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几乎是前后脚看到两段很有相关性的视频。
一个视频是说“上面”拟修改法条,将不再认定被攻击方被动还击是“互殴”,而且还击者就算把首先攻击者打伤打残、甚至追着去砍,也算正当防卫。
真的吗?
如果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之后,如果首先攻击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了,那还需要以“还击”为名继续攻击吗?——难道没有超出“正当防卫”的有效范围吗?
我才刚产生这样的疑问,就看到了另一个视频:事件发生场景是一大学食堂内,因一女生用纸条占座,被一男生无视,女生推了男生一下,男生直接一拳打过去,然后就一拳接一拳把女生打到躺倒在地,还要继续打,却被另一个男生跑过来拦住,然后那个还击的男生就说“是她先动的手”。——所以我才说那个男生是“还击”,但,是否“防卫过当”?
那女生显然在被男生第一拳打到脑门时就有轻微晃动,并身体自己后退似要倒——有点像脑震荡的反应,那男生竟然继续打,而且每一拳都是打头,且速度频密得根本让人没及反应,等另一男生跑过来拦的时候,那女生已经挨了不止五拳。
我不禁疑惑:在明显具备力量优势的情况下还击,是否还能以“正当防卫”为由无底线地持续攻击下去,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哪怕打死对方?
更让我感到存在巨大隐患的是那段视频下面的评论:清一色是男性,而且全是将此事件判定为是“一旦被打的是女性,就说是男性欺负女性”——问题是这个吗?——难道不是“当存在悬殊力量差距的情况下,就算还击,要还击到何种程度”吗?
那段视频最后说明结果——那个“还击”的男生最后被学校记大过。
如果是我评判这件事:
如果说一开始双方都不清楚对方的暴力值和承受能力而产生第一次冲突,女生推了男生一下,男生不会也推一下女生吗?至于直接用拳头打脑袋吗?
好,就算是还击。男生一拳打过去那女生已经出现明显晃动后退的反应,人都没反应过来——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第二次“还击”吗?而且还接二连三?
这叫“正当防卫”?不叫“借‘正当’之名行要打到自己爽的事实”?
如果照这个逻辑,那如果有人推了我一下,我因为知道力气不如对方,我就直接拿刀捅,而且一捅再捅捅到我解气为止,就算对方死了,我也是“正当防卫”。然后告诉你:就因为是对方先动的手。
可以吗?
男生力气明显强过那女生两三倍的情况下,还击都能打到那种程度,那按照这个逻辑,我也得先让自己的还击力量强过对方的两三倍,——而如果我的力气不够,那就用武器加持,然后以可以造成两三倍以上的伤害值予以还击,并且要还击到我认为解气了为止。并且最后我还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是TA先动的手”。
这就是那个男生和评论区的那帮非要把问题转移到“性别歧视”上的男性们底层的思考逻辑。而且只能他们自己用,不能被同样地对待。典型的双标。
这个事件,真正的问题不是性别,而是双方力量差距悬殊的情况下,要还击到什么程度才不算超出“正当防卫”的有效范围?同时,“正当防卫”要如何修改界定才能确保不会被暴力优势方滥用,甚至有意利用规则漏洞来为自己的行为开脱责任?