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诅咒里获得祝福——读《原生家庭》有感01

刚刚读完《原生家庭——如何修补自己的性格缺陷》,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不得不说,这是一本振聋发聩的疗愈童年创伤的经典之作。

武志红在推荐序中写道‘于是我们做孩子时吃奶的欲望普遍没有得到满足,一切没有完成的重大愿望都会成为诅咒般的力量,这种吃奶的饥渴感最后就化为了对吃的执著。’

我的父母不和谐的婚姻关系,也作为一种没有完成的重大愿望——母亲的完美无法依托,她将这依托无意识的无微不至的传递给了我,于是在我幼小的潜意识里种下了这颗为母亲而活的种子——寻找一个完美的妻子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梦魇,通过寻找一个完美的妻子来代偿母亲婚姻的缺陷。

“你要是早按照我说的做,就不会出现这么糟糕的结果”,“你总是自以为是”,“我活着就是为了你们,你们要是不听我的话,我早就去见阎王爷了”,这些都是母亲在我身边耳熟能详的话。

通过读《原生家庭》这本书我了解到,这是母亲自卑心理的投射,是低自尊的表现,而真正疼爱子女的父母是不会这样无情地伤害孩子的自尊,践踏他们的自我价值感的。

因为父亲的懦弱以及不负责任,我不断地从家庭里面逃离,从故乡到城市,从城市到远方,可是无论逃到哪里,我都没有断开与母亲的联系,我跟母亲的共生关系太稳定了——母亲为我活着,牺牲了一切,而我必然也要为母亲活着,让她过最好的生活。可是无论我逃到多远,母亲总是要把我拉回来,她还要我拖着父亲。这是我最最不能理解的。

通过读书觉察,我发现母亲的内心深处也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女孩,她已经固化在那里。尽管她在生存技能上要比父亲强大许多,可是对面未知的恐惧甚至比父亲还要剧烈——她有一个超我强烈的要把我和妹妹养大成人,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又没有读过书,面对一个迷茫的未来充满了恐惧;而父亲因为没有什么责任感,看上去倒是有几分的‘洒脱’。

当我发现了母亲内在恐惧的小女孩,我其实是很难接受的,我内心深处培养出来的高大上的‘完美’形象一下子被戳破了。更直接的说是我与母亲‘共依存’的关系被打破了。

什么是共依存呢?

共依存是指人因为失去自己内在的爱和信任,而沉溺与外界事物并无法自拔的一种生存状态,他们依赖外界的某些事物以求生存,却对那些事物所引发的问题视而不见。共依存即使一种生存状态,也是一种不健康的行为特质。

在这种共依存关系里,母亲视我为一种‘投资’,她为我而活,她将我养大成人,意味着投资完成,等待着收获,用我母亲的话来说‘我将最好的都给了你,你对得起你’;于是我想承担起照顾‘完美母亲的责任’,可是随着与社会交往的深入,越发觉得力不从心,这个社会太大了,需要遵守激烈生存竞争的社会规则,可是因为父亲不负责任的缺席,我根本不懂得适应社会规则,之后因为无法适应社会规则而产生负罪感——这是我的心上长着一个‘大窟窿’的原因所在。

基础不牢,可是又总想活在金字塔顶端,怎么可能呢?于是耗尽心力的恶性循环,引发着强迫性重复的失败感,与日俱增。

我终于明白,这些都是父母的责任,应该还给父母。父亲虽然无能,没有责任感,可是既然母亲选择了父亲,她恐惧也好,运气不好也罢,总是需要母亲自己去承担的,作为孩子我无力承担,尽管拯救母亲一直是我童年的梦想。

让问题更加复杂的是,在这些家长中,许多人本就备受困扰,自顾不暇,让人同情。他们常常表现得像个孤弱无力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孩子,激起他们子女的保护欲。

不论是‘他们并不想伤害我’还是“他们已经尽力了”,这些辩解都掩盖了一个事实:这些父母推卸了自己对孩子应尽的责任。

“杂碎,你怎么不去死!”这是父亲在我成长过程中说的最多的一句话。都说虎毒不食子,我对这句话充满了质疑。

我尝试通过写作去了解我的心路历程。在写作过程中,我发现母亲才是最大的诅咒,而父亲也仅仅是帮凶而已。

不论好胜的家长嘴上说要为孩子如何,他们隐藏着的真实意图都是让自己不被孩子超越。他们无意中流露出的信息是强有力的,“你不能比我成功”“你不能比我更有魅力”,或者“你不能比我幸福”。换句话说,“我们都有自己的能力极限,而我就是你的极限。”

我对这句话产生了深深地共鸣。

在我的婚姻问题上,母亲总是鼓励我离婚。

“你这个老婆不会照顾你,你应该找个对你好的。”母亲说。

“那当时我带给你看的时候,你怎么不提出意见来?”我质疑道。

“嘿嘿,我担心你找不到更好的,会埋怨我。”

在职业问题上,母亲总是鼓励我辞职。

“你应该到青岛来,方便相互照顾。”母亲说。

“为什么一定要在一个城市呢?难道首先不应该追求发展吗?”

“我寻思回到青岛的话,方便你妹妹照顾我。嘿嘿。”

这些被诅咒的信念被深深地植入精神的内核深处,稍微一有点成功就会逃离。越是成功,越是感到痛苦,于是常常亲手破坏掉自己的成功。

他们下意识的对自己设立了诸般限制,好让自己不会超越父母,以此来减轻自己的负罪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是将父母的负面预言变成了现实。

这便是诅咒的发生。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4,921评论 6 47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7,635评论 2 38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1,393评论 0 338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4,836评论 1 277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3,833评论 5 36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685评论 1 281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043评论 3 399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694评论 0 258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2,671评论 1 30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670评论 2 321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779评论 1 332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424评论 4 321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9,027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984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214评论 1 26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5,108评论 2 351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517评论 2 343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上篇】 我出生在贵州山区的一个小县城里,家里三个孩子,上面一个姐姐,下面一个弟弟,我排行老二。 父亲是家里唯一的...
    刘月Luna阅读 1,521评论 5 6
  • 读后感: 1,内容梳理 what:什么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的表现,心理问题与原生家庭的关系。 why:心理创伤是如...
    RawHeart心然阅读 1,075评论 0 0
  • 一年前我翻开这本书,几乎是用逃命般的速度读完了它,然后迅速丢到一边。时隔一年,我想凭残存的记忆对它作一个回顾和总结...
    宁夏_c638阅读 284评论 0 1
  • 今天我们要讲的这本书,叫作《原生家庭》,我相信很多人对这个概念都不陌生,就是说我们自己的很多性格缺陷,很多行为习...
    诸葛学堂大语文阅读 255评论 0 0
  • 久违的晴天,家长会。 家长大会开好到教室时,离放学已经没多少时间了。班主任说已经安排了三个家长分享经验。 放学铃声...
    飘雪儿5阅读 7,483评论 16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