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丧

“诶听说了吗,隔壁石风村刚死了个新娘子!”

“新娘子?”

“对啊对啊,听说新娘子嫁在石风村当晚就没了气,她娘家连夜赶过来给她收尸呢!”

喧嚣的茶馆倏然一静,随即爆发出更大的喧哗声。

“收尸?”

“这也太惨了吧!”

“这死的是哪一家的新娘子啊?”

“听说是刘家的!”

“刘家的?我记得他们家能接新娘子的是个傻子吧!”那人挠挠头,“这,刘家这是给他找了个什么样的媳妇,连傻子都敢嫁?”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听说好像是村尾沈家的!”

“沈家?那嫁的人,不会是沈安安吧!”

“听说好像是的!”

提到沈安安,众人不免又唏嘘一番。

原因无他,这沈安安也是个傻的。

“那按理说新娘子死了,不该这么久没动静吧!我媳妇刚回娘家省亲,都没听说有人办丧事的!”

“你说的是真的?”有人急忙回答,两条粗黑的眉毛紧紧的聚拢在一起。

“千真万确!”见有人附和自己,那汉子急忙回答,“不仅没有白事,听说隔壁杏花村张家还办了件大喜事呢!”

“啊?”

众人又是一番激烈的讨论,茶馆里沸反盈天。

突然,一个细弱的声音微微响起,“那不是普通的婚嫁,那是冥婚。”

茶馆猛地安静下来,几乎所有人同时看向拿到细弱声音的来源,一个黑瘦干瘪的小丫头。

小丫头背着塞满东西的背篓,站直身体,一点儿都不惧怕地看向众人,一双眼睛黑亮黑亮的。

“杏花村张家结的冥婚,是沈安安和张家尧。”

……

戒痴和小弟子重远就是在这个时候走的。

走之前,他们带上了那个黑瘦的小丫头。

戒痴带着重远和小丫头去了镇上的衙门,因为平日里事务不多,好多衙役都偷着躲闲。

此时的衙门很清净,走进去一个人都没有。

戒痴继续往里走,手上的佛珠手串稳稳地握着,瞧着颇有一番得道高僧的模样。

一路穿花扶墙,终于在一栋朱红的房屋前停下。

重远抬头,有些婴儿肥的脸上满是凝重。

身后的黑丫头倒是不说话,只低着头,跟着停下。

戒痴上前,轻叩房门,“李施主,我们到了。”

房门应声而开,年轻的县长穿着一席红色朝服,正端坐在椅子上,看向戒痴的目光满是清润。

“辛苦了。”

戒痴早年便因佛法鼎盛享誉四方,曾在游历时,与当时还是个穷秀才的新任县太爷李玉朗有过几面之缘,曾许诺答应他一件事。

年轻的秀才眉眼温润,没有拒绝。

而现在他提出的条件是,帮他招魂,招一名女子的魂魄。

那女子新婚丧命,随即又被迫结下冥婚。

李玉朗想,召回她的魂魄。

“李施主可想好了,人鬼殊途。”戒痴在看着坐在朱红椅子上的青年,面若冠玉,明眸皓齿,温声相劝。

“我意已决。”

“好。”

……

沈家是后来搬入石风村的,刚搬来时村民们都不怎么搭理他们一家,但随着时间渐渐拉长,沈家长子也娶了村里的姑娘,沈家也慢慢融入了进来。

到现在,已经平稳度过三代了。

而到沈安安出生时,村里的人早已把他们一家当成了自己人。再加上沈安安一生下来就肤白面嫩,尤其是跟村里那些黑不溜秋又邋遢的小娃娃们一比,就更找人喜欢了。

所以,在沈安安三岁之前,村里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她。

大人们经过她家会给她递镇上的小糖果,山里的小野花,小孩们也会叽叽喳喳地围着沈安安一刻不停地献殷勤。

可自从沈安安四岁还不会说话开始,村里人渐渐知道沈安安脑子有问题,说话说不清楚也就算了,别的人给她东西也不吃,经常坐在自家门口发呆,跟村里格格不入。

也就那张小脸依旧白白嫩嫩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光滑细腻。

但还是不一样了。

没有人会在小姑娘发呆时放上板凳,也没有人专门过来给小女孩送糖,大人们不再关注他,小孩子也渐渐将她从他们的世界里摘除。

而沈父也不再关注她,尤其是在沈安安渐渐长大,沈母的肚子还是毫无动静的时候,沈父干脆早出晚归,甚至夜不归宿也是常有的事。

沈母也从一个泼辣的娘子变成了一个唯唯诺诺、整天低着头发呆的妇人。

“真不知道孩子是遗传的还是……”

跟在沈父身边的寡妇剔着牙,势利地目光钉在沈安安身上,趋之跗骨。

再后来,沈父渐渐不再回家,沈母也越发沉默,整个家都被蒙上了黑色的纱,只有沈安安,白皙如初。

沈安安觉得,她应该是村口的一只狗,沈母看见她就会拿棍子打她。

“都怪你,为什么你不是个正常的孩子!”女人嘶哑偏执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沈安安还没抬头,烧火棍就劈头盖脸地砸下来,“你到底被什么妖魔鬼怪附身了,快把我的孩子还回来,我要我的孩子!”

可有时,沈安安又觉得自己该是一只蝴蝶,轻飘飘的,停在沈母的手心里酣睡。

“孩子,对不起”,伤心的妇人满目血丝,哭得可怜极了,“娘不想打你的,不想的。娘也想过好的日子,可娘一出去就会被骂,千人踩万人踏,娘也很难过啊!”

沈安安无措极了,看着满脸泪痕、放佛下一秒就要破碎开来的母亲,低声安慰,“没关系的”,蝴蝶可以不用飞走的,“没关系的”,小狗也可以过得很开心,“没关系的”,黑夜会把我笼罩,我就变成星子,等到天一亮,我就走了,好不好?

沈安安觉得她有两个娘亲,一个是白日喧慌时歇斯底里地叫骂、捶打自己的娘亲,一个是夜深人静时悲痛欲绝地痛苦、求饶的娘亲。两人具体什么地方不同她分不清楚,但她能模糊地感受到,她应该走了。

小蝴蝶应该像星子一样,找到属于自己的花瓣,零落成泥。

沈安安真走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一个人,把凳子伴奏,然后关上门,静悄悄地。

……

“我是在我家后山捡到她的”,李玉朗眉眼低垂,温润的眼瞳里盛满了柔情,“她已经昏迷了,我把她带回了我家。”

“后来我很庆幸,这么早就能认识她。”

……

李玉朗是青石镇的名人,十二岁成为童生,弱冠之年成为秀才,其人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家底虽不算殷实,但前途大好,是大多数镇上少女的梦中情郎。

因此,当听说李秀才捡到个女孩还在他家住下时,小娘子们恨恨地咬着手绢,恨不得现在就打上门去瞧瞧勾引李秀才的狐狸精是谁。

而当事人却毫无反应,甚至还因为一棵树跟一表人才的李秀才僵持了起来。

“我要爬树。”蝴蝶应该趴在花上。

“不可!”李玉朗气得头疼,“那梨花是我阿娘留着做糕的,不能被你糟蹋了。”

“我要爬树。”声音软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甜软的糯米、清香的果糖。

“不可以。”李玉朗揉了揉眉心,尽量平复好心绪,“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爬树吗?”他从小到大,身边哪一个姑娘不规规矩矩、温温柔柔的,也就这个呆子敢跟他横着来。

沈安安醒过来后李玉朗就发现她的智力情况了,想着人好歹是自己救的,把人报给衙门带她找到家人,就当是送佛送到西了。

可没想到这呆子竟然不愿意走!

不愿走就算了,她干点事儿他发工钱就当养着了,但她还抬杠!

就没见过那么喜欢跟东家抬杠的小工!

“我要爬树。”沈安安声音小了一点,委委屈屈地,跟只小奶狗一样。

“呼!”李玉朗觉得自己多年的修身养性会折在这呆子身上,再看看一脸懵懂的沈安安,只觉得糟心。

李玉朗耐着性子询问沈安安,“那树那么高,你爬上去摔坏了怎么办?”

可能是温润的嗓音终于安抚到了沈安安,她尝试着抬头,呈给李玉朗一张芙蓉般娇嫩的面庞,朱唇轻启,“不会呀,就像云朵永远不会拒绝太阳,大树肯定也不会拒绝我的。”

阳光下,沈安安白得发光,精致的眉眼笼罩在橙色的雾里,像雪山峰头的初消的雪水,初时冷冽,而后便只留下细细的漠然,眼尾的一抹红仿佛要将人烫化,李玉朗仅是看了一眼就沉了眸色,“为什么呢?”

“为什么?”小姑娘轻轻偏头,初春的微风在她的笑容里打着转儿,“因为小蝴蝶趴在花瓣上很好看啊,不然迷路了怎么办。”

……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小姑娘也许并不属于这里。”

这里,指的是人间。

他的小姑娘天性爱发呆,脑子里奇奇怪怪的东西无人分享也无人理解,她与这直白的人间格格不入,只身不由己,不得已披上了潜伏的面纱,一点点将她裹紧,密不透风。

就像太阳只在白天出现,而在漆黑的夜里,太阳的出现是对一切阴暗邪祟的挑衅。

它会被极力驱赶,直到,找到自己的蓝天。

“安娘没什么不好,她只是和别人不一样。”

寂静的大厅里,男人温润的声音微微沙哑,脸上挂着清浅的笑意,见之如春花消长、望之似白月流光。

任谁都瞧得出他待那沈小娘子,定是满意极了。

……

之后的日子,水到渠成。

李玉朗出门时会叮嘱沈安安好生在家看着,等他回来就给她带西口的糯米糕或者聚福楼的叫花鸡。又或者有时李玉朗休沐,又正逢天气合适,他也会带着沈安安出去走走,吹吹风、赏赏景,听着沈安安地描述,感受着她的世界。

这样,会离她更近一点儿。

李母早年寡居,同族间交往极少,后来随儿子搬到了镇上,更是深居简出。活了大半辈子只愿自己儿子幸福安康,别的不作他求。

而李家自己都没意见了,青石镇上的小娘子们也只能绞着手帕,偃旗息鼓。

春日,他们踏青游玩;夏日,他们沿河放花灯;秋日,他们引粮丰收;冬日,他们煮酒烹茶。

虽然大多数时候沈安安都不怎么懂,但日子越长,她越发觉得自己是只小蝴蝶,被人捧在手心里,细细呵护。

可有时这只小蝴蝶也会伸出柔软的小触角,试探性地碰碰那人的掌心,“我想爬树。”

“怎么还是这么执着?”李玉朗有些无奈,澄澈的眸子里满是宠溺。

“不爬梨树了”,你会生气,“我在下面坐坐就好。”娇嫩的小蝴蝶已经找着了自己的花朵,就不再执着于上树摘花了。

听懂了沈安安意思的李玉朗缓缓笑开,目光盯着沈安安,晦涩不明,“安娘,过几日,我们结亲可好?”

“结亲?”小姑娘有些不太理解。

“就是永远在一起”,李玉朗眼里盛满了星光,揉碎了的温柔爱意让沈安安的心一阵鼓动,“我会陪着你,就像蝴蝶和鲜花,永不分离。”

沈安安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人,明明这个人模样没变、声音没变,但就是感觉不一样了。

这感觉,他要吃人。

沈安安一惊,“你,你会吃掉我吗?”

李玉朗轻笑,“会!”

沈安安瞪大了小鹿眼,“为什么?”

李玉朗笑得更开心了,“不为什么,因为你好吃。”

沈安安鼓了鼓脸,想逃走,但又想着这是自己好容易找着的小花,不能弄丢了。

于是,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忍住退意将它放到李玉朗嘴边,委屈巴巴地道,“那就,一小口,一小口吧。”

看着自家小姑娘这副可爱的小模样,李玉朗轻声笑开。

……

“安娘很乖巧的,我娘也很喜欢她。”男人脸上挂着清俊的笑意,只要提到沈安安,他就像春雪消融一般,只剩下浅淡的暖意。

重远看着男人温柔的笑,想起来时男人的愿望,不由低头,轻声道了一句“阿弥陀佛”。

……

青石镇结亲的礼仪不似京城那般繁琐,媒人上门、核对八字、再过六礼,就可以定下日期、迎接新娘子了。

沈家人就是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的。

那天,李玉朗进京参加秋闱。

沈安安在李玉朗启程的前一天晚上吹多了风,第二天就躺床上下不来了,自然也没送李玉朗远行。

执笔答题时,李玉朗还不合时宜地想,要不以蝴蝶为主题做一篇赋吧。

想了想,到底没写下这么荒唐的赋。

“到底还是隔得久了,竟这般念着安娘。”

等到春闱结束,李玉朗马不停蹄地赶回青石镇时,却被告知沈安安已经被沈家人接走了。

晴天霹雳!

李玉朗站在庭院内听着自家阿娘忧心忡忡地回答,“那沈家人也不知道要接安娘回去干什么,还带了几个衙役,娘拦都拦不住。”

“阿娘”,李玉朗急声打断李氏,“沈家在哪儿?”

“在石风村。”

李玉朗转身冲出门,找人租了辆马车就往石风村赶。

……

“我从那时就有不详的预感”,面前的温润男子脸色沉了下来,黑压压的,声音都沉重了很多,“石风村离青石镇很近,可寻人启事贴出去都已经一年了,不可能现在才发现。”

“所以,他们一定有利可图!”重远青涩的小脸也黑沉得不像话。

结合之前说的,重远已经能大致推断出世间经过。

……

李玉朗赶去石风村沈家的时候,沈母正在做饭,沈父不在家,沈安安……没看见。

李玉朗的突然闯入让沈母惊恐不已,她拿着一把菜刀,刷得抬起逼近了自己的脖子,看见来人是李玉朗,又慢慢放下了菜刀。

“你是……”

“伯母您好,我是青石镇李家玉朗,之前救了安娘的命。”

“救了安娘的命?”沈母脸上的表情霎时变得古怪起来,没有女儿被救的欣喜,也没有被人打扰的愤怒,只一双眼睛幽幽地盯着李玉朗,眼眶深陷,看起来跟鬼似的。

李玉朗轻轻皱起眉头,“是,安娘没找到你们之前都是住在我家的。”

“住你家?”女人缓缓走进,带着厨房特有的潮湿气息,阴冷逼人。

李玉朗神色未变,只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沈母。

沈母出来,阳光猛地打在她脸上,她却像是被什么灼伤一样猛地退了回去。

而后她开始大吼大叫,“都住你家了为什么不把她看好!为什么要把她放回来,为什么!”

李玉朗眉头紧紧地拧着,“安娘她很乖巧,并未给我们添什么麻烦。”

“乖巧?”女儿冷笑一声,像是听见什么笑话一样,喉咙里发出不可名状的怪叫,“乖巧为什么不找根链子套她脖子上,省得拖回来害人。”

李玉朗的面色已经很难看了,“伯母,她是你女儿,请不要这么说她!”

“不这么说她?”女人疯癫似的又哭又笑,像只野狗一样拿头砰砰的撞着墙壁,“你以为她是个什么好东西,不过就是条狗,生来就该被千人踏万人踩,给跟棍子就巴巴地跟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哪儿来的贱货没洗干净,搁这儿恶心人来了。她不过就是……”

“伯母!”李玉朗厉声打断沈母的话,双眼赤红,强制忍耐着脾性对着沈母弯下了腰,“安娘她很好,那天走的时候太匆忙了,都没跟我母亲好好道别。可否容在下将安娘带走小住一段时日,届时……”

“够了!”沈母怒吼一声,拎着菜刀就冲出来了,双目赤红,因充血而鼓起来的青筋爬满了整张脸,看上去可怕又诡异,“不过是条狗,你这么在乎做什么!”

“伯母……”

“谁在我家!”一声粗壮的吼声惊着了两个剑拔弩张的人。

沈母吓得直往门后躲,李玉朗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粗布麻衣、身材壮实、皮肤黝黑的汉子站在门外,此刻正快步踏进门口。

而他身后的是,“安娘!”

李玉朗一抬眼就看见沈父身后那朝思暮想的人儿,她看起来没瘦多少,脸色也还好,只稍微有点憔悴,想来是刚回家不怎么适应。

李玉朗暗暗松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沈父也开了口,“你就是青石镇的李秀才?”

“正是。”李玉朗俯身一拜,礼数周到、不卑不亢。

“之前去你家时就知道是你救了我女儿,我很感激”,沈父背着手装模作样地回嘴,“但是”,语气在此严厉,“你救了我女儿本该感谢你,但你强留我女儿在你家那么久,坏了我女儿的名声,我一拳打死你都是不为过的。”

听到前半句李玉朗就觉得不好,听到后面更是觉得心有大石砸下——这家人明明早就知道安娘在自己家,却一直不来寻回。自己早就该看清他们,但真到面临的时候,还是不太适应啊!

李玉朗长叹一声,“此事是在下的失误,但我在救回安娘的当天就去衙门那里报了寻人启事,不知伯伯可有看到?”

一提到衙门,沈父浑浊的眼里露出一丝心虚,不过很快好像想到了什么,又逼着自己挺起胸膛,语气恶劣的说道,“我看你小子就是污了我女儿的名声还不认账,快说,要怎么赔!”

“安娘与我清清白白,我与安娘也至多不过是发乎情止乎礼”,李玉朗皱紧的眉头可以夹死一只蚊子,“不过安娘贤惠顾家、性行淑均,朗心悦之。不日将请官媒下聘,以求良妻。”

与沈父争论如何养孩子无异于是对牛弹琴,还是早早将安娘接过门,好生看护起来才是头等大事。

沈父眯着眼将李玉朗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拿手剔了剔牙,不耐烦道,“我一个大老粗也不知道你们这些酸秀才在说些什么,不过沈安安已经有婚约了,村口刘家的就是。”

如平地炸出一道惊雷,李玉朗瞪大眼睛,顾不上失态,急声问道,“已有婚约?”虽是向沈父开口,眼睛却是直直看向沈父身后的沈安安的。

小姑娘一身白色麻衣,初春的阳光微凉,跌落在沈安安的睫毛上,苍白细弱,像秋日里枯败的蝶。

一段时间不见,沈安安觉得李玉朗的目光又沉重了些,那双澄澈如琉璃般的眼眸里像是被泼了墨,一笔又一笔,最终归于沉寂。

李玉朗又看了一眼沈安安,见她站在沈父身后一直没动,低叹一声,轻声退去。

……

“你就这样走了?”

这回开口的是跟着戒痴和重远来的黑瘦丫头,人小小的,声音却沙哑难听,不见半分小丫头该有的稚嫩。

“你是?”其实重远早就想问了,一直憋着没说,现在开口恰逢适宜。

“我是杏花村张家的,张二丫。”

“张家?”

重远疑惑出声。

“张家尧是你?”

“大哥,亲的。”张二丫平静开口,面上一片漠然,放佛刚刚谈论的不是她早死的大哥,而是另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重远倒吸一口凉气,看向张二丫的眼里满是震惊。

张二丫却没管他,只定定地看向李玉朗,又问了一句,“你就这样走了?”

“是。”李玉朗的目光很平静,平静而悠远。

……

李玉朗回了家,嘱托李氏多去沈家村看望沈安安,自己则埋头给远在京郊的恩师写信。

恩师崔放,原清河崔氏嫡支,当年在童生试时看中自己,遂举荐李玉朗到府城学习,并帮助李玉朗和李氏在府城附近的青石镇落脚,多年来李玉朗受益良多。

写完信,李玉朗将它寄送到驿站。

夕阳西斜,大街上夜市的小摊位已经慢慢摆放起来,明明热闹至极,可李玉朗置身其中,却觉冰冷刺骨。

……

“我从未想过放弃安娘,安娘回家身不由己,那纸婚约也非他所愿”,李玉朗声线微哑,清俊的面庞略显凝重,“可父母之命、六礼之重,朗只得暂时按下接她的心思。”

大厅里安静极了,戒痴和重远皆是一脸凝重,唯有张二丫,依旧面无表情。

……

石风村的大傻子沈安安又回来了!

沈安安还要嫁给村头刘家那傻子!

一语激起千层浪!

大傻子沈安安不仅回来了,还要嫁给另一个傻子!

“这二傻结合,以后全家都得是傻子!”

这件事就此定性!

村里事情本来就少,鸡毛蒜皮的事儿也能议论一整天。这事儿一出来,茶余饭后,沈安安成为了焦点人物,连带着沈家一连几天都有人上门嗑瓜子聊天。

“我早就说这安娘是个有福气的,这不,是同龄姐妹中最早嫁人的!”

“可不咋的,安娘这些年看起来瘦弱,可该有的都有,一看就好生养!”

“对对对,三年抱俩吧!”

一群人岔开双腿,坐在长板凳上,对着一旁发呆的沈安安指指点点。

在她们看来,排外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嘲笑是添砖加瓦的技能,而智力缺陷,则是原罪。

沈安安仍旧在自己的世界里发呆。

离李玉朗越远、越久,她就越沉默。

她的花朵折断了飞来见她的翅膀,蝴蝶也要枯萎了。

春天已经快结束了,正午的太阳却并不刺眼,当明亮的日光打在沈安安身上时,像是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面纱。

沈安安精致的眉眼变得朦胧了起来,眼尾的那一抹殷红也隐藏在鬓角消失不见,剩下挺翘的琼鼻和淡粉的唇瓣,撑起一张圣洁姝丽的容颜。

有时候人的嫉妒来的就是这么突然,就像常年恶臭的池沼里生出了一株荷花,池沼养育了荷花,却并不为此感到骄傲。在他们眼里,荷花是变数,是不合群的异类,他们会攻击它,将它拉下泥沼,让洁白的花瓣染上污秽,笔直的茎秆被掰折断,而剩下的,可以舔舐她甘甜的汁液。

沈安安就是这么的一个存在,她天生痴傻,心智宛若幼童,但上天给了她一副姣好的容貌,让她什么也不做就能成为高洁圣女。

农妇们看向沈安安的眼光放佛要吃人。

李玉朗每次休沐都会来石风村看沈安安,有时她在后院的菜园子里,静静地拔草,有时他坐在院子门口的板凳上,看太阳东升西落。而更多的时候,她在村口的石墨上,如往常一样,乖巧地等着李玉朗休沐归来,给她带清甜绵密的绿豆糕。

“安娘。”树影婆娑,身形颀长的男子缓步而来,脸上的笑容一如既往,令人如沐春风。

“朗哥哥。”沈安安从石墨上站起来,冲李玉朗甜甜一笑。

“今天又看见了什么?”

“一只蚂蚁。”

“哦,那蚂蚁在干什么?”

“不知道诶,它好笨的,明明人那么小,还要驮着那么大的叶子,还在原地转了好几圈都走不出去。”

“后来呢?”

“我给它划了一条道,让它沿着道上走就可以了!”

“安娘很聪明!”男子奖励似的摸了摸沈安安的头,脸上温柔的笑意放佛要将人溺毙。

沈安安咧开嘴,眉眼舒朗,“那当然了!”

小姑娘还知道臭美!

李玉朗笑得更开心了,点了点沈安安的小鼻尖,“不过安娘也要记住路才可以,不能像蚂蚁这样迷路哦。”

“迷路了不可以找朗哥哥吗?”小姑娘歪头,清澈的鹿眼里满是疑惑。

“暂时不可以”,李玉朗敛去眼底的冷光,轻声安抚,“过段时间,朗哥哥就带你回家!”

过段时间……是多久啊?

沈安安坐在村口的石墨上,日复日一日,太阳东升西落,第一天过去了,李玉朗没有来。

第二天过去了,村口的小蚂蚁连成串儿搬家,李玉朗还是没来。

[if !supportLists]第三天,[endif]小蚂蚁搬完家了,地上空空荡荡,也不见李玉朗的影子。

第四天……

沈安安觉得,她应该是等不到李玉朗了。

她能感觉到,她的翅膀在随着时间风华,脆弱易折的翅膀,没了花朵可以栖息,渐渐丧失了飞翔的能力。

因为她无论飞向哪儿,也再也没有一朵花能供她酣睡了。

……

“再后来,她嫁人了。”李玉朗觉得苦涩极了,喉咙里涌出一抹腥甜。“她还是嫁在了村头的刘家,当天又被沈家人接走与张家结成了冥婚!”

李玉朗双目赤红,面上再也看不见之前温润如玉的样子,状若疯狗。

他能感受到,安娘在一天天的消瘦,她被折断了双翼,拧着全身的筋骨供人嘲笑!

而他只能远远的看着,无能为力。

“阿弥陀佛。”佛光乍现,戒痴双手合十,眉目慈和。

李玉朗渐渐平静下来,眼眶通红,“谢谢大师。”

“李施主请便。”

……

沈安安出嫁那日,正是从李家回来后的第三个月。

仅三个月,当初粉雕玉琢的人如今已形销骨立,悄然立在窗边时,像只随时都能风化成沙的蝶。

沈母进来给沈安安上妆时猛然吓了一跳。

“安娘?”

沈母试探性地叫了一声,沈安安呆愣了一会,转身时脸上凹陷的眼眶陷在黑色中,空洞又麻木。

“安娘!”沈母随即开始发火,刻薄的五官扭曲在一起,快步走过去揪住沈安安,将其一把拽下,“你个死丫头,听见话不知道回应,傻子就是傻子,连说话也不会!”

沈安安呆呆的,不发一言。

“你哑巴了不是!叫你说话跟要了你的命一样,是拔了你的筋还是抽了你的骨!”

沈安安仍旧沉默。

“死妮子”,沈母恶狠狠地揪住沈安安腰间的软肉,狠狠地拧了一把。

沈安安还是不动。

沈母不耐烦了,也不绞面了,拿起惨白惨白的粉就往沈安安脸上扑。

沈安安依旧不动,跟没了灵魂的木偶一样,不发一言,任由沈母捣弄。

沈母粗暴地上了妆,弄了头发,将血红的嫁衣套在沈安安瘦弱的身体上,草草完事。

走之前,她放下狠话,“也怪我母子俩情薄,生下来没怎么照顾你。”她顿了一下,焦躁愤怒的脸上忽然出现了疑似愧疚的表情你,不过很快被她隐去,她高声强调着,“那也是你的错,要不是你这么傻,我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小姑娘静悄悄地坐在桌子前,双眼无神地看向墙角。

沈母见沈安安还是没回,火气更大,狠狠地关上门,骂骂咧咧的就走了。

沈安安坐在凳子上,上午的阳光混着灰尘,一点一点地铺撒在她身上,晕染开来。

她放佛成为了一座雕塑,在光与暗的分界处被割裂,一半被光明笼罩,布满尘土,一面被黑暗覆盖,潮湿腥臭。

良久,沈安安缓缓抬头,澄澈的鹿眼里满是死寂。

也许以往不同,里面燃着星星点点的光。

而现在,里面只有无边无尽的荒漠,浸染着苍凉和消亡。

大红的嘴唇是脸上唯一的一抹艳色,沈安安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自己已经枯萎了。

不是花朵那样的枯萎,她是蝴蝶,断了翼的蝴蝶,她的世界里只有残缺。

喇叭响,花轿起。

刘家为了面上好看,该有的排场一分不少。

朱红的轿子在吹吹打打中前进着,沈安安在摇摇晃晃中安详地闭上了双眼。

……

“安娘身体本就不好,回家后身子骨更是弱不禁风”,李玉朗哽咽着,想着之前搜集到的资料,每一个字都让他心如刀绞,“再加上婚礼前被人推入了河中,着了凉没人看管,安娘在轿中就已经,去世了。”

再之后,便是沈家连夜接人,又急忙将尸体转交给张家配冥婚的事了。

李玉朗没每说一个字,都包含着无数的痛苦与歉疚,他无声地哭着,眼睛刺痛,喉头泣血,喘气都带着一股腥甜气。

痛彻心扉,不外如是。

此情此景,便是一向慈和的戒痴都忍不住闭眼唏嘘,而重远早已哭成了个泪人。

“呜呜,太惨了。”重远哭得直打嗝,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上去好不狼狈。

唯有张二丫,依旧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语气冷淡得说道,“可她并不只是因为风寒去世的。”

现场一惊,尤其是李玉朗,抬眼看向张二丫的目光呆滞而又悲恸,那是什么东西即将破碎的前兆。

……

其实在李玉朗回石风村之前,沈安安就跟刘家那傻子见过了。

当时刘氏和刘老汉在屋里和沈父商议婚事。

四十两,就将沈安安卖给了刘家。

“我儿子身高长相都不错,人也踏实能干,就是小时候烧糊涂了,脑子混沌了一点儿,你们别介意啊”,刘氏笑眯眯地看着沈父,“我们两口子啊,只有大宝这么一个儿子,所以我们不想百年之后,没人照顾大宝。这不,找上你们了吗?”

说白了,眼前这个流口水歪眉斜眼身材肥硕的傻子,需要找一个任劳任怨的保姆。

全村基本上没哪家姑娘瞧得上刘大宝这副模样,也就只有沈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好好好,那亲家母就这么决定了!”

“好好好!”

堂屋里传来他们的大笑声,沈安安呆呆地望着,有些不知所措。

“嘿嘿,媳妇儿!”刘大宝看着沈安安,歪着的嘴里流出一长串了口水。

沈安安仍旧呆着,但还是后退了两步。

朗哥哥说过,要讲卫生的!

刘大宝看着沈安安,眯缝的眼睛挤在肉里看不清晰,只那口大黄牙咧着,往外吐着口水。

“媳妇儿,媳妇儿,嘿嘿!”

刘大宝又叫了两声,沈安安仍旧不予理睬。

场面一时静了下来,突然刘大宝一把抓住了沈安安,单手一甩就将沈安安甩倒在墙角。

沈安安还没反应过来时,身上就已经坐了一个大家伙。

刘大宝拎起拳头,对着沈安安又锤又砸,巨大的拳头雨点般落在沈安安身上,她不由张开嘴,想高声尖叫。

但刘大宝却猛地站起来,右手抓住沈安安地脖子,左手拧着她的头,一下一下地往墙上撞。

一下又一下,其间间或伴随着脚踩脚踢。

沈安安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五脏六腑都在痛,尤其是头,最开始被打的疤已经凝固,却又因为再次踢打裂开了,网外汩汩的流着鲜血。

暴力来临时,她连反抗之力都没有。

不知过了多久,里面的人商议完了,刚出门,就被眼前的景象吓着了。

刘大宝浑身是血,嘴角还流着哈喇子,沈安安一动不动地趴在墙角,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这是?”沈父皱紧了眉头。

刘氏赶紧上前,抓住刘大宝仔仔细细地打量,“大宝啊,有没有受伤?”

刘大宝呆呆地笑着,看着很高兴,“媳妇儿,嘿嘿,媳妇儿真好,嘿嘿……”

见刘大宝没事儿,刘氏就放心了。

她瞟了一眼趴在墙角生死不知的沈安安,眼里闪过一丝不忍,但想起她是个傻子又很快释然了。

“亲家公,对不住,我家大宝跟安安闹着玩呢!”

她早就知道自己儿子不仅傻,还有严重的施暴倾向,从小就有了,小时候是家里的鸡鸭,后来为了不让他祸害家里的鸡,刘老汉经常上山捕猎,拿死兔子死山鸡给刘大宝撕咬。可随着年龄越大,刘大宝对凌虐活着的动物更有兴趣了,前几天还差点生生剥了张寡妇家猪的皮。

刘氏和刘老汉知道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于是打起了娶媳妇给刘大宝的心思。选来选去,就沈家的女儿最合适了,他们一家是外来者,沈安安又是个傻子,合该给他们大宝凌虐。若是侥幸能活下来,还能给大宝添个一男半女,到时候沈安安就更无足轻重了。

不过当下还是要混过去的!

“亲家公,您看这安安马上就要出嫁了,老是身子骨不好也不像话”,刘氏精明的脸上明晃晃地全是算计,偏生还作出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让那面容更为扭曲可憎,“您看这样,我给我未来儿媳妇送几只鸡补补身子,免得到时候来咱们家太瘦弱,不好生养。”

沈父听到前半句时还面容难看,听到后半句时直接笑开了花,他连声道,“好好好,亲家母,我替安安谢谢你啊!”

……

大堂里,一片死寂。

重远一脸呆愣,听到这儿的时候人都傻了,更别提李玉朗了。

只见他呆呆地看着张二丫,之前的泪痕已经干了,嘴角也隐隐洇出鲜血。

可这还不够!

“安,安娘她……”李玉朗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些东西,他仅是窥探到一角就足以让他悲痛欲绝,心如刀绞。

“是”,张二丫冷静的眼眸里一片漠然,“安娘在你来之前就已经遭到了刘大宝的虐打,之后基本上每天都会遭受一样的毒打。”

“那次溺水,本来是想找你的。结果中途被刘大宝和张家尧发现,直接被毒打然后扔进河里。”

“张家尧被打红了眼了刘大宝一并扔进了河里,最终安娘被救,张家尧死了。”

满堂寂静。

几乎没人猜得出是这样的结局。

“那,那张家,张家和沈家?”重远愣愣开口。

“刘家当晚接了个死妇自是大发雷霆,沈家受到刘家的追究也是大为恼火,刚好我家死了个大哥,还未婚配,就直接将安娘带着去了张家。”

死妇、冥婚……

每一个字都在李玉朗心上炸开了花,他竟不知,他的安娘受了那么多的苦。

李玉朗心痛到无以复加,低着头似要发出困兽般痛苦的嘶吼,可到了喉头,却又发不出半点声音了。

还不待李玉朗反应过来,张二丫又开口了。

“那时候,你在哪儿?”声音冰冷,不带有丝毫感情。

“三个月的时间,你都没去找她。”

戒痴和重远看向几欲崩溃的李玉朗,看着他慢慢抬头,俊朗的脸上满是破碎的痛苦。

“恩师病重,寡母濒危。”

……

李玉朗在把信寄出去时就一直惴惴不安,在大街上游荡了许久方才回家。

可一回家,突然发现原本身子康健的母亲倒在了血泊中,家里也被翻得一团乱。

李玉朗疾步走过去,将母亲扶好,来不及查看其他,就积极往医馆奔去。

可在去医馆的路上,却被两名男子拦住。

“你就是李玉朗?”说话的是其中的一名男子,尖嘴猴腮。

可还不待李玉朗回答,那男子就跟另一名身材肥胖的男子举着拳头向李玉朗砸来。

且不论一个秀才能否打过两个成年男子,就说李玉朗身上还背着即将咽气的李氏,就注定了他不能打持久战。

于是李玉朗选择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式,用自己的一条腿换得马上去医馆的机会。

……

“最终,还是因为路上耽搁太久,在断断续续的救治了一个月后,阿娘她,还是走了。”

李玉朗不知哭了多久,嗓子都哑了。

此刻眼眶赤红,双目无神,脸上的泪痕早干了。

如果可以,李玉朗想现在就去死。

太痛了。

他无法救回他阿娘,也无法护好沈安安。她们都在最需要他的时候,找不到他,最终在悲痛与绝望中去世。

他不是一个好儿子,也做不好一个好丈夫。

“那如果要你一命换一命呢?”张二丫又开口了。

“换命?”李玉朗抬头,红肿的眼里满是疑惑。

“你阿娘的已经召不回来了,但安娘的可以。”

张二丫从背篓里拿出了个小罐子。

那罐子巴掌大小,黑漆漆的,看着像是个陶罐。

“这是?”重远眼里金光闪过。

他看见里面装着一个魂魄,几欲透明。

“安娘的魂魄。”张二丫将罐子摆到桌上,定定地看着李玉朗,“若是你愿意,今晚月圆,寻一女子的尸身,将安娘的魂魄放入其中,借尸还魂。”

“借尸还魂?”重远瞪大了双眼,戒痴看向张二丫,细细打量。

“那如何,将安娘的魂魄放置其中?”李玉朗开口。

“你身边的戒痴大师可以帮你。”张二丫依旧是那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

“大师!”李玉朗转头看向戒痴。

“李施主”,戒痴看向李玉朗的眼里有他看不懂的深意,“借尸还魂有违天道,于凡人而言,不仅会折损阳寿,还会魂飞魄散、不入轮回。”

“我不在乎。”李玉朗偏头看向罐子,红肿的眼里终于有了光,“安娘很好,她的生命远高于我。”

在找到戒痴大师时,李玉朗就有想过这一遭。所以真的到了这时候,他反而有种迫不及待的喜悦。

“阿弥陀佛。”戒痴不说话了,重远在旁边看着,只觉心急。

“师傅,这,这不可以啊!”借尸还魂,于他们而言都是要遭天谴的,更何况这些肉体凡胎的普通人,“师傅,你……”

“李施主不妨听听沈施主怎么说?”

戒痴说完,也不待李玉朗反应过来,直接抬手施法。

众人只见那佛珠突然脱离了手掌,直直飞向陶罐,在正上方停下,并散发出一道道金光,将陶罐整个笼罩起来。

不消片刻,陶罐里的魂魄就飘了出来。

雪肤朱唇,眉若远黛,不是沈安安又是谁!

“安娘!”李玉朗失声唤道。

“朗,朗哥哥?”沈安安看向李玉朗,呆滞的脸上闪现出类似于惊喜的表情。

“安娘”,李玉朗踉跄着走进,刚要伸手,又在靠近金光处停了下来,“你,你先睡一觉,醒了朗哥哥带你去吃绿豆糕。”

“师傅。”重远小声拉着戒痴的衣袖,戒痴垂眸,重远立马闭上了嘴。

“不吃糕糕。”小姑娘声音软糯,李玉朗喉结微动,“听话安娘,好生睡一觉,朗哥哥给你吃绿豆糕。”

“不吃”,沈安安的魂体出不了金光,可人却直直看向李玉朗,眼里的呆滞都似乎含了情,“二丫都告诉我了,你要和我分开。”小姑娘不太懂什么是生死,但她隐隐约约记得,李玉朗说要娶她来着,娶了她,就该永不分离。

“没有分开,安娘睡一觉就好了,睡一觉,起来朗哥哥就给你吃绿豆糕。”男人的声音温和而包容,很容易让人安静下来。

对沈安安,李玉朗向来极有耐心。

“朗哥哥会和我一起吃吗?”

“会的。”不过,那得很远以后了。

佛珠金光闪动,不过须臾,便没了光照,沈安安也随着金光消失魂魄陷入了沉睡。

“大师”,李玉朗转身,朝着戒痴深深一拜,“恳请大师助我。”

“师傅,不可以借尸还魂啊!”重远见势不对,忙出来阻止。

“大师,不用借尸还魂了”,李玉朗低着头,声音微沉,“恳请大师,送安娘轮回。”

结了冥婚的人,一辈子都只能待在地府,和自己的冥夫捆绑在一起,轮回只能写放妻书。

“安娘如今的情况需要人照顾,我走后,不放心她”,李玉朗抬头,七尺男儿,泪流满面,“所以,请大师送安娘轮回吧,我愿用我一生凄苦换她来世一生安好、喜乐安康。”

死一般的寂静。

重远已经被震惊到说不出话了,纵是八风不动的戒痴也皱紧了眉头。

唯有张二丫,满心舒慰。

安娘总归是寻到个好归处了!

“大师”,张二丫抬头,看向戒痴,“若是让李玉朗以功德之身,伴安娘入轮回如何?”

戒痴看向张二丫,眼底情绪复杂,“可。”

“李施主,你可知当初你我为何结缘?”戒痴看向李玉朗。

“大师游历四方,我让大师借宿过一宿。”

“非也”,戒痴的脸上涌现出淡淡的金光,“你本庚辰命格,官拜相丞。我于初见时为你算了一卦,你命中该有此劫,所以在离开时予你缘法。”

“此劫一过,便可官拜相丞,白日飞升;可若是你选择轮回,此生便与仙道无缘。”

“李施主,你可想好了?”

戒痴的话不可谓不慎重,在他们修道之人的眼里,仙途永绝是为大忌。更何况,是官拜相丞的飞升仙人,自带儒家清气的仙人更是可遇不可求。

换言之,若他们选,定是会放弃沈安安的。

“呵!”李玉朗低头轻笑,再抬头时,眉目舒展,眼里俱是笑意,“大师,安娘与我而言,是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那虚无缥缈的仙道,我从未想过他会比我的安娘重要。”

见劝不过,戒痴低头轻叹,“此番,如你所愿。”

……

很多年前,阿难在佛前偶遇了一名女子,那女子雪肤乌发,令阿难一见倾心、再见倾城。

于是,阿难恳求释迦,让他化身石桥,受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为等她聘聘袅袅的女子在桥上经过。

释迦曾问阿难,值得吗?

阿难回答,值得的。

有人喜欢山河,有人喜欢星辰,世间浩渺,总有那么一个人会为了你,不顾自己、放下一切来爱你,感受你的呼吸、你的心跳。

李玉朗是阿难,沈安安却不是那个少女。

因为他的安娘啊,是小蝴蝶,她翩翩然飞落在手心里,他就拥有了全世界。

……

很多年以后,有人在提到本朝的先人李丞相李玉朗时,总会有狂热迷恋之徒,大肆宣扬。

“先丞相李玉朗,十二岁为童生,二十成秀才,二十一中举子,随即于当年秋闱成为新科状元郎,官拜从四品翰林学士,之后为官清廉、为民请命,于三十岁那年成为我朝丞相,官居一品。”

“何止啊,李丞相在职期间辅佐皇帝轻徭薄赋、减免苛捐杂税,还推出了很多便捷农具呢!”

“对啊对啊,听说那时朝政清正,皇帝也不偏听旁信,这种风气一直延伸到本朝呢!”

茶馆里,人声鼎沸。

“不过,我们这位丞相好像到老都没娶妻。”

“没娶妻?真的假的!”

“是真的吧,反正我就从来没听过丞相府里有位夫人的。”

“那之前不是清河崔氏嫡支三小姐曾放言非李丞相不嫁吗?”

“啊,真有这事儿?”

“此事确实!”

“不过啊,丞相夫人确实不是她!”有人摇着扇子,吊儿郎当地说话,“据说这事儿啊,还跟李丞相当年未过门的新娘子有关。”

“未过门的娘子?”

“对啊,听说那未过门的娘子长得极好,就是神智有些不清楚,我们相爷当年可喜欢了,走哪儿都带着她,生怕磕着碰着了自个儿心疼!”

“不会吧!”吃瓜还这么酸!

“那可不,当年那未过门的小娘子死了,相爷还将小娘子的尸身埋进了李家祖坟呢!之后把小娘子名字也写上了族谱,好像叫什么,沈安安?”

又是一阵唏嘘。

“那崔家小姐又是怎么回事儿?”

“说起来我还真有接的”,那人来劲儿了,“听说当时相爷未过门的娘子被娘家抢回去了,相爷请他师傅清河崔放出手,哪知那崔放听了自家女儿的话,装病不去就那小娘子。最后小娘子香消玉殒,相爷和清河崔氏也就此结了仇。”

“……”

大厅拐角处,坐着一对和尚。

大和尚慈眉善目,清润的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小和尚稚气未脱,看上去刚成年。

这自然就是戒痴和重远了。

时隔多年,他们又回来了。

“师傅,李玉朗现在已经轮回了吗?”重远给戒痴斟了一杯茶。

“嗯。”戒痴微微回应。

“嗐!”重远上半身趴在桌子上,形象全无,“早知道他俩在渡劫,你拉我过来干什么,害得我当时可伤心了。”

“你又调皮”,戒痴看向小徒弟,满眼无奈,“玉朗和安安需轮回三世方可成仙,既是渡劫,自不可能那么容易。”

“可这也太难了吧”,重远皱了皱鼻子,“我说司命这命格写得也太苦了些,至于吗?又是爱别离,又是求不得的,人生怎么就那么难啊!”

提到司命,戒痴的眼神微微发愣。

“司命好像也渡劫了吧。”

“嗯?”重远猛地从桌子上弹起来,震惊地看向自家师傅。

“好像,之前那张二丫就是司命吧。”戒痴有些不确定,毕竟……

“可张二丫不是杀了张家尧吗?渡劫的时候杀自己的血亲,真的不会染上血煞之气吗?”

“她应当心里有数”,戒痴低头叹惋,“司命借尸还魂在张二丫身上,原本张二丫就受尽张家尧欺凌致死,她此番也算是完成张二丫的心愿吧!”

重远想想,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

随即又想到李玉朗,“诶,话说当时李玉朗怎么只想着见沈安安,没想着见自家亲娘啊?”

“因为,李氏也算是帮凶。”

她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每天都去看了沈安安,可随着沈安安遭受欺凌,她也和沈父勾搭成奸,“沈安安出嫁的四十两,李母得了十两。”活不长的傻子和十两银子,李母选择了后者。最后也因为分赃不均,被沈父殴打致死。

这!

重远又趴桌子上了,“害人终害己。”没什么好说的!

“那下一世呢?”

“下一世”,戒痴低头掐算,随即脸色微微一变,“他俩是,唐玄宗和杨贵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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