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普通合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出质。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人之间转让(对内转让):无论普通还是有限合伙人,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
①行为生效:普通合伙人是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则“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②优先购买权
③身份认定:需修改合伙协议以确定。
注意: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可以给转让方办理退伙。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执行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参与决定退伙、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建议诉讼和担保、查阅账簿和报表。
*同业竞争:普通合伙人绝对禁止;有限合伙人可以约定,但合伙协议有约定的除外。
关联交易:普通合伙人除合伙协议有约定或一致同意外,不得进行关联交易;有限合伙人则可以,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损益分配、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法定:①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②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③绝对禁止
合伙协议约定:①除约定外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②除约定外须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法定一致同意的:一名人质(订立合伙协议、除名、无限人、出质)
法定过半数同意:企业解散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法定绝对禁止:①普通合伙人同业竞争②普通合伙企业将全部利润分给部分合伙人或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③有限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有限合伙利润可以约定分部分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记忆):地点范围名称变,聘任入伙身份转。担保交易改协议,转让处分继承权。(每句所言事项1333)
损益分配
顺序:协议-协商-实缴出资-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