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世洪
课程评价是教育科学化运动的产物。
评价方法的选择,实际上是一个如何有利于获取评价资料的问题。资料收集越客观、准确,越有利于评价得出正确的结论。
课程评价方法的确定取决于课程评价的目的、课程评价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价者自身的水平与客观条件。
课程评价最基本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量化评价方法;另一类是质性评价方法。它们有着不同的目的、逻辑、设计、功能和技巧,它们长短相补,需要综合使用。
量化评价是一种以数字和度量来描述、说明教育现象、课程实践进而从数量的分析与比较中推断评价对象成效的方法。注重其标准化程序和预先设计,以量表评级与测验为主要手段,其范式一直占据着评价领域的主导地位。
量化评价的优点在于:一是其设计是预先确定的,比较概括和具体,易于控制和操作;二是其指标往往是客观化的,有助于提高评价的客观性;三是其结果便于数学处理,有助于提高评价的精确性,有助于明确的等级区分。
其缺陷在于:一是完全依赖人为设定的相关指标获得量的信息,并通过大量的样本和严格的控制加以研究,忽视了参与者,忽视了“主观”“印象”“记录”等资料,脱离了真实。二是其基本假设为课程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变化很少,或几乎没有改变,但事实上,课程情境是动态的。三是范围窄化,只关注可测量的因素,忽略不可测量的重要方面,并忽视了个体之间的差异和非预期的影响。
质性评价方法以自然情境为直接的资料来源,力图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充分地提示和描述评价对象的各种特质,彰显其意义,促进其理解。
评价工具就是评价者,需要与评价对象直接的接触,并在评价情境中进行观察、了解和交流。
质性评价为描述性评价,不以数据分析,多以文字或图片说明。质性评价不能脱离其情境,注重现象的整体性和相关性,其焦点在于意义及其解释性理解。
质性评价采取的是归纳的方法,分析资料与收集资料同时进行,且是自下而上的。由于没有固定的预设,评价者可以识别一些事先预料不到的现象和影响因素。其评价形式有应答评价、档案袋评定、解释性评价、教育鉴赏和教育批评、苏格拉底式研讨评定等。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要求“创新评价方式方法”。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与分析,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积极探索增值评价。加强对话交流,增强评价双方自我总结、反思、改进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协商式评价。注重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关注典型行为表现,推进表现性评价。推动考试评价与新技术的深度融合。
学校应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技术、VR/AR和区块链等新技术,突出“全息”“智能”“增值”三个关键词,构建多主体、全息化的评价体系,记录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点滴与标志性成果。可以夯实“全息”基本点,融合贯通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可以填补“智能”空白点,借助互联网+开发管理平台;可以培植“增值”生长点,建立成长激励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多元的、全过程、记录性的学生评价体系,增强评价的可追踪性,探索“五育”增值评价,促进学校管理、教师教学与家庭教育的三维一体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