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奥古斯丁:教父哲学。1.时间和空间上,人都是有限的,转瞬即逝,是不完全的存在。神是完全的存在。2.上帝在人的内在种下“自然律(神的法则)”,所以我们有善恶的标准。神的法则在人的心中有道德约束的力量,但人的自由意志却会擅自违背神的命令,会堕落。而且无法靠一己之力爬起来,人,就是这样软弱的存在。3.相信永恒,就能得到不灭的灵魂。爱的轻重,决定自己该在的位置。
圣托马斯.阿奎那:经院哲学。1.证明神存在。世界起源,必然有发出最初力量的存在(“第一因”),那就是神。另一个证明,“自然物质本身虽不具备知识,却都带着某种目的性而活着”,这归功于一个知性的存在,那就是神。2.神的本质。神是宇宙的出发点(第一因),他本身不为外力所动,为不变亦不动者。神本身是“真、善、美”,人越接近神就越良善,越远离神就越邪恶。
皮科.米兰多拉(文艺复兴时期):人是小宇宙。自由意志能让人成为神或动物(经院哲学认为自由意志使人堕落,相反的认识)。神有能力赐予人类一切,他却故意不给,让人依靠自由意志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
马基雅维利:应该把政治切割在宗教与道德体系之外。要在以利己观念为主的人类世界里维持良好秩序,某种程度的国家强制力是必要的。君主应当勇猛如狮、狡诈如狐。
笛卡尔:欧陆理性主义(机械论世界观,取代了古代、中世纪的目的论)。“方法论的怀疑”:彻底怀疑一切,直到再也无法怀疑,剩下的才能称为真理。思考的“我”,因思考而存在,故为不灭的实体,“我思故我在”列为哲学的第一原理。但思考的我和肉体的我是不同的实体——精神和物质是不同的实体(心物二元论)。
斯宾诺莎:决定论、泛神论(无处不在的“必然”)。“神(或自然)”机械性的产生了世界,世界充满因果关系,在必然关系下掌握万物(“在永恒的相下”),一切事物早已注定。
莱布尼茨:1.单子论(物质无限分割的终极单位,称为“单子”),世界的一切都是单子。2.“预定和谐”,世界是最完整、最和谐、最美丽的存在,完美到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多余的(世界的运作是有共时性的,单子以各自独立的实体完善运作着)。
培根:英国经验主义。1.知识就是力量,掌握自然法则,就能支配自然。2.归纳法,将存在于自然中的法则提取出来的方法。科学思想,必须去除四种偏见:种族偏见(人类共通的妄见)、洞窟偏见(每个人各自的偏见)、市场偏见(言语谬误造成的偏见)、剧场偏见(对权威学说的囫囵吞枣)。
洛克:认识论,没有与生俱来的认识,就如正义会因时代变迁与社会差异而有所不同。 1.我们的内在如同白纸,是经验为它提供了观念(观念是思考时浮现于脑中的事物)。2.物质的原初性质称为“初性”,感知到的东西称为“次性”,次性不是物质的本质,只是人感受到的观念。3.各种观念都会变成物质欲望,人类通过自省克制欲望,便可发现自发性,于是产生“自由观念”(与欲望保持适当距离,选择后再做决定)。因此人类能自由的创造未来。
贝克莱:观念论。“存在即是被感知”。物质存在于心中,物质是资讯的集合,世界是虚拟的空间。一切感觉的实体,都只存在于能觉知到它存在的人心里。
休谟:经验论、怀疑论,否定因果论(因果关系只是一厢情愿,其实我们无法预知未来)。1.人心中的知觉分为“印象”和“观念”,现实感是“印象”(客观呈现),感觉如何是“观念”(加工、判断)。因此,人所经验到的印象会变成观念,当我们多次经验到两个事项的结合时,“观念”就形成了(如“投球”+“飞出去”=投球后必然飞出去,印象1+印象2=观念),人们会倾向认为这两个事项的“观念”之间,存在着必然关系/因果律,事实上它只代表经验的联结。2.否认自我(指心)的存在,自我只是各种“知觉的集合”。3.否定了欧陆理性主义的“因果法则”、“外界”、“自我”=“实体”。
帕斯卡尔:人是会思考的芦苇。“几何学精神”(世界是种机械性的装置)、“纤细心智”(人类具有宗教情怀)。以无限来看人类等于无,但相对于无,人类又是全部,亦即处于无和全体之间。(题外话:“开心就好”的想法使人变得卑贱,遇到困难就想“解闷散心”,等于证明“自己没有用”,解闷开心固然能忘却一切,却无法解决问题。选择做哲学性“思考”,正视人生的课题,至少不会迷失自己。)
卢梭:社会契约、一般意志(共同意志)。以追求个人利益为优先的社会,会产生不平等现象,必须尊重人人认可的共同意志;疯狂追求利益只会扩大贫富差距,贫富差距的增加可能会导致财富掠夺,甚至引发阶级战争。
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1.《纯粹理性批判》。二律背反意指两个看似都正确的主张,结论却正好相反。人在认知某件事时,会经历以下阶段:通过“感性”与对象接触,这个对象通过“悟性”(像是整理、归纳之类的能力)而被认知,“理性”就此统整后,建立规范。即“客观是主观作用建构而成”。(以前认为是人认识外在事物,但自康德开始,外在事物是基于人的认识能力才存在。)人的认知作用,会在可理解的领域和无法理解的领域画出一条界限,经验范围内的,能够被理解。但超越了可经验的范围,光靠思考是无法得出结论的。理论理性=认识的结构。2.《实践理性批判》(实践理性,压抑欲望之理性),自由不是满足欲望,是要能自我控制。“若A就B”(假言命令),是有附加条件的命令,力量微弱(如 若要减肥,就不能吃太多)。“无条件地行使B”(定言命令),能自我遵循的话,才是真正的“自由”(如 就是不准吃太多)。“人类要能不受自身欲望的左右,行使符合道德命令(定言命令)的行为,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所谓道德自由(自律),就是不受任何权威与他律的束缚,自行规定如何实践生活,而这正是人类尊严的所在。
黑格尔:辩证法。1.辩证法公式:①安宁的阶段(正/自在);②暴露矛盾的阶段(反/自为);③矛盾解除、向上提升、状态保持的阶段(合/自在并自为)。认知会以辩证法的方式向上提升,最终了解一切,这个状态被称为“绝对精神”。2.历史也以辩证的方式往前迈进:①原本安定的时代;②突出有矛盾的冲击;③瞬间进入崭新的时代。理性支配历史。
叔本华:德国观念论,生存的意志。1.世界深处存在着“想要活下去”的根本“意志”,人类是“想要……”的动物。2.人有“求生的盲目意志”,生物只是为了活而活,缺乏任何目的。只为求生而活的人生,一点意义也没有,只有满足无限衍生的欲望。当欲望碰撞,就会发生争斗。3.意志是无限饥渴的存在,但现象界(现实)却是某种物理性的有限度的世界,因此欲望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满足。假如想追求的东西无止境,而最终什么也得不到,那么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恼,一切努力终归是徒劳。4.所有的个体都是欲望的意志表现,消除意志(禁欲,不执着),便能从痛苦中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