不会谈恋爱。
但是我心里一万个拒绝。其实,我想说,“大叔,有你在,就很有恋爱的感觉"。
“每次看到你就特踏实,看你眼睛我一点都不慌,走在你身边就特骄傲,因为大叔真的太TM帅,长得是我喜欢的样子,手心的温度永远比我的高,握住的时候就总喜欢用指尖在你手掌里开小差”。
2
比起大叔说自己不会恋爱,我更相信他是真的不会喝酒。
大叔第一次带我一起出席饭局,是女生节那天,地点选在大学附近的那家「舒友VIP会所」。
站在包间的落地窗前,睁大眼睛贴紧了玻璃看对面的上弦场,暖黄色灯光打在建南大礼堂的石柱上,仿佛看见毕业季坐在足球场看台上畅聊的「214」(丫头大学的寝室号),“那,毕业后,我们一定要回舒友吃一次海鲜自助餐”,要知道在学生年代,那算是一次不错的消费体验。站远了看,当时信誓旦旦的语气,现在化作嘴角的弧度,过了2年,同窗之约还凑不出时间兑现,我亲爱的大叔先带我来了这里。
是的,是一位穿着破洞牛仔裤的大叔,纯黑色衬衫前系着黑色领带,将他的肤色衬得刚好,加之油亮精致的背梳头,显得尤其精神,大叔的小胡渣有点点扎人的性感(他说没有胡渣会更显年轻,不管,反正我没见过),透过镜片看他,眉眼间有我喜欢的样子,但偷偷说,我最喜欢他戴着手表的手(我记得我说过对戴手表的男士有莫名的好感),甚是好看。
饭局一方的是大叔和他同事,另一方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客户。说真的,我是第一次出席这种饭局,我尽量表现得得体,喝汤勺子不作响,只用湿纸巾抿嘴角,我第一次喝白酒,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到底如何,心里只想着“不能喝多不可以出洋相”。现在想想大叔也真是胆肥,假如我酒品不好耍酒疯?
大叔有说他酒量不好,我将信将疑。
开局时,老刘(据说,老刘是向大叔传递酒文化的大神)说,“老高的酒量是真不好,酒品也不好,喝多了就跑路”,请原谅我内心过于不羁,只想到大叔喜欢在酒后飙车,跑路嘛,那得多刺激呀。后来老刘解释,“老高喝多了就不见人了,上了的士直接给我打电话说先撤了,回家了”。
那晚我亲眼看到大叔有喝多,他酒色上脸,红彤彤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特别可爱。因为饭局的座位安排,他坐我对面偏右的位置,看着他就会想笑,可能全座就对他有熟悉感。他喝多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时候,我还是清醒的,老刘再敬他的酒,我好想替他喝,好想到他身边轻拍他的背,但是你知道那种局不适合这么做。我只能隔着桌上的珍馐美馔看向他,微信消息发给他的任何字句、任何表情都显得无力,我是真的很想抱抱他。
其实大叔酒品很好。他没有说很多话,也控制得住自己的情绪。
饭局结束,老刘喝挂了,我和大叔都还清醒。回去路上,坐在的士后座,老高这么跟我说的,我觉得很对——“我不想在饭局上因酒醉而失态,我如果觉得喝多了不舒服,我宁愿选择先离席,不影响在座其他人的酒兴,硬是把自己喝挂了,然后又是吐又要人照顾,没必要。”轻伏他耳边,“你以后别把自己喝挂,这样很伤身的”,大叔点了点头。把脸贴在他耳旁,车往前开,双唇有吻向他的惯性。酒量适中,微醺恰好,抱紧他,晚风吹过,内心荡开一片粉红色——大叔,我喜欢你。
3
大叔,你认真听丫头说——
不会谈恋爱没关系,我们一步一步慢慢走慢慢学,其实我也不会。
不会喝酒不要紧,我们喝清晨的粥中午的汤下午的茶吹夜晚的风,也醉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