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会计》这门课上,老师提出管理做决策应该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从“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思考问题?还提到,一般来说,“性本恶”更符合也更受众,并让我们每个人发表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不支持这任何一种观点。
如果说市场机制和法律机制的“人之初性本恶”这一自私假设是趋利避害的科学思路,那为什么不直接说“人之初,性本利?”这个“利是动词,即趋利性。即人的本性无所谓善恶,但一定都是趋利性的。
所谓善恶,我同意老子的相对论思想,人性没有绝对的善恶,善恶只是在一定环境下人们做出决策,然后主观地用善恶论去判断这个决策。比如说我去劫富济贫,我善恶与否又该怎么界定?
从古至今,关于善恶人们始终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但都有一个共性——只要存在利益之争,一旦利益失衡,就会催生出善恶。趋利避害是一切动物的本能,何况是人,就好像你手拿一个空玻璃杯,往里面倒开水,你会本能地松开这个杯子哪怕它镶了金。
所以只要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大家就相安无事就无所谓善恶。这个平衡点不是指利益的绝对公平化,而是指创造平等条件给予每个人公平竞争和发展的机会,是我该有的权益你不该动的你就不能动,法律和伦理道德存在的意义不就是基于此吗!
一个人动了歹心想行恶,要么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要么就是为了谋取某种利益哪怕不属于自己的,但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利”,即“性本利”。
一个人行善,要么为了做给别人看,要么就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自发的行为。但这就说明是善了吗?从本质上说并不是,而是他树立的价值观诱导他做出这种善的行为,如果他不这样做就跟自己的思想产生了矛盾,就会跟自己内心的意愿相违背,所以后一种行善本质上是为了遵从自己的价值取向为了满足自己的意愿,本质上来说还是为了求得“安心,遵从自己”这一利益。还是“性本利”。
人一切行为的开始都是由利益驱动的,而后才有了世人所谓善恶的评判。所以我并不赞同“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恶”这任何一种观点,而是“人之初,性本利”,比如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合理避税,只要不侵害相关者的利益,这就是可行的。同样的,当别人清害自己的利益时,不沉默,努力捍卫甚至反击,这谁又能说是恶呢?
一味地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容易让人变得多疑不敢相信他人,陷入“失道者寡助”的境地。而“一味地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容易上当受骗,容易吃亏。“人之初性本利”才能更好地尊重人的天性和利用人的本能,才能更好的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都是各取所需,只要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利益不失衡,互不侵犯,那我们就能相安无事,又如何生出这些所谓善恶的事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