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课程系统的信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各要素、各环节及校本课程产生的效果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课程评价旨在提高校本课程开发质量的发展性评价,主要考察校本课程开发方案,以及校本课程实施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它贯穿于校本开发的整个过程,具有多元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标准、多样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手段,评价的结果将直接体现在校本课程的改进中。
课程评价,有来自外部的,也有来自内部的。外部评价的主体是教育行政部门、专家等学校外部人员,目的是甄别判断,时间是短暂的、片断的,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家长选择学校的依据,为政府教育决策和经费使用提供依据。内部评价的主体是学校内部人员,目的是诊断改进,时间是持续的、长期的、连贯的,评价结果为课程改进提供依据。
在我国,课程评价一直处于外在的,导致课程与教学相互隔离,大多数学校、教师只有“教学评价”的经验,而缺乏课程评价的实践与经验。新课改背景下,更加注重课程开发与整合,需要加强课程开发的主体性、责任感、针对性,这就要求转变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外部评价的观念和做法,转向以学校和教师为评价主体的内部评价。
斯基尔贝克认为,校本课程开发一般需要经历“情境分析-目标确定-方案编制-实施课程-改进完善”,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课程评价就应贯穿课程开发实施的全过程,其评价对象为不同阶段校本课程开发的工作内容。
对课程开发情境的评价可以借鉴SWOTS分析的方式,提出相应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的“程度”或“水平”科学、合理地把握,判断出课程开发的预设价值和水平。
对校本课程目标评价可以分为对校本课程总目标评价与具体一门校本课程的目标评价,可以依据目标的设定要求,设置评价维度。
对校本课程设计方案的评价,主要诊断其是否成熟可行,从而对校本课程做出鉴别与选择,为课程改进提供信息,为学生的课程选择做出前期的质量监督。
目前课程建设重开发轻实施,学校如何联结课程规划设计与实施,是课程开发成败的关键因素。实际上,课程实施就是教学。校本课程实施的评价可以用观课、访谈、教师反思、实地查看资料和设施、现场考查教师和学生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来说可以分为教师对校本课程的自我反思性评价、教师同伴评价及学生评价,也可以验核表的形式获得数量化、综合化的证据。
对校本课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可以作为该门课程建设行动的总结和回顾。校本课程实施效果评价可以是总体评价,也可以从学生学习成效、教师专业成长、满意课程、负担情况等方面来考察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